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句、律詩、排律
種類
絕句(短句、斷句)
律詩(今律)
排律
起源
1.五言絕句起於五言古詩,七言絕句源於南北朝樂府小詩。
2.明王夫之薑齋詩話:「絕先於律,五言絕句,自五言古詩來;七言絕句,自歌行來。」歌行,即樂府詩。
1.五律之格律確定完成於初唐沈佺期、宋之問二人。
2.七律格律確定完成於初唐杜審言。。
八句以上,然句數須限於雙數。
句數
每首四句。
每首八句。
用韻
1.多押平聲韻(五絕有采仄聲韻者),凡偶數句須押韻。
2.首句不押韻為正格,亦可押韻。
3.一韻到底,不能轉韻,避免重複的韻腳。
1.限平聲韻,凡偶數句須押韻。
2.首句以押韻為正格,不押韻為變格。
格律同律詩
對仗
可對仗、可不對仗。
起結兩聯不必對仗,中間頷、頸兩聯必須各自為對。
須依律詩格律延長,排排對偶。
字數
均限於五言、七言兩種。
平仄
有固定平仄格式。在平仄法上,有平起、仄起兩種格式,以第一句第二個字為準,若為平聲,則為平起;若為仄聲,則為仄起。
調協
五言每句第一字,七言每句第一、三字平仄可以不拘,餘字之平仄皆得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