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5/27 17:25:30瀏覽1168|回應2|推薦52 | |
不想被發現的秘密
從沒想過會在這裡被你發現,畢竟我沒有跟任何人提及這個地方,不都說是秘密基地?所以我沒有邀請任何人來參觀,會來的都是不經意進入的有緣人,曾幾何時你竟也成了有緣人。 你說我是網路作家,我著實嚇了一大跳,畢竟在這裡每個人都可以是作家,連簡介也都是作家簡介,或許這就是udn動人之處,就算不是真的作家,也可以在這裡做做白日夢。 你說我最近出了一本書,其實這本書已出好一段時日,那時我只是想一圓作家夢,而且這也只是自費出版的紀念性書籍。 曾經在格子鋪租了一個格子賣過這本書,上架第一天老闆就說可不可以不要放這本書,他的話讓我很受傷,他根本就沒有看過這本書,而且這本書也非禁售商品。 如果是因為即將到來的情人節和書名失戀兩字砥觸,未免太過牽強,不都說失戀無罪,要不是已預付租金,真想甩頭走人。 和老闆交涉後還是執意擺放,放了兩個禮拜都沒賣出,我放棄了,黯然的將這本書下架,反正除了這本書尚有其他販售商品。 就這樣出過一本書,就這樣賣過一本書,我很開心我曾經離夢想那樣接近,即便不成功。 要怎麼收穫先那麼栽,雖然栽了未必會有收穫;曾經努力過總比不曾努力過好,就像是曾經擁有卻失去了也總比不曾擁有好。 我是那種如果我好我會願意和大家一同分享,如果我不好我會選擇默默承受,如果只是默默無名,又怎會想大肆宣揚。 出了這本書我並不後悔,小時候說想當作家也不是玩笑話,從沒想過賴以維生所以一直是興趣,因為是夢想所以想堅持看看能做到什麼程度。 只是有一點一直讓我耿耿於懷,截至今日還是很討厭那個格子鋪的老闆,畢竟我是客戶又不是廠商,難道他不知道顧客至上,妨礙別人夢想的人真的很想把他一腳踢到外太空。 此刻正在看這篇文的讀者,請不要問我在這裡發文內容的真實性,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第一人稱第二人稱又或者第三人稱,管它幻想還是現實,反正人生如戲。 噓!你只管安靜的閱讀,適時的推文或者回覆留言就是對我最大的鼓勵。 ※延伸閱讀※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