旗津醫院過去因為經費問題,遲遲未能開辦24小時急救,一直讓旗津人深感為次等公民,而為了解決這項問題,管碧玲自今年六月接到陳情後,即開始折衝協調,歷經波折,期間從藥事法、促參法的解套,數次邀集食藥署、醫事司與促參司進行協調,但礙於衛福部醫事司堅持應在市府不收取租金與權利金下,醫事司才能給補助,而市府又因為促參法的規定,一定要收取租金,雙方僵持不下。最後管碧玲委員特別商請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召委陳節如委員特別召集相關單位,實際來旗津考察與聆聽當地里民的心聲,今天在旗津區公所,在旗津地區議員李喬如、簡煥忠,與當地十三名里長的反應下,市政府與衛福部各讓一步,終於做下列四項決議:
1、由市政府指定旗津醫院為急救責任醫院
2、高雄市政府每年編列216萬(相當於租金+權利金)補助旗津醫院開辦24小時急診
3、不足部分比照衛福部補助偏遠地區醫療不足醫院的模式,由醫發基金補足
4、旗津醫院應於兩週內完成開辦
管碧玲欣慰的表示,歷經半年的努力,又為選民完成一樁任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