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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3 08:16:43瀏覽1837|回應12|推薦112 | |
引用文章「無差別格鬥派」教主的心情雜記--阿昇與小花有新家、找回遺產、管委會在騎樓辦桌 小肉球本來想偷懶不敘述這段事情的經過了,反正事情已經解決,他們再也不敢這麼荒唐地、囂張地佔用公園和騎樓辦酒席了。這次,辦桌者並不是小肉球所居住的大樓,是另一棟大樓,主辦人是他們的管委會,他們的總幹事說已經辦過五次,偏偏這次碰到小肉球找他們的麻煩。 這一個管委會為什麼這麼有錢呢?席開 37 桌,從下午四點到晚上九點,社區中庭設舞台,有表演和卡拉OK,主桌設在中庭,其他酒桌都使用騎樓。根據管委會警衛室旁的店家,他說這次花費 30 萬以上。這是管委會與住戶在坐地分贓啦!公寓大樓管委會乃非營利法人機構,他們卻招徠騎樓攤販收攤租,更堵死防火巷擅蓋違建收店租,所以才有錢嘛! 俺可開了眼界,在這種本區最熱鬧的十字路口,人來人往,車水馬龍,竟然膽敢命店家和攤販歇業,竟然膽敢嚴重妨害騎樓交通,竟然膽敢佔用公園國有地。 本劇人物:小肉球、該管委會的「萬年」楊總幹事、該管委會的傀儡主委、本里里長、隔壁管區兩名警員、本管區兩名警員、公園外燴商。 8:00 a.m. 昨天就看到公園一角搭起鐵棚,上覆油布,小肉球以為 37 桌中有幾桌要擺在公園,心裡已經不爽,決定既然下午四點開席,俺四點半必出來檢舉。 今早,看到公園這角出入口(為小肉球遛狗必用的入口)的鐵欄杆被移除,園門大開,裡頭大喇喇地停著一台廂型貨車,鐵棚下及四周有七八個男女在忙碌,鐵棚內已佈下一條長桌,桌上儘為食材餐具,鍋碗瓢盆、炊具瓦斯桶、蒸籠托盤散置四處,延伸到公園外的紅磚人行道。 在紅磚人行道也停著一台廂型車,小肉球最厭惡破壞人行道紅磚,駕駛亂停車,紅磚碎了補,補了碎,在在俱花費人民血汗錢。 公園園門大敞,白鐵欄杆被拆除,俺帶眾狗昂首進入公園,俺依照慣例,一進公園便鬆開狗鍊,讓狗兒自由奔跑。 俺的狗兒們不習慣他們的存在,想進鐵棚「探險」,被俺喝阻。這七八名男女看到小肉球與眾狗,眼神嫌惡,小肉球給他們一個俺最倨傲的白眼,並且冷笑一聲,說「佔用國有地呀」,七八名男女中的一名男子應是外燴商老板,嘴裡罵「瘋子!」。 哦,罵俺瘋子?很好啊,俺當下決定不必等下午四點半,俺待會洗好狗就先檢舉外燴商佔用公園地。 10:20 a.m. 小肉球在家中打 110,並在此案筆記本紀錄時間:首次打 110 在上午 10:20。基於以前的經驗,凡事若涉及地方惡勢力,絕對不可以打派出所號碼,要打 110 才有電話錄音紀錄。俺不囉嗦: 在 xx 市 xx 區 xx 街 xx 店對面、 xx 店隔壁之社區公園, 外燴包商佔用公園地做某社區管委會辦桌之準備工作, 應未合法申請, 請派員取締. 本人乃具名檢舉, 已紀錄打 110 時間, 本人同樣錄音此通 110 電話, 將在該地等候警員到臨. 因涉及地方人脈關係, 恐管區拖延不來, 所以此度打 110. 說完,俺就準備出門去等警察,不急,以前碰到相同狀況,就算打 110 都不見警察的「芳蹤」,俺可有的等的呢!警員能夠早來--俺名字倒著寫! 嘻嘻,上網回覆幾個帖子,等到 10:35 才「大搖大擺地」出門。咱們社區警衛看到小肉球白天出門,臉色大變,問:又有什麼事了?俺笑說:沒事,沒你們的事,放心。 俺想,他大概以為俺又要發佈「社區報報」了。 10:50 a.m. 小肉球計畫在半個小時以後打第二通電話給 110。出到公園旁,那七八名外燴男女忙碌得像小蜜蜂一樣。但,經過公園旁大樓,看到該大樓的楊總幹事古怪地看著小肉球,彷彿在等待小肉球呢!他一看到小肉球就立刻打手機。 俺心裡有譜,俺猜,肯定是 110 下報管區,命管區派員取締,管區可能告知楊總幹事,而楊總幹事的手機通話對象很可能就是他的管區麻吉朋友。 沒辦法嘛!小肉球是名偵探柯南迷,俺愛推理嘛! 眾位看倌,做這種事,要淡定,要有平常心,俺一若往常,見到熟人笑咪咪打招呼道早,東聊一句,西聊一句,沒多久就到了預定的 10:50,而俺也正好站在街另一頭的公用電話旁,錢幣都準備好,俺打第二通 110 電話。 小肉球:喂?110?這是第二次通報取締,相隔 30 分鐘,前次在 10:20,相信你們有錄音紀錄,警員沒來。在 xx 市 xx 區 xx 街 xx 店對面、 xx 店隔壁之社區公園, 外燴包商佔用公園地做某社區管委會辦桌之準備工作,未合法申請,請派員取締。我知道你們已通報管區,麻煩你們轉告管區,這回是社區辦桌佔用公園用地,搞不好,管區所長也是座上賓,我可沒說一定。但,我在計算時間,警員越晚來,我就越爽,因為我越有案子,我不排除上報警政署長,以及將管區遲遲不來的事實傳佈網路。 110:妳這是第二通?妳這次不在妳家裡打電話〔按:〕,妳現在在哪裡? 小肉球:我在 10:20 的第一通已經說我在我檢舉的地方等待警察。 110:噢!妳叫XXX,妳家裡電話是XXXXXXXX,妳現在用的是公用電話。好,馬上派來! 10:55 a.m. 不錯呀,才五分鐘就來了兩名警員。小肉球一見他們來到,立刻當著他們的面拍照公園外燴包商佔用國有地的實況,然後,俺去拍照警車車牌號碼。 這是很重要的--要當著警察的面拍,讓他們明白俺 mean business,此外,這叫做給個下馬威。 小肉球:謝謝你們兩位前來,就是這裡,瞧,這家外燴包商受到旁邊XX大樓管委會的雇用,擅自佔用社區公園從事商業行為--請取締他們。 他區警察:我們不是你們管區的警察,我們是鄰區的警察前來支援。妳要我們取締什麼?他們替這棟大樓的管委會辦桌,有什麼錯? 小肉球(暗自翻白眼,他們每次都來這一招):咦?我是警察,還是你們是警察?我不管支援不支援,該開單就開單。你們在錄我音吧,我也在錄你們音,你們不要亂講話,我是出自好心提醒你們。 第一,根據新北市公園場地租借辦法,這些人必須在一個月以前申請,繳三萬元保證金,取得政府許可,你們先進去問他們有沒有許可。沒有,就開紅單,兩小時後,我會再打 110 要求連續開罰。〔按:此際,楊總幹事和一名帶著白痴型傻笑的傀儡主委趕了過來〕 第二,瞧見公園裡頭那台廂型貨車了沒有?它應該停在那裡嗎?不應該,請開紅單,勸導單可不行。 第三,瞧見在你們身旁紅磚人行道上的這一台廂型貨車了沒有?它應該在這裡嗎?它也屬於外燴商,請開紅單,請依法行政,不要浪費人民的時間。 楊總幹事對警察說:我就是這棟大樓管委會的總幹事,我們今天要宴請住戶辦桌,我們已經辦過五次了,五次都這樣,就只一天嘛!X教授〔按:楊總幹事轉頭對小肉球講話,那是鄉親給俺的稱號〕,您高抬貴手,我們就只這一天,大家快樂吃喝一下,有什麼關係呢? 外區警察:是啊,只一天而已,沒有什麼關係啦! 小肉球:有關係,佔用國有地,請拿出申請許可,沒有的話,今天連續開罰。楊總幹事,從下午四點開始,只要騎樓擺了酒席,我一樣會要求警方連續開罰。〔按:俺轉頭對警察〕警察先生,看樣子是沒有新北市政府的租用許可了,請依法行政。 我的天啊,警察真會拖,扭股糖似的,拖拖拉拉就是不肯開單,真像小孩子。 小肉球:你們既然來支援,怎麼不工作呢?事情已經很明白了,請開罰單,開三張,我兩小時後會要求連續開罰。 外區警察:我們在等你們管區的警察。 小肉球:原來如此,你們不敢開?我們管區的警察叫你們不要開?我在錄音喲!〔按:〕 此際,兩名我們管區的警察終於到臨,外區警察像見了救星一樣,楊總幹事也像見到救星一樣。小肉球卻暫時拋下他們,跑去拍照本區警察的警車號碼,俺拍照的角度必以公園內外燴商為背景,而外燴商老板--就是稍早罵俺瘋子的那位--此刻也加入楊總幹事與他那位傀儡主委。俺叫他傀儡主委,因為他從頭到尾沒說一句話,臉上一逕掛著白痴型傻笑。 這時候,小肉球是一人對七人(奇怪,外區警察見管區警察來到,仍一直呆到最後,沒有離開,俺猜鄰區派出所所長恐怕也在今晚受邀之列吧?)。 反正又在拖延和重複,他們七人都很客氣、很有禮貌,姿態放得極低。例如外燴商對俺打躬哈腰,作揖賠禮,就差沒打自己耳光了。楊總幹事一直賠小心說好話,一直重複就只今天一天而已,您也來請吃酒嘛,知道您海量,您大量! 小肉球灌飽迷魂湯,心想他們大概在等待另一個救兵:里長。 澳洲樹熊碰到尤加利樹 迷魂湯對俺不起作用,俺重複相關法條,要求四名警察依法行政。但見里長匆匆跑過來,其他七人真的--真的像看到救星。 楊總幹事:里長!您可來了,您知道我們大樓一向都這樣辦桌的,您也批准了,我們用公園、用騎樓都向您和管區報備了,我們這樣辦已經辦過五次了,怎麼這次就出毛病了呢? 里長一來,就一把抱住小肉球,TMD,老頭子吃俺豆腐!他說:X教授,X姑奶奶,我們是朋友,是不是?您一向疼我,怎麼跟我為難起來了呢? 小肉球嘆了口氣:里長,俺還盼望您別出現呢!我這裡是在錄著音的,您怎麼給您自己找麻煩呢?您快走吧,別牽扯進今天的事。 里長〔按:世上有這麼笨的人〕:我負責!我全權負責!X教授,姑奶奶,老祖宗,他們要請酒,已經向我報備過,我說可以,這有什麼錯呢?大家鄉親都是一家人,來,您今晚來,我向您敬酒! 小肉球再嘆口氣:里長伯,這回,可是您給您自己挖坑跳,我也管不了您了。您只是里長而已,根據新北市公園場地租借辦法,里長沒有權支配國有地,管區派出所也沒有權支配國有地,更沒有權批准佔用騎樓辦桌的違法行為。方才,楊總幹事都說了實情,他向你們〔俺分指里長與四位警察〕報備,我問你們憑什麼批准?您和我們管區不但越權,你們還公然違法。 里長,您最莫名其妙,俺叫您退,您偏進,俺疼惜您不願您捲入,您偏偏要自攬上身。您知不知道北投XX里里長就為了擅自核准社區辦桌,佔用公園,惹麻煩上身,還上了媒體?我還要問,您核准這棟大樓佔用騎樓與公園辦私人宴會,誰不知道您競選里長時借用他們中庭做您的競選總部?里長,您讓他們違法佔用騎樓與公園,有沒有對價關係? 里長臉色突然慘白,嚇到楞住,其他七人也楞住,場面暫時沈默幾秒鐘,俺讓他們咀嚼俺說的話。 諸位看倌,現在又到小肉球必須遛狗的神聖時間,俺就長話短說收個尾。 俺本來要犧牲一整天,連續開罰的,公園與騎樓都如此。但是里長恢復神智後,給小肉球來個「愛情攻勢」。你們自己想像一下,給個老頭死抱住,在俺耳邊說「我有苦衷」,俺的手也被他緊緊攢住,還不停用食指用力搔俺的掌心--真要命啊! 楊總幹事與里長姿態軟到不能再軟,別忘了俺還被里長抱住--死老頭! 里長伯化身為一隻澳洲樹熊,他個頭瘦小,簡直「掛」在小肉球身上,小肉球只好見招出招,俺頓時變身成一棵尤加利樹。 他們一再道歉,一再說再也不敢,一再說下不為例,人都請了,錢都花了,別擾他們吃酒,但絕對不會再這樣辦桌了,要辦會去租場地。 俺的目的只在改善行為,目的已達到,堅持開公園罰單以示儆尤,警察也開了,俺還說不准撤單,俺會去查。 就這樣,圓滿解決,只罰一次,以後下不為例。里長終於鬆掉他的熊抱,俺可以回家了。 晚上遛狗,整棟樓的騎樓都被酒桌佔據,但他們很努力地維持秩序,留給行人通道,事後也收拾得很乾淨。 事後補敘 (2012/10/26 Fri.) 上午遛狗,經過本里菜市場,遠遠看到「澳洲樹熊」里長伯,感覺他想找小肉球談話,俺今早不願意再做尤加利樹,想帶狗兒們轉向離開,但被里長伯快步趕上。 阿彌陀佛!今天他不做樹熊。地點是菜市場,人來人往,俱是熟識的菜肉販子與鄰里鄉親。 樹熊:謝謝妳!謝謝妳!我們合作愉快,我們阻止XX大樓他們以後再做違法的辦桌。 小肉球:您和我--合作? 樹熊:是啊!我們合作,妳扮黑臉,我扮白臉。 小肉球:但--XX大樓楊總幹事說向您和管區派出所報備,里長您和派出所都批准了呀。 樹熊:我哪會批准!這種違法的事,我哪會批准?楊總幹事胡說八道!那是他的「個人秀」,和我沒有關係,我哪會批准,我沒權力批准。總而言之,以後他們絕對不敢再辦了! 小肉球:里長說的是,那是楊總幹事的個人秀。只要以後不再佔用騎樓和公園做私人大拜拜,我們就滿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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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