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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2 05:21:09瀏覽3519|回應2|推薦25 | |
銘記流言板(340)陳水扁的救援投手馬維拉 -- 2014 選舉的真相(二) 【前言﹕發生過的事﹐就成了歷史﹐但不一定就「是歷史」﹐因為﹐如果任令無知的定義﹑錯亂的解讀﹑惡意的誤導去胡說霸道地述說﹑記載發生過的事﹐「歷史」反而「不是歷史」﹐而是謊言﹗越久﹐真相以及真的意義被埋沒在謊言之下越深。最終﹐真相以及真的意義完全徹底湮沒無聞﹐謊言完全徹底成了「歷史」﹐於是﹐人類就完全徹底成了瘋子, 「歷史」等同「神經病史」﹗】 文題中的「維拉」﹐意指前美國棒球大聯盟保持救援成功次數最多紀錄的洋基隊投手李維拉(Mariano Rivera) 。 陳水扁任總統時﹐被認為經常在時任台北市長/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出錯的節骨眼兒上﹐就或言行上或外交內政上捅個大婁子﹐立即轉移了社會上對馬英九的聚焦﹐而替馬英九解圍脫困﹐於是贏得扁維拉稱號。 而我個人早早指出﹐陳水扁何嘗沒有一個馬維拉﹗而且馬維拉之救援陳水扁﹐其量度廣度深度﹐非扁維拉之救援馬英九可望其項背。 馬維拉第一次出大任務﹐就是2004年總統大選發生「兩顆子彈」事件影響選舉結果後﹐幾十萬藍營選民示威抗議﹐被台北市長馬維拉依據他所謂惡法亦法的「集遊法」﹐以警力驅散和平示威群眾﹐救了陳水扁。馬維拉第二次出大任務﹐就是2006-2007年百萬群眾反貪倒扁運動時﹐馬維拉再度依據他所謂惡法亦法的「集遊法」﹐以警力驅散和平示威群眾﹐又救了陳水扁。 我早在2009年12月的「馬英九是最可怕的朋友(一) 」 一文中﹐有過如下論述﹕ 【民進黨執政時的行政院不是還曾叫馬英九去領「乖乖牌」呢﹗有人說馬英九有扁維拉﹐其實﹐陳水扁何嘗沒有馬維拉。你不信﹖...不管馬英九怎麼自辯﹐在反貪倒扁運動期間﹐實質上就是馬英九這個「法匠」市長用惡法「集會遊行法」驅離倒扁群眾﹐明明幫了陳水扁一個比天還大的忙﹐事後﹐陳水扁卻佔了便宜還賣乖﹐大吹法螺說他自己是「意志力強大才能不倒﹑不下臺」。請問﹐沒有馬維拉﹐這陳水扁能夠這般活鴨子嘴硬嗎﹖】 在2010年1月的「馬維拉縱放陳聰明」一文中﹐有過如下論述﹕ 【社會上盛傳馬英九常常靠了有個扁維拉來救難﹐其實﹐陳水扁何嘗沒有個馬維拉救難......當然是馬維拉縱放陳聰明......吾人絕不可只看眼前的陳聰明縱放黃芳彥一事﹐因為馬英九縱放陳聰明的結果﹐給日後對陳水扁定罪與否埋下很大的變數﹐將來因而導致馬維拉特赦扁維拉﹐本人絕不會感到意外。吾人且拭目以待。】 在2010年1月的「馬英九是最可怕的朋友(二) 」一文中﹐更做過如下論述﹕ 【到時﹐為了急救自己的難﹐馬維拉也許更迷信重色(綠營臉色) 而把扁維拉畫在「自己人」圈圈之內加以特赦﹐以期相互取暖﹐絕不是天方夜譚。】 「九合一」選舉甫畢﹐勝選的臺獨民進黨﹐立即擺出一副強迫馬英九訂不平等條約的架式﹐要求馬英九放「人」﹗ 「人」者﹐照臺獨民進黨的定義﹐就是指「陳水扁」。 在副總統任上始終扮演深宮怨婦﹑在總統府內就與陳水扁隔樓互嗆的呂秀蓮﹐更叫囂12月25日以前﹐馬英九不放「人」﹐就發動絕食抗議。 馬政府法務部﹐據報已經在研議如何放扁﹐這可不是馬維拉果然又要走上投手丘了嗎﹖ 照我的定義﹐貪腐坐牢卻從不認罪的「陳水扁」﹐不是人﹐也不是東西。照我的定義﹐從頭到尾﹐擁護貪腐「陳水扁」的臺獨民進黨﹐更不是人﹐也更不是東西﹐根本沒有資格﹑權力要求馬英九放「人」。 民進黨臺獨集團﹐是沒有是非標準的﹐今天的標準跟昨天不同﹐明天的又相異於今天。甚至﹐此刻跟上一刻﹑下一刻都不一樣﹐只要怎麼說怎麼做合他們當下需要就行﹐有沒有標準﹐他們無所謂的﹗ 民進黨駐美代表吳釗燮﹐選後立即蘊藏心機地宣稱「『九合一選舉』不是對『兩岸政策』的公投」。吳釗燮的發言絕對代表民進黨的「官方」立場。什麼立場﹖什麼心機﹖另文詳論。 試問﹕「九合一選舉」又豈是對「放扁」的公投﹗﹗﹗當然不是﹗﹗﹗﹗﹗﹗ 陳水扁是貪污犯﹐不是政治犯﹗開始偵查他陳水扁的時間點﹑起訴他的檢查官﹐是陳水扁在總統任上的中華民國陳姓檢查官﹐陳姓檢查官不是由馬英九指揮。 平日裡﹐民進黨臺獨集團動輒誣指馬英九干預司法。對貪污罪犯陳水扁﹐民進黨臺獨集團卻不死不休地﹐要馬英九干預司法去放「人」﹗ 馬英九身為總統﹐是有特赦權﹐但可用來特赦一個貪污犯嗎﹖ 日前﹐施明德對於民進黨壓迫馬英九「放扁」的要求﹐說了幾句正確的話﹕ 【釋放阿扁的鑰匙,不在馬英九手中,而是在陳水扁心中,「阿扁還欠台灣人民一個道歉」.....他施明德也坐過牢,坐牢沒有人不憂鬱、身體狀況敗壞更是必然,他不否認台灣保外就醫制度不人道,但他強調法律應該一體適用,不應因人而異,否則就是特權。.....國民黨和民進黨性格迥異,國民黨如果貪污被抓到,人人頭低低,黨內也不會有人幫忙講話,但民進黨相反,一被抓到貪汙就高喊政治破害,全黨起來抗議。】 只是﹐施明德僅僅說到「民進黨全黨起來抗議」﹐說的太輕了﹗太模糊了﹗且何僅限於貪汙案﹗何僅限於「抗議」﹗民進黨一被抓到貪汙固然就高喊政治破害﹐遠甚於此的是﹐只要在立法院代表多數民意的執政黨立委提出的政策﹐不是他民進黨要的﹐反倒都要執政黨全盤接受他民進黨的版本﹐它民進黨少數黨可以完全不妥協﹐卻要多數黨/執政黨放棄自身政黨政策﹐徹底破壞多數決的民主制度基礎﹐目的不達﹐他民進黨隨時隨地還加上自由無限的暴力示威﹑打人﹑丟鞋﹑罵髒話﹑鼓動學生非法衝撞﹑佔據立法院﹑行政院﹗ 有了九合一勝選﹐民進黨就自覺可以兵臨城下壓迫馬英九﹐其幼稚心態﹐就如當年陳致中不過就以三萬多票當選了一個高雄市議員﹐就漫天要價喊說﹕「這證明了我老子的清白﹗」基本上﹐陳致中這種心態﹐就是民進黨臺獨集團的全體心態﹐這是一種邏輯思維能力有缺陷造成的心態﹐他們自己永不了解﹐也就會永遠堅定不移地持守下去﹐所謂「上智與下愚﹐不移也﹗」 當年﹐陳水扁執政貪污時﹐絕大多數縣市長﹑議員黨籍是國民黨﹐立法院國民黨籍立委席次比例更曾達到3/4﹐連謝長廷自己都說過民進黨已經變成沒有意義的少數黨。可是﹐等到2008年馬英九競選總統時﹐更以200多萬票數差距大勝民進黨籍的謝長廷而當選執政﹐這國民黨的聲勢已經遠遠超過民進黨一向叫囂的口號「地方包圍中央」的義涵﹐而是全台灣從地方到中央﹐從鄉村到都市﹐全都是國民黨的勢力範圍﹐但民進黨卻從不認為國民黨代表人民﹐更從不以為這樣的選舉結果證明了馬英九是清白的﹐在各種場合繼續自稱「民進黨代表人民」﹑繼續指控民進黨立委告發貪污而經三審判決無罪定讞的馬英九「貪污」﹗換句話說﹐國民黨代表的倒不是「人民」﹗陳水扁貪污判決定讞倒不是「貪污」﹗ 民進黨臺獨集團心態之醜陋﹑可鄙﹑不正常﹑不正直﹐在要求「放扁」一事上﹐最能彰顯。然自扁下獄以來﹐綜觀各方評析﹐均欠徹底解剖這種心態裡醜陋﹑可鄙﹑不正常﹑不正直的本質﹐且容在此一剖﹕ 不管國民黨在選舉中大贏還是小贏(民進黨大輸小輸)﹐對已經司法判刑定讞的貪污犯陳水扁﹐永遠不能給予「刑期服滿才能放人﹑毋庸再議」一錘定音。讀者可知﹐即使一時看似定音﹐永遠有遭民進黨逆轉的可能。 不管民進黨在選舉中大贏還是小贏(國民黨大輸小輸)﹐對已經司法判刑定讞的貪污犯陳水扁﹐卻永遠可以發動要求「放人」而且無時無刻不能發動。而讀者可知﹐一旦「放人」﹐是不可能逆轉再關此人了﹗ 台南市長當選者賴清德﹐更提出「放扁」做為藍綠和解的條件﹐更是一種無賴﹑混濁不清﹑缺德的說法﹗ 吳淑珍貪污受賄重罪也已經司法判刑定讞﹐卻由於可疑的不能服刑的健康條件﹐不必入獄﹐而在家安居樂業﹑出外參與各種活動﹐卻均無身體不適現象。中華民國轄境內﹐有幾個被判刑的罪犯﹐不論病與不病﹐能夠享受如吳淑珍這樣的高級待遇﹖ 為何吳淑珍早已獲得不在獄內服刑的好康﹐不能做為藍綠和解的條件﹖一定要陳水扁不在獄內服刑﹐才能做為藍綠和解的條件﹖因為﹐陳水扁的命貴重才算數﹐吳淑珍的命低賤不算數﹗ 被民進黨運作的外圍組織學生一衝撞立法院﹐馬英九不就停了服貿協議嗎﹖這不能做為藍綠和解的條件﹖被林義雄一絕食﹐馬英九不就停了核四建設嗎﹖這不能做為藍綠和解的條件﹖馬英九在此二事件中﹐不但不繼續祭出「集遊法」強制驅散非法暴眾﹐反棄守城池﹑停掉重大政策﹐遭藍營選民徹底唾棄而導致九合一選舉大敗﹗馬維拉這般輕友重色(綠營臉色) 的犧牲﹐不能做為藍綠和解的條件﹖ 放棄服貿協議﹑核四是牽涉多大﹑多廣﹑多深﹑多遠的國政大事﹐都抵不上放一個陳水扁﹖ 賴清德這種胡說霸道﹐自欺卻不能欺人﹗放了陳水扁﹐就能藍綠和解﹑就開始和解﹖﹖﹖﹖﹖﹖﹖﹖﹖﹖這可是有請鄭弘儀再率萬眾齊唱﹕「X伊娘X ﹗你賴清德騙肖ㄝ﹗」 如果馬維拉再出第三次大任務﹐又像對林義雄絕食反核四做讓步而停建核四﹐也對呂秀蓮的絕食讓步而放扁﹐馬英九將如何面對施明德以及全台灣反貪倒扁人民的質疑﹕「法律應該一體適用,不應因人而異,否則就是特權。」那麼﹐九合一敗選後馬英九的一切施政﹐就都將全盤變成垃圾﹗墮落為「台灣神經病史」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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