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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0 21:56:50瀏覽1071|回應2|推薦62 | |
開場白, 是「我愛你」。 最終話, 也是因「太過愛你,所以,我們必須要分手」。 這算什麼? 愛可以當成感情加溫的理由, 也可以當成感情結束的藉口。 既然深深愛著一個人, 怎能捨得看到對方傷心、難過? 難道, 這也算是愛的表現嗎? 分手... 讓彼此的感情降降溫, 讓彼此有更多的喘息空間, 也許, 可以解釋成『小別勝新婚』吧? 但, 那全是我的自作多情。 你提出分手, 卻看不出來, 你有任何痛苦及不捨的感覺。 令我不禁要懷疑, 你是真的愛過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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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