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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陳儀沒看到的電報!
2023/02/10 12:16:34瀏覽1403|回應0|推薦55

一份陳儀沒看到的電報!

陳儀如何欺騙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1947  1 日早上,武裝巡邏隊,依舊放哨,向一般民眾反擊開槍,機槍聲處處可聞。上午十時,台北市參議會召集台灣的「國大代表」、「參政員」、「省參議員」等,組織「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在台北市「公會堂」(今中山堂 ) 舉行成立大會。大會公推黃朝琴(省參議會議長)、周延壽(北市參議會議長)、王添灯(省參議員)、林忠(國民參政員)等四人為代表,向長官公署提出五項要求:1.即刻解除戒嚴令。2.即時釋放被捕市民。3.禁止軍警開槍。4.由官民共同組織處理委員會。5.由陳儀向民眾廣播開始施行。陳儀當場接受這五項要求。

 下午五時許,陳儀在電台廣播,大意是說:「緝煙血案已經給付很多撫恤金而解決了。我同意市參議會的建議,由官民共同組織委員會來處理此次『暴動』事件。民眾若有意見,則經由該委員會提出吧!

陳儀將這事件視之為「暴動」來加以處理,並沒有表達歉意,因陳儀是把「處理委員會」當作為緩和或安撫台灣人民激烈抗爭的媒介而已。

 2日上午十時,台灣大學、私立延平學院、師範學院(現為師範大學)、法商學院(現為台大法學院),以及各高中等總計數百名學生,舉起「政治民主化」,「台灣自治」等標語聚集於「中山堂」,舉行學生大會,決定組織「學生隊」負責維持治安及交通。中午,陳儀接見「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的委員,接受該會所提四項要求:1.由全島人民代表研討對策後,於 3 10 日以前擬定「基本改革方案」,提交討論。2.政治協商期間,當局不引進增援部隊入台北。3.由學生隊與市長、市警察局長轄下的青年團,共同負責維持治安。4.立即恢復交通。

 下午兩點半,由官民共同組織的「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召開會議。政府代表是周一鶚(民政處長)、胡福相(警務處長)、任顯群(交通處長)、游彌堅(台北市長)四人。會議一開始,政府代表就以加強該會的權威性及代表性為理由,主張增加代表人數。討論結果,再增加商會、工會、學生組織、台灣政治建設協會、民眾組織等五個單位的代表,主席周延壽宣布應再擴大,包括省內各參議員、國大代表,並把協調會的名稱定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會場外,槍聲頻傳,委員們認為是「警察大隊」所為,要求解散該大隊,警務處長則回答:「事關機關問題,待長官批准當實行。」委員會再提五項要求:1.釋放在過去三日內所逮捕的事件關係者。2.不追究事件關係者的責任,3.給與死亡者遺族撫恤金、負傷者賠償金。4.立即停止武裝軍警隊的巡邏。5.即時恢復各種交通。陳儀欣然同意。因他詭計成功了,委員增多,份子複雜,形成人多嘴雜,容易誤事,意見難於達成一致,曠日廢時,勢必拖長時日。陳儀向中央請求派兵來鎮壓,警總參謀長柯遠芬 3 2 日的日記記載:

「我建議向中央請兵,但此時兼總司令(陳儀)告訴我,業已去電主席速調整編二十一師一個加強團來台平亂。」

是日,陳儀已經由南部召來增援部隊。不過滿載增援士兵的火車、卡車,在到達新竹附近時便進退不得,因為新竹市民預料陳儀會從南部召來部隊,便機警地毀壞通往台北的鐵軌,並置障礙物於公路上,使軍隊動彈不得。

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在台北中山堂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這個會本是奉陳儀的命令,由官民共同組成的,會議首先討論「組織大綱」,通過「團結全島人民,進行政治改革,處理二二八事件」的主旨。

 此時,傳來消息說:「陳儀已違約,由南部召來增援部隊。」會場一時為之騷動,但大部分委員仍主張用談判解決。於是,推派劉明朝、林忠、王添灯、蔣渭川等二十餘人為代表前往長官公署,與公署處長及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協商後,提出六項要求:1.軍隊限於本(3)日下午六時以前,全部召歸營房。2.由憲兵、警察、學生共同組織「治安服務隊」,負責維持治安。3.一切交通於本日下午六時以前恢復,交通整理由民眾負責。4.撥出一部分軍糧、以補食糧不足。5.軍隊撤離後,滋事軍人由柯遠芬負責,滋事民眾由「處理委員會」負責處理之。6.長官公署不得以流語謠言蠱惑民眾,並不許南部軍隊屯駐北部。陳儀再次接受這些要求。

 委員會組織了「忠義服務隊」,急功好義的青年,學生紛紛加入,以許德輝為隊長,台北市游彌堅市長鼓勵青年學生說:「治安責任很重,你們青年學生要小心努力維持。」

 這個由官方、民意代表、民間團體組成的「二二八處理委員會」,其本來的目的是在料理事件善後問題,重要的任務在維持社會治安,防止事件繼續惡化。

 3 日上午十時,「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召開大會,有上千的民眾擠進中山堂,來旁聽委員們討論。會議通過事項有(1)決議通知各縣市各自組織「處理委員會分會」,以處理各地發生的事件,並推選代表參加台北市的「處理委員會」,來共同推動工作。(2)推派黃朝琴、顏欽賢(制憲代表),張晴川(北市參議員)前往警總,要求禁止武裝隊伍出現街頭,部隊外出購物不要帶槍。(3)應履行恢復交通諾言。(4)向省內外廣播二二八事件經過,並表示本省同胞只要求省政改革,並無其他作用。(5)今後向省內外廣播及宣傳,概由本會宣傳組統一發布。(6)電力公司不分晝夜向全台供電,使各戶得以散發各種消息。

 當時官方代表,在得知陳儀已向中央請兵,便不再參加。這次的決議除原本的善後處理,維持治安外,已加上政治改革的意圖,其用意在根本解決二二八事件,以免再發生。因事件發生和各報紙所稱政治腐敗有絕對的關係。

日,下午四時半,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正式成立大會,通過組織大綱,明示「改革台灣省政治」的宗旨。並通過「政治改革綱領」,要求事項為:1.立即將「緝煙血案」兇手,在公眾面前槍決。2.從優撫恤被殺者遺族,無條件釋放被捕者,並不再追究事件關係者的責任。3.解除軍隊武裝,把武器交給「處理委員會」保管,由「處理委員會」負責維持治安,不要由中央派軍來刺激民眾。4.撤廢公賣局及貿易局,公賣局長應就此次事件向民眾道歉。5.一切公營事業,由台灣人經營。6.長官公署的秘書長、民政、財政、工礦、農林、教育、警務等處長半數以上,以及法制委員會的委員,應起用台灣人。7.法院院長、首席檢察官,起用台灣人。8.立即實施縣、市長民選。

 二二八處理委員會,至此已發展成一個政治改革的團體,而全省各地分會,相繼成立,並紛紛開會,提出事件處理對策和各項政治改革的要求。憨厚的台灣人已一步一步踏入陳儀所佈的陷阱中而不自知。

 3 日,不知死活的二二八處理委員會,仍照常開會,由王添灯省參議員主持,會中通過選出林獻堂、陳逸松、黃朝琴、李萬居、連震東、林連宗、黃國書等十七位民意代表為常務委員,並發表「告全國同胞書」,內容表明「目標在肅清貪官污吏,爭取本省的政治改革。」聲明中還要求其他各省同胞, 「踴躍參加……舉著同樣的步驟,爭取這次鬥爭的勝利……國家政治好壞,每個國民都有責任……我們很誠意地歡迎,各省同胞的幫忙、協助……。」從文告中的語氣表達,好像事件發生是由「二二八處理委員會」主導的。最後以「中華民國萬歲」、「國民政府萬歲」、「蔣主席萬歲」作為口號。

 這個由陳儀准許成立的「二二八處理委員會」,經六天發展,已開始向陳儀的省政府提出各項省政改革。天真的台灣人,以為陳儀在廣求民瘼,以徹底解決錯綜複雜的省政。

 對這節節升高的政治改革訴求,陳儀因援兵尚未到達,仍以相當容忍與寬容的態度向全台廣播,發表聲明大略如下:1.已向中央政府申請,把行政長官公署改為省政府,一經核准,即可實行改組。2.省政府委員、廳長、處長,儘量任用台灣人。3. 6 30 日以前,實施縣、市長民選,其他的政治問題,當可在省政府成立,縣、市長民選後,獲得解決。

        最後,他還說:「言必有信,我的話我完全負責,盼望台灣同胞信賴政府對此次事件的寬大措施。」陳儀所以信誓旦旦要發揮「中華民族寬大的德性」,要和本省人相親相愛,是因坊間流傳中央將派大軍入台報復,怕騷動再起,破壞他的全盤計劃,故意偽裝的廣播,以安撫民心。事實上陳儀當天已再致電蔣介石,表示駐台兵力不足,請派二師軍隊,必須要「紀律嚴明,武器精良」的國軍,來台「消滅叛亂」。

194739整編21師從基隆碼頭上岸短短一周全省秩序就已恢復市面商業活動如常學生回到學校,此時大家都不知道的檯面下

活動則是,以許德輝為隊長的「忠義服務隊」,依照林頂立提供的名單,

在全台執行大搜捕與秘密處決的行動

臺灣省專賣局則在313日呈送電報公文到警備總部給陳儀總司令說明事件過程

臺灣省專賣局代電陳總司令

臺灣省專賣局代電          十三日

送達機關:警備總部

電報本局查緝員等於二月感晚,在天馬茶房查緝私煙經過詳情鑒核示遵由。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兼總司令陳鈞鑒: 查本局查緝人

葉德根六名,於上月感晚在本市天馬茶房地方查緝私煙一案,已於上月儉午將該查緝人員等,向台北憲兵隊提回,送鈞部驗收核,嗣由鈞部轉送法院依法託辦各在

茲謹將各查緝人員暨本局業務會常務委員李烱支,業務會第四組組長楊子才報告轉陳如次:

()       專員葉德根查緝盛鐵夫趙子健劉超群、鐘延洲傅學通先後報稱(二十七日上午十一時許,據密報人秦朝斌報告淡水區船上有私運大榮捲煙五十餘箱等情,奉派專員葉德根查緝盛鐵夫趙子健劉超群、鐘延洲傅學通等,會同警察大隊警四名前往查緝淡水時,僅獲私煙五條,詢據密報人再度探悉該項私貨已移轉台北市天馬茶店地方出售該地為私貨麕集之夜市場員等為爭取時效,

即時與警士在天馬附近(太平町)小春園晚餐就近查明實在逕往執行私貨()一哄而散,僅獲私煙三百餘條正填發收據間發現交頭接耳情形緊張時即向該私販等宣布,如能此後轉業即予發還,冀以和平手腕藉以平息,不意話猶未畢,即時私煙全部搶去并群石橫飛傍傷私販林氏江邁頭部破皮流血查緝劉超群擬即會警護送附近醫院診治,奈其時情形大亂,喊打之聲達入雲霄,查緝趙子健已被打倒地,傷勢奇重查緝盛鐵夫、鐘延洲及員二名均受輕各自逃命查緝傅學通逃至永樂社(天馬約五百餘米) 被眾包圍并被人抱住在萬分緊急之中槍向後

示威,以期抱者釋手追者停步,不料流彈誤中路人(查明其人陳文溪) 

()本局業務會常務委員李烱支,業務會第四組組

楊子才報稱當夜九時許聞即起,出事地點查案車約近天馬茶店時,見百餘人圍燒卡車近前圍打之轉至台北市警察局警局門前已群眾麕集,見車突前,由該局長力為維持幸告無事,即經向眾悲切表示此次發生不事件,自切實依法嚴辦百方撫慰無法平息,立要將在車之查緝警交出會同警察局陳松堅赴台北院,已受重傷查緝趙子健轉送憲兵隊,并先後將專員葉德根查緝盛鐵夫、鐘延洲劉超群傅學通等一併憲兵隊看管,當各查緝員未到齊之時,該群眾脅迫簽認,將已查緝員準於二十日先行槍決以刑以罰惡,律有明文,未予擅便簽覆一再聲明不獲原諒,迨至天色曙光武裝警察到達眾始分散等語。

查本省繼續維持專賣制度原為增加國家收益,減輕眾負擔,接收以來辦理尚稱順利邇來一班流氓蓄意破壞經濟基礎,希圖擾亂治安,勾結奸商包庇私製私運,以至私煙私酒充斥市場,皆屬別有用心,職局責任所在未敢偷安多方設法消弭私貨,原冀根除,此法所應禁,亦民所應守,而流氓竟敢拒捕圍,轉致開槍自衛,誤傷路人,因而擴大事態,顯有奸徒從中播弄,借此造成擾亂局面,誠屬不幸之至。據報前情,理合電陳察核示遵。

臺灣省專賣局局長陳鶴聲公出,局長周敬喻代行

 行寅( )專業。代電發文:雨寅刪專業二 0 三一號

當時專賣局局長陳鶴聲公出到南京未回局長周敬喻代行職務

專員葉德根查緝盛鐵夫趙子健劉超群、鐘延洲傅學通6人中有3 人違反陳儀對查緝員不准帶槍的命令私下帶槍警士四名則為依法配槍,弔詭的狀況是:

密報人秦朝斌是外省人6位查緝是外省人警士也是外省人,這11外省人是否有中共安排的臥底人員?在兵荒馬亂狀況下沒有人能查究真相了!

而這份最具真相的報告陳儀總司令在知道自己不久要被免職的情形下大概也無心細看終於塵封了70直到促轉會打開公文櫃才重見天日

一份陳儀沒看到的電報!

陳儀欺騙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1947  1 日早上,武裝巡邏隊,依舊放哨,向一般民眾亂開槍,機槍聲處處可聞。上午十時,台北市參議會召集台灣的「國大代表」、「參政員」、「省參議員」等,組織「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在台北市「公會堂」(今中山堂 ) 舉行成立大會。大會公推黃朝琴(省參議會議長)、周延壽(北市參議會議長)、王添灯(省參議員)、林忠(國民參政員)等四人為代表,向長官公署提出五項要求:1.即刻解除戒嚴令。2.即時釋放被捕市民。3.禁止軍警開槍。4.由官民共同組織處理委員會。5.由陳儀向民眾廣播開始施行。陳儀當場接受這五項要求。

 下午五時許,陳儀才廣播,大意是說:「緝煙血案已經給付很多撫恤金而解決了。我同意市參議會的建議,由官民共同組織委員會來處理此次『暴動』事件。民眾若有意見,則經由該委員會提出吧!

陳儀將這事件斥之為「暴動」來加以處理,並沒有一點歉意,因陳儀只把「處理委員會」當作為緩和或安撫台灣人民激烈抗爭的媒介而已。

 2日上午十時,台灣大學、私立延平學院、師範學院(現為師範大學)、法商學院(現為台大法學院),以及各高中等總計數百名學生,舉起「政治民主化」,「台灣自治」等標語聚集於「中山堂」,舉行學生大會,決定組織「學生隊」負責維持治安及交通。中午,陳儀接見「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的委員,接受該會所提四項要求:1.由全島人民代表研討對策後,於 3 10 日以前擬定「基本改革方案」,提交討論。2.政治協商期間,當局不引進增援部隊入台北。3.由學生隊與市長、市警察局長轄下的青年團,共同負責維持治安。4.立即恢復交通。

 下午兩點半,由官民共同組織的「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召開會議。政府代表是周一鶚(民政處長)、胡福相(警務處長)、任顯群(交通處長)、游彌堅(台北市長)四人。會議一開始,政府代表就以加強該會的權威性及代表性為理由,主張增加代表人數。討論結果,再增加商會、工會、學生組織、台灣政治建設協會、民眾組織等五個單位的代表,主席周延壽宣布應再擴大,包括省內各參議員、國大代表,並把協調會的名稱定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會場外,槍聲頻傳,委員們認為是「警察大隊」所為,要求解散該大隊,警務處長慌忙回答:「事關機關問題,待長官批准當實行。」委員會再提五項要求:1.釋放在過去三日內所逮捕的事件關係者。2.不追究事件關係者的責任,3.給與死亡者遺族撫恤金、負傷者賠償金。4.立即停止武裝軍警隊的巡邏。5.即時恢復各種交通。陳儀欣然同意。因他詭計成功了,委員增多,份子複雜,形成人多嘴雜,容易誤事,意見難於達成一致,曠日廢時,勢必拖長時日。陳儀向中央請求派兵來鎮壓,警總參謀長柯遠芬 3 2 日的日記記載:

「我建議向中央請兵,但此時兼總司令(陳儀)告訴我,業已去電主席速調整編二十一師一個加強團來台平亂。」

是日,陳儀已經由南部召來增援部隊。幸好滿載增援士兵的火車、卡車,在到達新竹附近時便進退不得,因為新竹市民預料陳儀會從南部召來部隊,便機警地毀壞通往台北的鐵軌,並置障礙物於公路上,使軍隊動彈不得,不然大屠殺可要提早了。

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在台北中山堂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這個會本是奉陳儀的命令,由官民共同組成的,會議首先討論「組織大綱」,通過「團結全島人民,進行政治改革,處理二二八事件」的主旨。

 此時,傳來消息說:「陳儀已違約,由南部召來增援部隊。」會場一時為之騷動,但大部分委員仍主張用談判解決。於是,推派劉明朝、林忠、王添灯、蔣渭川等二十餘人為代表前往長官公署,與公署處長及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協商後,提出六項要求:1.軍隊限於本(3)日下午六時以前,全部召歸營房。2.由憲兵、警察、學生共同組織「治安服務隊」,負責維持治安。3.一切交通於本日下午六時以前恢復,交通整理由民眾負責。4.撥出一部分軍糧、以補食糧不足。5.軍隊撤離後,滋事軍人由柯遠芬負責,滋事民眾由「處理委員會」負責處理之。6.長官公署不得以流語謠言蠱惑民眾,並不許南部軍隊屯駐北部。陳儀再次接受這些要求。

 委員會組織了「忠義服務隊」,急功好義的青年,學生紛紛加入,以許德輝為隊長,台北市游彌堅市長鼓勵青年學生說:「治安責任很重,你們青年學生要小心努力維持。」

 這個由官方、民意代表、民間團體組成的「二二八處理委員會」,其本來的目的是在料理事件善後問題,重要的任務在維持社會治安,防止事件繼續惡化。

 3 日上午十時,「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召開大會,有上千的民眾擠進中山堂,來旁聽委員們討論。會議通過事項有(1)決議通知各縣市各自組織「處理委員會分會」,以處理各地發生的事件,並推選代表參加台北市的「處理委員會」,來共同推動工作。(2)推派黃朝琴、顏欽賢(制憲代表),張晴川(北市參議員)前往警總,要求禁止武裝隊伍出現街頭,部隊外出購物不要帶槍。(3)應履行恢復交通諾言。(4)向省內外廣播二二八事件經過,並表示本省同胞只要求省政改革,並無其他作用。(5)今後向省內外廣播及宣傳,概由本會宣傳組統一發布。(6)電力公司不分晝夜向全台供電,使各戶得以散發各種消息。

 當時官方代表,在得知陳儀已向中央請兵,便不再參加。這次的決議除原本的善後處理,維持治安外,已加上政治改革的意圖,其用意在根本解決二二八事件,以免再發生。因事件發生和政治腐敗有絕對的關係。

日,下午四時半,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正式成立大會,通過組織大綱,明示「改革台灣省政治」的宗旨。並通過「政治改革綱領」,要求事項為:1.立即將「緝煙血案」兇手,在公眾面前槍決。2.從優撫恤被殺者遺族,無條件釋放被捕者,並不再追究事件關係者的責任。3.解除軍隊武裝,把武器交給「處理委員會」保管,由「處理委員會」負責維持治安,不要由中央派軍來刺激民眾。4.撤廢公賣局及貿易局,公賣局長應就此次事件向民眾道歉。5.一切公營事業,由台灣人經營。6.長官公署的秘書長、民政、財政、工礦、農林、教育、警務等處長半數以上,以及法制委員會的委員,應起用台灣人。7.法院院長、首席檢察官,起用台灣人。8.立即實施縣、市長民選。

 二二八處理委員會,至此已發展成一個政治改革的團體,而全省各地分會,相繼成立,並紛紛開會,提出事件處理對策和各項政治改革的要求。憨厚的台灣人已一步一步踏入陳儀所佈的陷阱中而不自知。

 3 日,不知死活的二二八處理委員會,仍照常開會,由王添灯省參議員主持,會中通過選出林獻堂、陳逸松、黃朝琴、李萬居、連震東、林連宗、黃國書等十七位民意代表為常務委員,並發表告「全國同胞書」,內容表明「目標在肅清貪官污吏,爭取本省的政治改革。」聲明中還要求其他各省同胞, 「踴躍參加……舉著同樣的步驟,爭取這次鬥爭的勝利……國家政治好壞,每個國民都有責任……我們很誠意地歡迎,各省同胞的幫忙、協助……。」從文告中的語氣表達,好像事件發生是由「二二八處理委員會」主導的。最後以「中華民國萬歲」、「國民政府萬歲」、「蔣主席萬歲」作為口號。

 這個由陳儀准許成立的「二二八處理委員會」,經六天發展,已開始向陳儀的省政府提出各項省政改革。天真的台灣人,以為陳儀在廣求民瘼,以徹底解決錯綜複雜的省政。

 對這節節升高的政治改革訴求,陳儀因援兵尚未到達,仍以相當容忍與寬容的態度向全台廣播,發表聲明大略如下:1.已向中央政府申請,把行政長官公署改為省政府,一經核准,即可實行改組。2.省政府委員、廳長、處長,儘量任用台灣人。3. 6 30 日以前,實施縣、市長民選,其他的政治問題,當可在省政府成立,縣、市長民選後,獲得解決。

        最後,他還說:「言必有信,我的話我完全負責,盼望台灣同胞信賴政府對此次事件的寬大措施。」陳儀所以信誓旦旦要發揮「中華民族寬大的德性」,要和本省人相親相愛,是因坊間流傳中央將派大軍入台報復,怕騷動再起,破壞他的全盤計劃,故意偽裝的廣播,以安撫民心。事實上陳儀當天已再致電蔣介石,表示駐台兵力不足,請派二師軍隊,必須要「紀律嚴明,武器精良」的國軍,來台「消滅叛亂」。

194739整編21師從基隆碼頭上岸短短一周全省秩序就已恢復市面商業活動如常學生回到學校,此時大家都不知道的檯面下

活動則是,以許德輝為隊長的「忠義服務隊」,依照林頂立提供的名單,

在全台執行大搜捕與秘密處決的行動

臺灣省專賣局則在313日呈送電報公文到警備總部給陳儀總司令說明事件過程

臺灣省專賣局代電陳總司令

臺灣省專賣局代電          十三日

送達機關:警備總部

電報本局查緝員等於二月感晚,在天馬茶房查緝私煙經過詳情鑒核示遵由。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兼總司令陳鈞鑒: 查本局查緝人

葉德根六名,於上月感晚在本市天馬茶房地方查緝私煙一案,已於上月儉午將該查緝人員等,向台北憲兵隊提回,送鈞部驗收核,嗣由鈞部轉送法院依法託辦各在

茲謹將各查緝人員暨本局業務會常務委員李烱支,業務會第四組組長楊子才報告轉陳如次:

()       專員葉德根查緝盛鐵夫趙子健劉超群、鐘延洲傅學通先後報稱(二十七日上午十一時許,據密報人秦朝斌報告淡水區船上有私運大榮捲煙五十餘箱等情,奉派專員葉德根查緝盛鐵夫趙子健劉超群、鐘延洲傅學通等,會同警察大隊警四名前往查緝淡水時,僅獲私煙五條,詢據密報人再度探悉該項私貨已移轉台北市天馬茶店地方出售該地為私貨麕集之夜市場員等為爭取時效,

即時與警士在天馬附近(太平町)小春園晚餐就近查明實在逕往執行私貨()一哄而散,僅獲私煙三百餘條正填發收據間發現交頭接耳情形緊張時即向該私販等宣布,如能此後轉業即予發還,冀以和平手腕藉以平息,不意話猶未畢,即時私煙全部搶去并群石橫飛傍傷私販林氏江邁頭部破皮流血查緝劉超群擬即會警護送附近醫院診治,奈其時情形大亂,喊打之聲達入雲霄,查緝趙子健已被打倒地,傷勢奇重查緝盛鐵夫、鐘延洲及員二名均受輕各自逃命查緝傅學通逃至永樂社(天馬約五百餘米) 被眾包圍并被人抱住在萬分緊急之中槍向後

示威,以期抱者釋手追者停步,不料流彈誤中路人(查明其人陳文溪) 

()本局業務會常務委員李烱支,業務會第四組組

楊子才報稱當夜九時許聞即起,出事地點查案車約近天馬茶店時,見百餘人圍燒卡車近前圍打之轉至台北市警察局警局門前已群眾麕集,見車突前,由該局長力為維持幸告無事,即經向眾悲切表示此次發生不事件,自切實依法嚴辦百方撫慰無法平息,立要將在車之查緝警交出會同警察局陳松堅赴台北院,已受重傷查緝趙子健轉送憲兵隊,并先後將專員葉德根查緝盛鐵夫、鐘延洲劉超群傅學通等一併憲兵隊看管,當各查緝員未到齊之時,該群眾脅迫簽認,將已查緝員準於二十日先行槍決以刑以罰惡,律有明文,未予擅便簽覆一再聲明不獲原諒,迨至天色曙光武裝警察到達眾始分散等語。

查本省繼續維持專賣制度原為增加國家收益,減輕眾負擔,接收以來辦理尚稱順利邇來一班流氓蓄意破壞經濟基礎,希圖擾亂治安,勾結奸商包庇私製私運,以至私煙私酒充斥市場,皆屬別有用心,職局責任所在未敢偷安多方設法消弭私貨,原冀根除,此法所應禁,亦民所應守,而流氓竟敢拒捕圍,轉致開槍自衛,誤傷路人,因而擴大事態,顯有奸徒從中播弄,借此造成擾亂局面,誠屬不幸之至。據報前情,理合電陳察核示遵。

臺灣省專賣局局長陳鶴聲公出,局長周敬喻代行

 行寅( )專業。代電發文:雨寅刪專業二 0 三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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