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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3 01:21

謝謝您的來訪與推薦

人生何其有幸

得此知音相伴

但願人長久

千里共蟬娟

                     阿米



喵族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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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2 23:47

這是 喵家的 咖啡


我是ㄧ隻貓


海豚灣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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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0 20:38

謝謝你造訪我的部落格,並且閱讀我的文章,很開心認識你,歡迎有空常來逛逛呦!


Ruru~憂傷與你同感,快樂比你開心!與你同吟苦樂,互為心情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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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0 13:25
 

您好 :

台灣離島風情

請支持推動

台灣地中海-----馬祖旅遊逍遙遊

請上我部落格有相關資訊喔

謝謝

http://blog.udn.com/tour0836


巖峯玄師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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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8 13:47

人算不如天算...



DC-LOGOS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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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7 23:11

謝謝你來訪還有回應

寫東寫西就是期望交流

潘玉良可能是環境關係

讓她的畫充滿生命張力

我猜這是你喜歡的原因吧~((我猜啦~猜錯就~...別打我))


LOGOS DESIGN STUDIO

室內設計的另一面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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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7 01:02
我老公去移民署(以前是入出境管理局)積極詢問.該如何申請大陸女兒來台事宜.境管局官員說:要辦收養大陸小孩之後才能申請該名小孩來台.但你老婆已在台生子.依規定.台灣老公已有子女者.不能再收養大陸小孩. 但官員安慰我們說:沒關係現在你們沒辦法申請大陸女兒來台團圓.只要忍一忍.等上8年時間等到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之後.妳便可依妳自己身分申請大陸地區親生子女來台團圓(12歲以下.如超過12歲也不能來台).想一想只要8年後我們全家可全家團圓.

但是今年96-09-05變天了.希望落空了.被無情無血無目屎的政府打入十八罾地獄.政策大便.改成 :大陸配偶在台8年以上.可申請身分證.但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也就是說8年加5年=13歲.才可申請大陸地區12歲以下親生子女來台.請問8+5會等於12.誰能教我這道難題.所以說政府擺明就是政策大變.永遠不准我大陸地區親生子女來台.
這樣的政策您說我全家人會服嗎?妻離子散的結局.

以上規定不合情理.我以前在大陸未婚生一女.今嫁台灣人.因來不及辦理收養程序而生一子(台灣生).我們有能力扶養自己的小孩(包括大陸生的女兒).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造成骨肉分離.情何以勘! 這麼稚齡的小孩.您等忍心拆散人家母女.不准自己的人民全家團圓.造成骨肉分離.妻離子散.您等真是殘忍!

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無數額限制)]. 現在又不准我台灣老公收養自己的女兒.該如何向3歲稚齡的女兒說明.妳不能跟媽媽回家.要聽外公外婆的話.有誰可以教教我該如何開口???

這個不守信用.說一套.做一套.無血無目屎.無情無人權無人道的政府.挖掘陷阱讓人民掉入後.政策卻大轉彎大便.專挑最無辜的小朋友下手.殺得我等12歲以下小朋友措手不及豪無幸福的未來. [人在做.天在看!]

田莊兄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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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3 21:52
哈~哈~~我今天沒喝咖啡..只有喝一杯~~~綠茶..一杯10元而已
過去..已經消失的歲月.想追也挽不回.讓它隨風過去!
現在..真正存在的環境.隨時要面對它.就要把握現在!
未來..是個未知的世界.飄渺和不真實.不要太過期待!
田莊兄哥的左右銘

林燕珊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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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1 07:52
謝謝你的來訪與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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