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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儀寧死不認錯
2023/03/16 09:44:09瀏覽1128|回應0|推薦33

第十節 陳儀寧死不認錯

陳儀在台灣關押期間,許多親友不敢前去探望,老部下國防部長俞大維參謀長林蔚上將先後去探視陳儀林蔚建議陳儀寫一份悔過書向蔣介石認錯,換取釋放,陳儀斷然拒絕說「我有什麼錯?他不高興可以殺我。我已年近七旬死悔過書我不會寫。」

林蔚說總得讓蔣先生有個下台階。」陳儀說「他下台不下台是他的事我沒有要他把我抓起來。」

陳儀老友何應欽和張群蔣介石求情,希望寬大處理,蔣介石提出陳儀寫一封公開信,表示痛改前非,譴責張治中傅作義兩將軍背叛黨國的行為。」陳儀斬釘截鐵拒絕說張文白傅宜生兩將軍願和全國人民站在一起做得十分勇敢,我只有頌揚他們,不能譴責。」

陳儀說「我陳儀一生殘害人民只有件事(投共)做對可以贖罪於萬一不用悔改。」蔣介石大為惱怒終於下達軍法審判給予槍決的命令

1950年6月9日上午國防部軍陳儀進行軍法審判,審判長是顧祝同上將陳儀罪名是勾結共匪,陰謀叛變審判開始,陳儀著整潔西裝昂首進入,證人湯恩伯著上將軍服悄悄進入下意識地向陳儀敬禮陳儀

不屑一顧,旁聽席上引起騷動,審判長問陳儀說「你為何

勾結共匪?」陳儀說當時總統下野,前方退下來部隊,湧入浙江省境內,軍紀敗壞,社會很不安寧,全省父老兄弟民心厭戰,想避免兵禍,基於仕紳和民眾意見,我派外甥丁名楠去上海,給湯恩伯送去中共方面擬定   

  談條件。希望滬、人民免去兵災我為人民!何罪之有?」

接著陳儀對被列入罪證之策動湯恩伯起義條款一一說明辯護陳儀說「原函所停止防禦工事,依據過去經驗所得,每感徵工徵料往往無補戰益,反增人民負擔,依據民主主義原則改編軍如果和平成功所謂國部隊

當然要依據民主主義方式改編,取銷名義,給予相當職位,也就是說和平成功所有部隊番號取銷,於取銷後即給予相當職位,並取銷戰犯名義,

 

保護一切屬公財物不得破壞如果講的話,當然要保護一切國家財產。」

陳儀利庭答辯的機會對旁聽席上中高級軍官,宣傳自己的主張,並通過轉達其他國民黨軍政人員。審判長無法對答,就要求證人席的湯恩伯提供證,湯恩伯臉色慘白,囁地說:「我對人犯陳儀確實是一生受恩深重,難以言喻,正圖報不暇,何肯檢舉他?

只因我忠愛國情深不忍痛檢舉,不能再顧及的深恩大德。」

1950年6月18日凌晨陳儀在囚室接到十九勁功字第六八號判決書,判決書中說:「被告陳儀因叛亂一案經本部判決如下:陳儀煽惑軍人叛逃,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除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全部財產沒收。」判決書發出日期是1950年6月9日,監斬官蔣鼎文

宣讀判決書後,問陳儀還有什麼話要說?陳儀說:「什麼話要說我死後把我屍體火化。」

陳儀吩咐炊事兵陶承喜燒水沐浴浴後對鏡整容穿上白色襯衣米色西裝打黑色領帶穿上黑亮皮鞋戴上淺黃色呢帽,著裝完畢,蔣鼎文命人捧來一盤菜,一瓶酒,陳儀傲然說:「用不著,走吧。」兩名軍士挾持陳儀陳儀甩開鎮定走出囚室登上汽車,車抵馬場町刑場 ,天色微明,陳儀下車向行刑人:「對我頭部開槍!」然後大步向前走,邊走邊說:「人死精神,人死精神死。」接著兩聲槍響陳儀走完67年的人生路

陳儀死後在台的五弟公亮遵遺囑把屍體火化骨灰安葬台北

墓碑上刻著陳公退素之墓」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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