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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8 20:05:31瀏覽307|回應0|推薦14 | |
五億高中生賴小弟墜樓當天
匿名參與者(10/15的分析報告) (1)夏家應該當天是同時要處理掉賴小弟及賴母,不同時處理掉賴母及賴小弟,夏家無法取得賴家所有財產,只能一步一步來。 (2)夏男去賴小弟家,載賴小弟去同婚,結婚證人臨時找到的,夏男結婚書約隨時都放身上(這是預謀設計好的)。戶政事務所人員說夏男去窗口辦的賴小弟站在後面及證人站在後面(戶政事務所有無問賴小弟結婚問題)。(或許賴小弟都不知道結婚事情)。 (3)夏男辦好結婚登記,夏男已有配偶身份可以繼承5億以上財產,夏男載賴小弟回夏男家,時間已來到10:00鐘。 (4)賴母打電話找賴小弟電話沒接,打夏男電話沒接,打夏父接通了,夏父告訴賴母不知道夏男跟賴小弟一起出去,夏父跟賴母說無法幫忙找賴小弟,夏父在電話中有聽到賴母要去警察局報賴小弟失蹤,夏父5分鐘出現在賴母家,夏父提出要載賴母去找賴小弟,(如果夏父載賴母去找賴小弟是可以同時處理母子),不會用跳樓方式,(母子殺掉用大型旅行箱載出去不易被發現),母子殺死就沒有人可以到法院提告。 (5)賴小弟墜樓死亡,以無名屍處理,死無對證,賴母當天如果沒有找到賴小弟的屍體,賴母必死無疑,母子死掉,完美無瑕,死無對證,母子失蹤案處理。(夏家完美謀殺),夏家應該可以取得賴家財。 (6)賴小弟墜樓11:02分 (7)10:00到11:02夏父提出要載賴母去找賴小弟,賴母要報警跟葬儀社人員一起去警察局,夏父又緊跟賴母到警察局,(夏父緊跟賴母到警察局,賴母已報案。(夏父是要觀看警察局的動作)。 (8)夏父緊跟到警察局已知賴母找賴小弟, 警察可以作證,賴小弟墜樓前11:02分,夏父只要有跟夏男通電話記錄手機或Line,謀殺案共犯。鐵證如山。 (9)檢方:提出賴小弟無防禦傷,夏男身體無傷痕,客廳看不出打鬥痕跡,欄杆有賴小弟手抓握2個手掌指紋。 答:預謀犯案 賴小弟有兩次到10樓地方 賴小弟到10樓已有2位到3位拿刀槍,等賴小弟有辦法反抗嗎?(沒有辦法)賴小弟會有防禦傷?(不會有),夏男會有打鬥傷嗎?(不會有的)。 有賴小弟的兩個手抓握手掌指紋,只能證明賴小弟有來到這裏,不能證明賴小弟跳樓自殺。 (沒有採到賴小弟攀爬手掌指紋)賴小弟是飛出去欄杆外嗎? 賴小弟墜樓時,夏男有到樓下,為何沒有去認屍,跟警察說不認識,又說是朋友,警察又到10樓看證件,才知道剛剛夏男與賴小弟同婚,這不是超怪嗎,結婚62分鐘賴小弟馬上跳樓自殺,夏男剛去洗澡幾分鐘,賴小弟馬上跳樓自殺。 夏男結婚才62分鐘賴小弟馬上跳樓自殺,警察問夏男,當時以認識賴小弟為朋友,不敢說賴小弟是他的配偶,因為太離譜,剛結婚賴小弟馬上跳樓自殺。(夏男也沒有去醫院認屍,也沒有難過的表情,也沒有去招魂)。(賴小弟以無名屍處理,死無對證) 夏男躲進洗澡,裝作完全不知道,檢方及法官也信! 賴小弟以無名屍處理死無對證,再來就是賴母的生命不保,夏父跟賴母報失要24小時才能報案,賴母還好有去報案,11:02分賴小弟墜樓死亡,警察局告訴賴母,剛剛有一位18歲男孩墜樓以無名屍處理,警察局請賴母去看看,賴母看到賴小弟怎麼會死在這。 還好賴母有去報案,也當天就找到賴小弟屍體,(賴母如果沒去報案,賴母必死無疑) 賴小弟身份曝光,身價5億以上,東窗事發,結婚62分鐘,馬上墜樓身亡。 葬儀社人員:賴小弟從10樓墜樓身亡,身體不像10樓墜樓身亡,告訴法醫高大成去驗屍驗看看 法醫高大成:提出脖子瘀血,嘴唇裡面瘀血,這都是生前傷。 2個到3個壯漢拿刀槍足以控制賴小弟的行動,賴小弟只能乖乖配合,逼賴小弟從10樓跳樓,賴小弟絕對不敢跳樓,只能勒脖子捂住口鼻至死。再將賴小弟丟下樓,樓層未明。 賴小弟以無名屍處理,死無對證 賴母沒去報案:必死無疑 謀財害命的人絕對不會成功的! 名法醫高大成,多家媒體一直報導,多位名嘴都認為案情不單純,都認為這是謀財害命,大家都是正義化身! Frank Frank 賴母當天沒有跟夏父單獨外出是很對的決定. 宋佩臻 選前不辦一場大遊行,就完蛋了 李怡緁 寫得鉅細靡遺 真的是太了解這個計畫的過程了 莫非你是我那個鄰居 剛好身上唉隨身秘錄器落下過程的那一位 自己要多注意安全 我已經兩三個月都不想要再發聲了 因為會被圍剿 被羅織亂扣安罪名 Ye Ching Tsai 一路好走,這個案子最後一定不了了之!祝兇手下18層地獄,永不得超生 Ming Yuan Chang 冥冥中也有一股力量在阻止殺人奪產,罪大惡極了。 安迪 Ming Yuan Chang 對,鰂星該敗 王信南 百思不解 ,台灣是己經,沒政府狀態?為何被,台中地檢署 ,檢察官 謝ㄨX, 主任檢察官詹 XX, 法醫 曾XX竟敢膽大妄為? 謀財害命,殺人奪產,敢包庇 ,夏姓全家, 共犯結構 , 就是 不破案 ,可惡至極, 天理何在。 安迪 但是死亡原因?與死亡應該不會是捂住了口鼻,證明是中國醫藥學院急診的室的裡面的那四項0 安迪 這是我看過較合理的推理 匿名參與者10/16分析 : 夏家謀財害命,是經過策劃,一步一步來。 夏家早就預謀好的! (1)夏男身上有結婚書約,不是當天買的,(結婚書約早就有準備明顯是預謀好的)。 (2)戶政事務所人員,辦事不嚴謹,夏男出示證件,3人站在後方,沒有一個一個問清楚,完成登記同婚。(戶政事務所人員嚴重作業疏失)。 (3)夏男已有配偶身份已擁有5億繼承權,賴小弟回去可以解除婚姻無效,(賴小弟能夠順利回家嗎?)(賴小弟應該上樓馬上被殺害)。 (4)賴母打電話賴小弟沒接,打給夏男沒接,打給夏父接通了(夏父的通話地點非常關鍵是不是命案地點),(夏父告訴賴母不知道夏男與賴小弟一起出去,夏父告訴賴母無法幫忙), (賴母跟夏父電話中有提到要報警報賴小弟失蹤,夏父說報失蹤要24小時才能去報)。 (5)為何夏父跟賴母說無法幫忙,賴母要報警,為何夏父5分鐘馬上到賴母家。 (6)夏父到賴母家夏父首先提議要載賴母一起出去找賴小弟(預謀言語)(賴母跟夏父一起去夏家必死無疑)。母子必死兩人屍體應該偷偷運出大樓,不易被發現。母子一死沒有提告人,母子失蹤案。(完美無瑕謀財害命!) (7)賴母跟葬儀社人員去警察局報案,夏父也緊跟在後跟到警察局裡面去。(賴母已報案,夏父對策先將賴小弟的屍體丟下樓。(以免警察到夏家的大樓找到賴小弟屍體)。 (8)夏父的(言行很怪)提議要載賴母一起去找賴小弟,夏父緊跟賴母到警察局。夏父的出現1時左右賴小弟馬上墜樓身亡。 (9)夏父知道賴母要找賴小弟,夏父又緊跟賴母到警察局,警察可以作證,夏父當天有無與夏男通電話,有的話那就是共犯無誤! (10)夏男躲進去洗澡不足以採信,夏男身上找不到打鬥傷,客廳看不出有打鬥痕跡,浴室有水痕。檢方認定夏男身上無明顯的傷痕,客廳無打鬥痕跡,檢方排除夏男涉案。 (11)這是預謀犯案:夏家可以花錢顧用殺手,請2個到3個殺手即可,拿刀槍即可控制賴小弟的行動,賴小弟只能乖乖配合,賴小弟有辦法反抗嗎。 (12)欄杆有賴小弟的手抓握痕跡,只能證明賴小弟有來到這裏,沒有賴小弟的攀爬手掌指,不能證明賴小弟攀爬過去欄自殺。 (13)賴小弟早上才去結婚為何又會馬上跳樓自殺。(賴小弟死亡被丟下樓機率較大)。 (14)夏男進去洗澡幾分鐘賴小弟馬上跳樓自殺(這不是超怪的嗎)。 (15)結婚才62分鐘賴小弟馬上跳樓自殺(,這不是超怪的嗎)。 (16)夏男的動機非常明顯,作案方法又非常粗糙。檢方:賴小弟跳樓自殺,排除他殺。 (17)夏父只要載賴母出去找賴小弟,母子必死無疑,不會丟賴小弟下來容易被發現,賴母已報案,警察一定會到夏家大樓找人。夏父已看到賴母進警察局,賴小弟已死亡不能放大樓內,丟下樓最好。(樓下一定有把風以免路人發現從幾樓丟下的。 只有夏家的手機Line通聯記錄才能破案 高大成法醫:賴小弟生的生前傷,不明針孔,墜樓馬上死亡,案情不單純。 因為媒體一直報導,名嘴一直質疑,謀財害命,社會頭條新聞。 賴小弟的案子才被重視 檢方辦到最後:賴小弟無他殺,跳樓結案 夏男:不起訴 夏男躲進去洗澡,裝作不知道,合意結婚 匿名參與者10/18分析: (1)(夏男謊話)躲進去洗澡完全不知道賴小弟會跳樓自殺。(客廳沒有打鬥痕跡,夏男身體無打鬥防禦傷),賴小弟身體無防禦傷,欄杆有賴小弟手掌抓握指紋,(檢方直接認定賴小弟跳樓自殺,無他殺行為)。 解答如下: (1)夏男與賴小弟辦完結婚證記,(夏男已是賴小弟的配偶身份)(賴小弟一死)夏男就有賴小弟的財產繼承權,夏男帶賴小弟回大樓住處賴小弟必死無疑,賴小弟活著回去可以馬上解除婚姻無效。 (2)夏家第二動作: 賴母活著:會找賴小弟,會報警處理,後果難預測。(母子一死過一陣子)沒有人提告,報失蹤死無對證。(夏家完美計畫)。夏男即可繼承所有財產。 (3)(夏家)萬萬沒有預測到,夏男與賴小弟出門才3小時又是早上,出門時間07:00到10:00賴母會急到想報警,報失蹤。 (4)打亂夏家最好謀殺計畫方式,賴母再騙到夏家大樓殺死,母子屍體偷偷運出去大樓棄屍埋葬,無人會報案。 (5)時間來到10:00賴母打電話找賴小弟沒接,打夏男沒接,打夏父接通了,夏父告訴賴母不知道,夏男與賴小弟在一起,夏父說無法幫忙找,夏父電話中有聽到賴母要報警,報賴小弟失蹤,夏父一聽到報警,夏父不到5分鐘馬上到賴母家。 (6)夏父到賴母家提議要載賴母一起去找賴小弟,(電話都聯絡不到,去那裡找,這是不是很怪)(夏父應該是帶賴母到夏父大樓找殺死賴母),(夏父告訴賴母報警報失蹤要24小時)。夏父是在時間拖延戰術,夏家大樓賴小弟已殺死,還沒有運走。 (7)夏父觀察賴母行動,賴母直接到警察局,報案,夏父緊跟賴母到警察局報案,夏父認為賴母已報案,夏父認為警察人員馬上到夏家大樓找賴小弟,(以免警察找到賴小弟的屍體,先將賴小弟的屍體丟下樓)。 (8)夏父觀察賴母行動,應變對策,跟進警察局,(夏父賴不掉了,賴母找賴小弟夏父是知道的)11:02分是賴小弟墜地時間。 (9)鐵證如山:賴母找賴小弟夏父是知道的,11:02分之前夏父與夏男共通過幾通電話,Line幾通電話。 (10)夏男躲進浴室拿你沒辦法 (11)夏父緊跟賴母進警察局(鐵證如山)警察可以作證。 (12)調夏父通電話記錄即可破案 (13)當天賴小弟墜樓,當天進出不是住戶, 共有幾個人不是住戶。做工程的,也是嫌疑共犯。 (14)夏家有很多不合理行為,案情也很怪,當天,夏家當天如果順利殺死賴母,案件絕對不會曝光,石沉大海,夏家順利獲得賴家材財產。 (15)劇情很不合理又超怪,夏男已有配偶身份,夏男有賴家財產繼承權,夏男謀財害命, 一步之遙,賴母沒有被害死,賴母成為提告人,夏家謀財害命才曝光。 有社會大眾關心,媒體一直關注報導,名嘴關心案情發展,相信案子一定能水落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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