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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7 09:37:44瀏覽1985|回應1|推薦1 | |
一個坦承認錯的8歲孩子 一條42元的巧克力 一位肯不予計較、給予機會的便利商店員 卻有一個堅持以現行犯逮捕8歲孩子的警員 還有一個不敢依其權責裁處的分局長
為了一條巧克力,可以做5個小時的筆錄、拘留於警局過夜 僅僅一個8歲孩子,警員居然裁示移送法辦?!
搞什麼東西!!??
法警不都在電話中轉述法官表明可以不必移送,由分局裁示了嗎??
為了這個過當的移送法辦(應該函送) 警員不讓家長陪同孩子在旁 旁邊還有其它遭拘提的犯人同室 孩子的媽媽和奶奶在外頭車上過了輾轉難眠的一夜
我並不是對警員不諒解,而是警方毫無同理心
一堆現行犯都能以函送辦理 為何8歲的孩子卻需要裁示移送? 更何況!是店員報警,而家長也在場處理 而非警員所謂的當場逮捕!
或許,對任何一位員警來說只是個小案子、只是依法辦理 但警員的執法過當,對孩子來說卻是個難以抹滅的傷口! 心靈的傷害,更是刀刀見骨!
今天議會質詢,林國棟局長戴著口罩備詢,他說:感冒了
這個8歲男童事案…也令我重感冒!
警察大人,別讓我對您們失望
更別讓人民對您害怕
我還是願意如常的向阿sir說聲
「辛苦了」
「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