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敦義副總統原訂在昨天要向《壹週刊》提起民事告訴,卻因颱風延至今(3)日。委任律師傅祖聲將於上午11時30分前往士林法院內湖簡易庭遞狀提告。
吳敦義於7月25日晚間委由律師發函給「壹傳媒」,要求於最近一期雜誌全文刊出副總統澄清函全文,以正視聽。但1日出刊的雜誌,並沒有刊載,吳敦義為此「深表遺憾」,表明將委由律師提出民事告訴。
以下是吳敦義要求《壹週刊》刊登的全文:
《副總統吳敦義澄清事實之來函》
針對7月18日出版之582期壹週刊報導「蔡令怡急電吳門忠」一文,吳敦義澄清如下:
一、在某名嘴爆料所謂黨政高層X先生之時,壹週刊七月十日下午曾就此提問,當天下午七時我發出的聲明是:「我和內人並不認識陳啟祥先生,也不知道所稱「陳啟祥的岳丈」是誰?當然也沒有陳啟祥或「陳啟祥的岳丈」來請託過事情,所以我從未介入或聽聞陳啟祥與林益世之間的糾葛。」不只是林案發生的兩年多前不認識,從過去到現在,也未曾介入陳啟祥與林益世之間的糾葛,無端被爆料名嘴影射為X先生,雖因烏龍爆料之名嘴已向社會大眾公開道歉而真相大白,但媒體仍有若干與事實不符之報導。
二、582期壹週刊報導稱:「當天,蔡令怡還悄悄打電話給吳門忠,關切此事」,與事實不符,因為內人並未打這通電話!而其標題「蔡令怡急電吳門忠探內情」,以及後段刊載:「知情人士說,蔡打電話給吳門忠劈頭就問,林益世索賄的事要爆出來,『這麼嚴重的代誌,為什麼不先跟吳敦義說一下?』吳門忠則回說:『這件事透過很多人跟林益世總共說了三遍,但林益世聽不進去,才會爆出來。』」之內容,亦非事實。
三、吳敦義於91年、94年競選南投縣立委,均獲得吳門忠先生之支持。但是吳門忠並非吳副總統之「大樁腳」。
敦義深刻體認,作為公眾付託之公職人員,必須嚴格自我要求,也必須虛心接受社會之檢驗。但也希望,新聞媒體能審慎查證,公正無私地報導事實,這才是第四權的可貴風格。
本函所述,請貴刊全文刊登,以還原真相、澄清事實。
副總統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