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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推動供應商碳捕捉計劃 已成功捕捉二氧化碳500公噸
2022/10/01 21:25:24瀏覽136|回應0|推薦0

台積電指出,為鼓勵供應商針對精餾塔打造碳捕捉設備,將工業級液態二氧化碳(LCO2)精餾過程中的殘氣,再次導入製程內進行二次純化,再製為符合台積電品質規範的電子級液態二氧化碳,提升綠色供應鏈韌性,截至20228月,已成功捕捉二氧化碳500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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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2.10.1..壹蘋】台積電指出,為鼓勵供應商針對精餾塔打造碳捕捉設備,將工業級液態二氧化碳(LCO2)精餾過程中的殘氣,再次導入製程內進行二次純化,再製為符合台積電品質規範的電子級液態二氧化碳,提升綠色供應鏈韌性,截至20228月,已成功捕捉二氧化碳500公噸。

因應氣候變遷是企業永續經營的責任,台積電承諾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並發布《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報告》,除自身推動氣候風險控管與減緩行動,亦積極帶動半導體供應鏈落實低碳管理。

台積電資材供應鏈管理處處長柯宗杰指出,綠色供應鏈是台積電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的重要一環,透過與供應商合作挖掘節能減碳機會點,共同促進環境永續發展。當工業級液態二氧化碳於精餾塔中純化後,高純度的二氧化碳會進入冷凍機製成電子級液態二氧化碳,是半導體製程的關鍵原料,而純度較低的二氧化碳則會被分離排出。

供應鏈營運過程產生的碳排放是台積電極為重視的一環,為友善環境並提升二氧化碳使用效率,台積電在不影響原有製程品質的前提下,於2021年第1季啟動「供應商液態二氧化碳之碳捕捉計劃」,鼓勵供應商透過改造精餾塔塔頂的管路,增設回收管線捕捉被分離的二氧化碳,將其導回塔內進行再次純化,同時搭配製冷效果更佳的冷凍機優化提純效率至90%以上,有效提升能源運用效益。

台積電持續擴大供應鏈管理中的碳捕捉機會點,亦建議供應商針對其回廠槽車設計二氧化碳殘液回收系統,增設管線將槽車內殘餘的液態二氧化碳汽化後,透過冷凍機冷凝成液態二氧化碳,再進入原料槽重新導回精餾塔進行二次純化,今年7月已完成設備建置並試運轉,預估未來正式上線後每年可減碳約1,000公噸。

此外,對於製造過程會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供應商,台積電同時鼓勵其設置碳捕捉設備優化減碳效益,一同為發展永續的半導體供應鏈全力以赴。

 

群創自創節能i-ACE智能空調系統 綠色技術加速邁向低碳【摘要2022.10.1..壹蘋】全球加速能源轉型,面板廠群創響應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自主開發i-ACE智能空調系統Intelligent Advanced Chilled-water Economy, i-ACE)。

群創自主開發i-ACE智能空調系統,藉由i-ACE智能控制導入,整合冰水主機、冷卻水塔及泵浦設備的運轉及負載特性,及累積多年的空調設備運轉資料,應用人工智慧大數據演算分析,建立各設備預測模型及最佳化整合模型,將傳統的單變數獨立控制,提升至可將冰水主機、冷卻水塔及泵浦各設備,以同步多變數最佳化控制模式進行,提升整體空調系統運作。

群創i-ACE智能空調系統,實際驗證每年可節省1333萬度,節電效益達1.95 %,約年減6786CO2e碳排量,同時兼顧節能與穩定運轉特性,隨著淨零排放成為永續新顯學,群創落實3GosSustainability on the Go3Gos- Go Green, Go Responsible, Go Sharing)「群創永續進行式」為發展目標。群創以新技術追求能源與資源最佳使用效率,推動低碳綠色生產,有效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加速實現淨零排放目標。

 

2050淨零排放台灣做得到嗎?專家:短中期發展低成本再生能源「極有希望」【摘要2022.10.1..壹蘋呂錫民】位於西太平洋亞熱帶中型島國台灣具有發展太陽能、生質能、風力、地熱、水力等,各種再生能源的豐沛潛力。台灣科技部作過評估,再生能源蘊藏量共有約194百萬瓩,相當於2021年全國發電容量的3.27。台灣能在2050年前,以低成本再生能源,100%供應全國電力與能源,絕非空穴來風。

基本上,台灣有超過97%的能源供應來自國外進口,主要來自政治不穩定的中東地區,能源安全問題堪憂,政府將發展自主性能源列為施政重點。再生能源開發,不僅有助於能源供應的獨立性,還能實現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目標。2016年,新政府上台後,經濟部能源局規劃再生能源推廣目標:在2025年全國電力結構中,再生能源發電容量占比達20%

然而,由於化石能源具有生產特別便宜電力的優勢,再生能源在台灣尚未充分發展,缺乏市場競爭力是其中主要原因。與此同時,再生能源固有的4個缺點:能量密度低、發電成本高、電力供應不穩定,以及再生能源當前成本仍高於化石能源等等,這些都是需要全力克服的發展障礙。

台灣政府為突破這些障礙,採取若干措施,包括:提升技術水平、制定必要政策、協調各階層級合作、進行全面化推動等等。2009年中央政府頒布《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更是台灣電力工業改革歷史上的一項重要里程碑。根據條例授權內容,政府實施「躉購費率(Feed-in Tariff, FiT)」,在可獲利的機制下,鼓勵民間安裝再生能源電力系統,出售剩餘電力給電力公司。同時該條例也擘畫了台灣再生能源未來發展的策略與目標。

風能和太陽能發電技術相對成熟,是短、中期發展再生能源的首要項目。同時,政府亦將持續推廣地熱,生質能、水力發電、海洋能等其他再生能源,從各個方面開發再生能源資源。

在中期,即2025年以前,再生能源發電總容量將達27363MW20%占比。其中台灣海上風電發展潛力無窮,政府擬訂的安裝容量計畫,將從2021年底的269百萬瓦,增長到2025年的5.5百萬瓩。

在如此豐沛蘊藏條件下,配合政府努力作為與民間熱情參與,台灣要在2050年前達到100%低成本再生能源使用,完成「淨零排放」的能源轉型是極有希望的。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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