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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9 17:17:54瀏覽458|回應0|推薦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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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自Postton當上警察以來,第一次被同僚拿槍指著,然後同一晚上增加到好幾把;第一次戴上手銬、坐上鳴著令人神經衰弱警笛的警車後座;第一次使用新單位的偵訊室,第一次被宣告你有權保持緘默啥啥啥,這一切荒謬可笑的在他人生中最背的一天發生,而這些顯然還不夠。 他被那些根本就不熟的同事們毫不留情地推進警署大廳時,Carper就站在那裏。 灰藍的瞳孔透過鏡片,彷彿穿透層層堅冰到最後不剩一點溫度。 Carper佇立地猶如大理石神像,漠然睥睨塵世裡的庸碌盲俗。Postton被架經時,用力反抗、停下眾人腳步。 「Carper……」 上司轉過頭來,視線相對,Carper感覺不到任何溫度、任何情緒,沒有絲毫震驚與憤怒。 「就一個字。有,或沒有。」 「沒有!沒有、Carper──聽著、」 「在你回答之前想一想。」 Postton填滿腔肺的所有即將字句的恐懼瞬間反竄入髓。 Carper的聲音低闇,這句話隨著他的側影快速地自Postton視線中消失。 他覺得那幾個音節彷彿將他的所有神經抽離,讓他的血液凝固,直到自己被粗暴地扔上偵訊室鐵椅都還沒回過神來。 訊問他的是重案組的人,但他一點印象也沒有。他根本懶得去想他有沒有這個同事。 「早聽說有人申請進入公特課我們就注意你了。」Gospel──那個負責在今晚浪費他的生命折磨他的耐性的同仁,雙手抱胸仰靠在對面位子上斜睨著他,就像他是個撒著無恥謊言、專幹小偷小搶、讓警方抓不勝抓的混混。 「你鐵定知道會進那個課的人多少都有點問題。 「所以,你現在準備好要面對你的問題了嗎?」 Postton茫然地覺得他無法將注意力集中在這個人說出的每個字上。 他不知道Carper到底聽到了什麼、知道、又相信了什麼,而這一切的一切,他全然無知。連自己為什麼會被當成嫌疑犯送進署裡也毫無頭緒。但他並不想稍微放軟他的頸椎向那位魁梧、不通情理的同事低頭,詢問他們憑什麼理由拘捕他。 桌面下,Postton隔著繃帶緊緊捏著自己的傷口。 他疲憊、暴躁、深感委屈與憤怒。他不明白Carper為何誤解自己、自己又為什麼要遭到他無情的對待。Postton這樣的心理狀態十足地外顯,徹底激怒Gospel。 Gospel從資料夾內抽出照片用力摔在Postton面前,巨響令對方肩膀一縮,視線回焦,桀驁不馴。 Gospel瞪視面前這狼狽蒼白的年輕人,西裝外套皺巴巴套在身上,隨便扣著的襯衫上還沾有血跡,看過現場之後他深以對方同為警界人員為恥。 「看看那些照片。」他用力指著,義憤填膺差點使這個動作化為拳頭。 Postton花了幾秒才讓理性與好奇收回怒視。他僵硬地低頭,攤在桌上的五張照片從各個角度清晰地拍攝一名年輕人雙目緊閉,嘴巴被塞入布條,滿臉髒汙,手腳被縛蜷縮在垃圾桶旁。一張特寫框在死者腹部聳立的刀柄上。 「你知道死者叫什麼名字嗎?在哪發現的?」他下意識地問。 「別假裝你還是個警察!」 「好吧,這他媽為啥讓你扯到我身上?」Postton翻白眼。 Gospel將兩個證據用塑膠封口袋扔上桌,一把染血的菜刀;一張沾滿泥沙的卡片──Postton的駕照。 「你的駕照被死者踩在腳底。」 「謝謝你幫我找回來?」 Gospel的神情明擺告訴他再耍嘴皮有得好看。 「誰偷了我的皮夾我都不知道,我怎跟你解釋?」 「這把刀眼熟嗎?」 「尋常的家用菜刀。老兄。」Postton不耐煩地回答。 「這是你家的菜刀。上面沾滿你的指紋。」 「我的?Shit……」Postton用力搓臉,他真沒去注意流理台是不是少了一把刀。 「我今天回家剛發現我被闖空門。」 「勤務中心可沒接到你的報案電話。」 「老兄,你的人剛剛才到我家參觀過,你想我有什麼可以被偷的?我既沒有IPod也沒有液晶電視,還是我該打給勤務中心說有個渾球闖空門就為了拿我扁的可以的皮夾壓張百鈔在我空空如也的冰箱裡?」 「哈,這就是你的動機。」 Postton氣得一時說不出話。 「讓我丟張百鈔在你臉上看你會直接搗我的下巴還是捅我一刀!」他得狠狠咬著牙才沒把滿肚子火混著髒話噴出來。 「別傻了。我不認為你適用常人邏輯範圍。」 「你什麼意思?」 「我查過你在上個單位幹的風光事蹟。以你一個小小指揮交通的巡警可以趕在十多年經驗的老前輩前找到那變態滅門血案的兇手,本來是個大好升遷機會,但你卻來到這裡,為什麼?因為你不但獨排眾議第一個懷疑唯一生還的女兒,還準確的預言了犯罪自白。」Gospel翻開警用小冊,做作地清嗓朗誦,「『他們永遠都不聽我說話,永遠對我說教、永遠操控我的生活,他們怎麼不自己嚐嚐當個人偶的滋味?』嗯?秀一下,你當初是用什麼口氣說這話的?」 彷彿有什麼東西在Postton腦海裡炸開,讓他的視線短暫地模糊。 這時有人敲門,Gospel到門邊與來人交頭接耳,片刻,他以冷然的勝利神情宣布:「我們在你的皮夾上找到死者的指紋。喔對,差點忘了,鑑識組的叫我轉告你,謝謝你保留了第一現場。」 *** 警署一樓大廳,重案組辦公區。 「你訊問他?你大可以訊問我!就算他菜到炸他媽沒人可以把他放在那該死的椅子上像個人犯給你們問東問西!」Keelson還沒踏進重案組地盤便覺得自己已經火到跳上桌咆哮都不夠。 「給我放尊重點Keelson!我沒把你列入共犯你就該偷笑了!兇刀上有他的指紋,駕照那麼大的照片上是他的臉、他的ID Code!更別提我們剛才還在你前搭檔家裡找到沾有死者指紋的皮夾,你告訴我憑什麼理由我不逮他?」Gospel被煩得夠嗆,額角青筋突起,嗓門越來越大。 「對、沒錯、確實如此,而且你幹了二十幾年的刑警你看過哪個腦袋燒掉的兇手會用夾鍊袋把不利於自己的證物包起來?還拿他媽專業的單眼數位相機把你說的第一現場每個角落拍下來存證?給我個名字,我自費幫他出傳記!」Keelson用力將自己的皮夾摔在桌上。 氣氛益發火爆,然而Carper自始至終冷著臉抱著雙手靠在一旁,Gospel的搭檔Trestone鼓起勇氣介入火線。 「聽著,Keelson,第一,他有動機;第二,他有能力;他足以冷靜到在一時義憤失手捅死死者之後布置現場,更別提他受過的專業訓練。你也在那,你應該更清楚。」 「見鬼了會為一張壓在皮夾下的大鈔殺人的人能夠當警察?你他媽真有說服力!」 「不只是那樣,請跟我來。」Trestone領著Keelson來到電腦前,用滑鼠在螢幕上叫出一整個資料夾的照片。 「這是從嫌犯──Postton的相機裡抓出來的,」被Keelson一瞪Trestone連忙改口,他用滑鼠點開圖檔。 「這是浴室地板上的碎玻璃,原本是洗手台上的鏡子;你看,這裡,跟這裡,用紅色顏料寫的字母,有不少已經模糊了,我們得花點時間才能拼出原來的句子。」Trestone用滑鼠自原始圖像拉出一張張特寫。「鏡面碎的很厲害,不過你可以看到這顏料脫落的方式,那是用拳頭砸鏡子才有的痕跡。 「你不難想像,不管這上面原來寫什麼,都是可以讓Postton憤怒到將鏡面砸成粉碎的東西。」 Trestone看著他,Gospel也看著他,但他這一刻該死的實在無話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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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