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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腿,不行不行不行。
2009/11/03 14:33:38瀏覽1363|回應1|推薦77

劈腿,不行不行不行。


作者/落水魚

妄想劈腿,請先學會拉筋。

以上是我對劈腿的看法,別想同理可證用在愛情上,我可是不贊成劈腿的那一個族群。

劈腿固然可惡,不過承認以及原諒更是傻瓜青蛙是也。

明知坐懷不亂做不到,何必讓她坐在你懷中,真愛始終來自忠誠。

絕對相信劈腿是可以和花心劃上等號,花心大蘿蔔就是慣性劈腿的代名詞。

不過也絕對相信當你愛上一個人心裡是不可能容納得下第二個人,除非你和她只是玩玩,至於是哪個她在此就不多做說明。

站在婚前的紅綠燈前,停看聽多和異性交往我是舉雙手贊成,不過劈腿或者腳踏兩條船這種令人髮指的行為我則是嗤之以鼻。

如果不愛對方就勇敢的選擇和對方分手,然後伸開雙臂迎接下一段戀情,不要當真以為分得不乾不淨,真的可以無要無緊。

藕斷絲連最要不得,讓對方誤可以仍有可能或者戀情尚未逝去,妄想面面俱到,往往一敗塗地。

絕對不相信婚姻就是保障,在結婚證書上蓋章就可終身保固。

就算家電用品在保證書上蓋章,可保固個一年兩年,但是在保固期限內若是人為因素產生之不良,也並不在保固範圍內,這就好比在婚姻中發生的外遇事件。

即便徐志摩和張幼儀結婚還不是離婚收場,就算林徽音是徐志摩的靈魂伴侶還不是沒有在一起,徐志摩愛上陸小曼結婚後還不是因為柴米油鹽醬醋茶搞得身心俱疲

我相信沒有永遠的永遠,沒有永恆的愛情,也沒有天長地久,不過我相信當你很愛很愛對方的時候,你不會去劈腿,除非不愛了。

劈腿,誰喜歡被劈腿,只能是不合者分,沒有誰可以評斷別人的愛情或者替別人的愛情下註解,除了你自己。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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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季節,春梅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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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離很平常
2010/01/10 15:08

相聚離開,都有時候,沒有什麼會永垂不朽......(王菲--紅豆)

合則聚,不合則散。

感情裡一但一方無心了,那麼這段感情就無法繼續,

更何況是腳踏了條船的情形,那麼傷害到的,不只是對方,還有自己。

婚後,有些人如果抱持刺激的心態偷吃,那麼當初就不該和對方簽下象徵白頭偕老的證書,這樣一來,不只讓對方身心受創,也讓自己的名聲和心態受損,愛情不只是遊戲,更何況是婚姻,如果婚前,或許每個人都還有更好的選擇,但事前提是在分開之後,才去尋找另一段美麗。

在愛情裡,不要耽誤了對方,也讓自己受了傷......

落水魚(mn719720) 於 2010-01-10 22:39 回覆:

婚姻不是兒戲

只是很多人都兒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