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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駁中共與他國建交公報裡必含的三句話
2008/12/02 04:22:11瀏覽1258|回應10|推薦3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別的國家建立邦交,共同發表建交公報,裡頭必然包括關係到台灣的三句話:

*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

容筆者予以辯駁。台灣光復乃事實,被 ROC 接收乃事實,ROC 政權傳承中國的政治道統,算是大中華(中國)五千年文化改朝換代中的一個新「朝代」。原是清朝割讓台灣給日本,中華民國承繼有清脈流,日本戰敗無條件投降,中華民國政府要求歸還台灣,日本故爾歸還給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立將台灣劃為一省。

俟後發生國共內戰,中華民國政府戰敗退守台灣省至今,而中國共產黨在奪來的大陸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兜來兜去,必回到大中華政治道統的問題:誰代表中國,哪個政權代表中國?

中華民國屹立 97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屹立約 60 年,都在中國的土地之上,筆者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ROC 和 PRC 都是在中國土地上的政權(regimes)。

若要 PRC 現在接收台灣,條件無法像 ROC 當年從日本手裡接過台灣一樣,因為:

一,誰是真正的政治道統繼承人?

二,ROC 不是日本異族,因此,PRC 想從 ROC 手裡接收台灣,並不如當年 ROC 從帝國殖民主義侵略者手中接回台灣一樣天經地義。

援此,筆者對頭一句「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和第三句「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都沒有意見,問題出在第二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因為第二句把台灣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

請注意,那是建交公報。B國既然和A國建交,A國便是B國的唯一,否則建交做什麼,A國又威迫利誘,開條件要B國承認C國屬於A國,反正事不關己,B國做個順水人情同意寫入這三句。假使B國同時又承認C國,那就不算建交了,除非C國改頭換面,變身為另一個國家,那麼B國就可以同時和A國、C國做朋友了---這就是中共之所以如此忌諱台獨的原因。

然後,A國再用同樣手法去籠絡其他D、E、F、G、H....等國,目標是把世界所有國家一網打盡,將一個具有爭議性的狀況用強力去硬拗成A國所打造出來的國際共識。也就是說,中共就台灣問題無所不用其極地作出國際「定調」,將國際社會變為中共的「一言堂」,希望所有國家全都齊唱中共的定調版本。

其實,了解中共,它使用的手法都「一路走來始終如一」。1989 年的天安門大屠殺被定調為暴民打砸燒搶和外國陰謀;趕走達賴喇嘛被定調為中共解放西藏農奴;西藏獨立運動被定調為打砸燒搶和外國陰謀;新疆民運暴動被定調為打砸燒搶和外國陰謀;法輪功被定調為禍國殃民、政教合一的萬惡邪教;連今年貴州甕安民怨暴動也被定調為暴民打砸燒搶。筆者觀識大陸論壇,特別注意這種官方刻意的「定調」,那是通過硬體和軟體的全面管控行為。硬體即那項把中共推上舉世最大警察國家的金盾工程(斥資 60 億人民幣),軟體即為網路警察及勤奮到像國家公務員的龐大網管陣容。對於舊議題,網民意見已被定調,所以相當一致,網管及固定班底仍定期推出必被頂為「精華」和「重要」的定調文章;對於甫發生的新議題,如毒餃、毒奶、貴州暴動、杭州工安事件等,事件剛發生時會看到異言堂的模糊身影,但網路民意旋即必受到定調,必被導向一個中共所設計的說辭和版本。

在台灣問題上,中共對國際社會也採用相同的定調手法,意圖把國際社會變成一言堂。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嗎?中共如此將國際與論定調為中共版本,對台灣的主權現狀有影響嗎?

筆者認為那三句乃中共想打造國際一言堂的  wishful thinking (如意算盤),中共希望全世界都認為 PRC 政府所制定的國内法和國際建交公報對臺灣具有約束力,但是建交公報與台灣無關。A和B說好C是A的東西,A要B承認那三句,但A和B訂約時未取得當事人C的同意,那叫做私相授受,其癥結在於C並非未成年人,A並無法源去自居C之監護人--台灣問題的爭議性即在於此。

就算B與A沆瀣一氣,又有何妨,B頂多在國際公開場合去配合A演出打壓C的戲碼,橫豎B也無法置喙或干預C的主權,因為那建交公報本身就對B具有約束力:C為A的內政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他國建交,雙邊作出一種相對認知,PRC 的邦交國之承認那三句,只方便 PRC 萬一必須對台動武時不插手干預,僅此而已,根據建交公報,難道外國還會去干預中國內政?從對 PRC 有利的觀點,那三句讓它對台之「武統」被建交國視為其內政問題,不視為侵略行為。

但是就算B國同意將那三句寫入建交公報,那三句對台灣並非緊箍咒,中華民國主權仍穩有存在的空間。筆者姑舉一例:美國與 PRC 建交,承認那三句,但可以在不違背國際公約(海牙法庭)的情況下同時與台灣簽訂「台灣關係法」:

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基於臺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這一期望;

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臺灣的前途之舉 --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

美國將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本法律的任何條款不得違反美國對人權的關切,尤其是對於臺灣地區一千八百萬名居民人權的關切。玆此重申維護及促進所有臺灣人民的人權是美國的目標。

如遇臺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遭受威脅,因而危及美國利益時,〔美國總統〕應迅速通知國會。總統和國會將依憲法程序,決定美國應付上述危險所應採取的適當行動。

人權關切,加上其他,就能繞道而行,在在不提有無邦交,字字也不違反美中建交公報。

「台灣關係法」對中華民國主權具有一定程度的保障效力,畢竟 PRC 對美、日(美國盟友)有所忌憚。而 PRC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2005年3月14日通過「反分裂法」,第八條表明 PRC 在三種情況下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三種情況是:台灣從中國分裂形成事實將發生可能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的重大事變,以及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

然而事實是,ROC 主權之存在已為「既成事實」(fait accompli),它既已存在,故沒有必要分裂或獨立。「反分裂法」所謂的「台灣從中國分裂形成事實」,即表示目前分裂並非事實,它怕成為事實,並且台灣現下並未曾從中國分裂出去--那麼,現在的台灣與中國究竟是分,還是合?中華民國台灣的地位就是如此的弔詭!

「將發生可能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的重大事變」,以及「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對根本已然存在於台灣和治理台灣的 ROC 而言,這兩點並不具意義,它自然亟力避免轄域發生重大事變,自然也誠心期盼「以和平方式來決定台灣前途」(台灣關係法),故爾「反分裂法」第八條並不適用於 ROC。

在 ROC 看來,美國盟友熱心,亟力配合 PRC 對台灣的期望,故也期望兩岸問題能夠和平解決,所以來個「台灣關係法」來為和平解決台海問題護航,並且美國已與 PRC 建交和承認建交公報那三句話,因此,美國同時也不贊同分裂和台獨。

從這個角度來看,PRC 與他國建交的建交公報三句話,配合著 PRC 的「反分裂法」及 USA 的「台灣關係法」,ROC 在台灣的主權倒是很弔詭地高枕無憂呢。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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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苍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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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再加一句~
2008/12/15 19:38
        顺便提一句,您是大学教师对吧?相信教师最能理解学生的诚挚之心了、也相信教师应该具有一定的宽容度。我正好是一位大学生、一位站在80与90之间的年轻人,或许可以代表目前大陆的整个年轻一代的主力-----80后与90后,正如台湾的年轻人会把最容易把握的身份----“我是台湾人”(无论“台湾人”这个概念本身是否从属于一个上位概念)看得很重,我们大陆的年轻一代-----未来10年内将逐渐成长为大陆中坚力量的、你们必须马上准备面对的一代,也是如此,把“我是中国人”看的很重,所以我们说话难免“大陆本位”,正如你们也难免有“台湾本位”一样,所以很抱歉,我再理解你们,也很难达到你们期待的理解;同样,您虽然是我看到过的最理解大陆的台湾朋友,但是你也很难达到我们所期待的理解,不是么?我曾经有幸在学校里遇到台生,和他们谈什么都能谈得很愉快,唯独谈“统独”大家往往会争得面红耳赤,所以我理解你的反应。而我要告诉所有台湾朋友的是:我在这里发表的一切,都只是就我作为一个大陆人、一个中国人的身份,客观向大家说明大陆民间在你们所关心的问题上的真实感受罢了,我试着促进相互的理解,寻求相互在情感上的通融,虽然理智告诉我之中基于百年分离(从日本殖民开始,即你们所谓“日据时代”算起)、现实政治而造成的隔阂不是这种通融能拉近的,但是我还是希望这种通融能让大家站在更高的高度谈论“两岸关系”,因为我知道,只有站在这种高度,我们的先辈所期待的“政治智慧”才可能产生。这就是我的愿望,不也是你们的愿望、两岸所有爱好和平的人的愿望么?我希望你能接受,我也相信依台湾朋友经历过政治转型和民主熏陶的心灵一定能接受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08-12-16 11:44 回覆:

嘻嘻,你是八十后,也算是俺遇到八十后中十分理性的樣本。

沒錯,雙方都必然受到本位主義的支配,此在所難免。先預警一聲,你如果碰到台灣的綠色,他們的激進絕對不下於大陸憤青,有時,說破嘴也很難找到共識。

俺以為,兩岸交流,先從找到人性的共通點開始。


四方苍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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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误解~
2008/12/15 19:22
 看来我又说错了~~先说声对不起,看来我有必要解释一下,再顺便讲一点东西。
        我只是在论述一个事实,这个事实不代表我的观点就完全是这样。所以我只是在这三句话在大陆眼中为什么不矛盾的,至于逻辑背后的实体,这涉及了所谓“两岸关系”的本质------主权之争与政权之争,在大陆看来:主权之争不容争议、政权之争只能在不影响“现实”(这又是一个富有韵味的词汇,个中滋味大家自己体会)的前提下讨论,一旦戳破窗户纸,事情就是那么简单,在当下,我也只能说到这个限度了。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08-12-16 11:35 回覆:

是俺應道歉,如有言語不周之處。

俺明白那三句話在大陸當局眼中--乃至大陸人民眼中--環環相扣,邏輯周延之至。世界只有一個中國,PRC 即代表中國,因此PRC = 中國,台灣既為中國一部分,台灣即為 PRC 之一部分。

你說主權之爭不容爭議,指中國之主權,PRC 即等於中國,那麼 PRC 之政權即覆蓋全中國。說穿了,根本就是 PRC 與 ROC 的政權之爭。

中共建交公報並無轉圜餘地,毫無彈性可言。但是為什麼又跑出來一個「一中各表」呢?問題出在第二句話的絕對有效性。中共絕對不會承認第二句話有任何漏洞,以實力而言,它也有相當程度的能耐去壟斷國際輿論。然而國際列強實際上並不完全誠心接受第二句話,當然出自國際列強對中國崛起的柔性抵制,對「台灣國」(台獨)的任何程度接納會違背它們與 PRC 簽訂的建交公報,於是某種程度的支持中華民國倒足以構成防堵中國霸權主義疑懼的防護罩。

俺以為 ROC 見到縫隙歡迎都來不及,PRC 為平息列強疑懼也接受「一中各表」。

ROC 是暫時獲得喘息;PRC 是暫時以退為進。

兩者都使拖字訣,但最終統一勢將取決於 PRC 與列強勢力之消長。


四方苍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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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谈谈“打压”等
2008/12/14 18:48
     或许台湾朋友觉得我刚刚说的那些就是“打压”了,不过两岸关系的本质就是如此:他是“主权之争”和“政权之争”的集合体,对“政权之争”,我们大陆人的态度是清楚的:誰能保障我们的生活水平继续提升,我们就接受谁,到目前而言,毫无疑问CPC能做的比你们这儿更好,所以大陆才能在不断开放的同时维持稳定;而对于“主权之争”,大陆人的态度是统一的,无论是像我这样能深刻体会台湾朋友心情的人还是阁下反感的“愤青”,都主张“大一统”,这种情感就和台湾朋友特别强调的“主体意识”一样,只取决于“生于何处、长于何处”,没有在大陆生活过今年是不能理解的,没有“家在中国”的情感是不容易接受的,所以我不想就“三句话”的内容是否打压了台湾和台湾朋友辩论,因为这是无法辩论的话题。

       最后,顺便谈一下你们熟悉的“寄希望于台湾人民”这句话的含义,免得你们又认为《反分裂国家法》和这句话矛盾---------大陆在等待台湾人理解大陆人的这种情感、并且在“大中华生活圈”的构建中接受“家在中国”的理念,但是如果台湾的“政府”真的搞了“法理台独”,大陆政府能眼睁睁看着你们独立还和你们谈邦交??如果这样也可以,大陆早就和台湾建交了;如果大陆政府真的“尊重”了这种“意志”,那么等待大陆政府的就是大陆人民的口水了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08-12-15 10:23 回覆:

「我们大陆人的态度是清楚的:誰能保障我们的生活水平继续提升,我们就接受谁」,兄台,台灣對這點並沒問題啊,你們生活好,台灣樂見之。

你說一切取決於生於何處和長於何處,這便是俺的住民自決主長。你說「没有在大陆生活过今年是不能理解的」,那麼,你們沒有在台灣生活,你們也不理解台灣真相和台灣心態。

你談打壓,打壓事件一大堆。

請放了胡佳和劉曉波吧。台灣在等待大陆人理解言論和思想自由。

心裡想的不一樣,說法不一樣,卻都被壓制變成一言堂,那怎麼能有真正的進步呢。

台灣在等待你們。


四方苍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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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榷~
2008/12/14 18:28

       阁下认为这三句话中的第二句有问题,的确,从纯粹逻辑的角度看,第二句话看起来的确和“一中各表”理念有冲突。不过如果博主仔细思考我们这边说的“一中各表”的含义,就不难理解这两句话的含义了:既然两岸关系的问题是内政,那么“一中各表”无非就是大陆和台湾相互容忍对方对自己的正统性的宣扬以排除对方行为的违宪违法性(不然按照你们的“中华民国宪法”,我们这里肯定是违宪了,而且依据你们的“中华民国刑法”,我们这里就是“暴动内乱罪”;反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你们在这儿自立“政府”肯定也是违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你们也构成了“分裂国家罪”或“暴乱罪”),所以这种“容忍”的主体是有限的,仅限于两岸本身,而非两岸以外的任何国家,换句话说,大陆谈“一中各表”只是指大陆容忍台湾“政府”存在的现实并暂时排除其违宪违法性,而不能容忍大陆以外的任何政治实体在国际法上接受ROC的“主权”,因为主权是“对内最高、对外独立”的,除非我们这儿的政府“自我矮化”,否则这三句话组成的“反台独宣言”就还是会以现在的方式存在下去。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08-12-15 10:15 回覆:

對於你所云,你承認,你假設三句話中的第二句話具有爭議性,有爭議性便等於三句話的邏輯性並非滴水不露,它們並非滴水不露,更凸顯起草人有自圓其說之嫌。

那麼,基於第二句話可能具有爭議性,再說兩岸目前對兩岸主權的“容忍”性,故而進行「一中各表」的和談。

你再進一步推演到和談「仅限于两岸本身,而非两岸以外的任何国家」(那,OK),再又說「大陆谈“一中各表”只是指大陆容忍台湾“政府”存在的现实并暂时排除其违宪违法性」,那麼,你從原先兩方平等協商角度、各有違憲矛盾角度,驟然跳回大陸本位主義,即「大陸不能容忍大陆以外的任何政治实体在国际法上接受ROC的“主权”,因为主权是“对内最高、对外独立”的」。

兄台,你回到原來三句話的原點。


Qui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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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夸獎!
2008/12/09 14:59

和您一樣,我也是一名大學老師,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們的職責都是教書育人。除了傳道、授業、解惑等傳統角色外,在21世紀的今天,恐怕我們老師們還肩負著其他更多的角色,諸如思想的激發者,行為的塑造者等等。俗話說,有其父必有其子。如果這句話套到學校里,那就是:有其師必有其生。人格健全的老師才能培養出人格健全的學生。如果范圍再廣一點,套在政治圈里,道理也是一樣。我特別欣賞小馬哥說過的一句話:選舉的格調是由候選人決定的!所以,我希望自己能以理性、溫和的態度來面對學生,能讓學生以更加均衡的視野來觀看世事,這樣也許可以寬容多些,偏激少些。或許這就是我們教育工作者所應該做和能做的吧。

其實,我倒是很欣賞您的開放式的授課方式。這種方式非一般人可以實施也。往后我也努力學習學習,嘗試嘗試吧。

好了,好像扯得有點遠了。我來問個問題吧。我的問題是:在中華民國與之建交的邦交國建交公報中,關于一個中國的問題是如何表述的?我這兒查不到相關資料,能否找來看看?

謝謝!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08-12-15 10:01 回覆:
咦?這個回應在別欄吧,已經答覆,而且開欄答覆瞭。

Qui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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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中國的內涵上,大陸也在不斷與時俱進!
2008/12/07 17:54

看了您的這篇格文,我確實感到了兩岸民眾在一個中國認識上存在著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局面。

作為一個大陸人,我無疑會為國家的繁榮昌盛感到高興,也為國家的統一遲遲無法完成而感到心痛。雖然俺僅為一介布衣,但我仍感覺到自己有深深的愛國情懷,而且我相信,絕大多數大陸人都應該有此情感。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愛國!

當然,我覺得你也很愛國,當然你愛的國家是ROC,我們大陸同胞愛的國家是PRC。但是,若從憲法上看,兩岸的所謂ROC和PRC都是一個中國!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從地圖上看,無論是雄雞圖還是秋海棠圖基本上還是吻合的。這說明了什么?這說明了即使有兩個所謂的“國號”存在,但其實上一個中國的主權是沒有分割的;因為海峽兩岸主權伸張的地域范圍是一致的。兩岸的分歧在于:到底誰是中國的正統?誰在國際上代表一個中國?

那么,在國際上到底是ROC還是PRC代表一個中國呢?這個問題有個明顯的階段性特點。我想具有分水嶺意義的時間就是1971年的聯合國2758號決議。在1971前,是由ROC在國際上代表一個中國。當時,雖然在大陸的PRC擁有一個中國的絕大部份國土、人口,但在國際上仍然不能成為一個中國的代表。1971年聯大2758號決議后,PRC才取代ROC成為國際上一個中國的代表。截止到目前為止,這種態勢已經存在了37年。可以說,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以及PRC是一個中國的代表已成為是當今國際社會的現實。由此也可以看出,一個中國的代表權也可以看出中國的主權也是沒有分割的!

當然,如果認真研究大陸改革開放以來的對臺政策演變的話,就可以看出大陸的對臺政策也在不斷與時俱進,而且還呈現出內外有別的特點。

首先,是從一個中國的老三段論到新三段論。你在文章中提到的是老三段論。但在上世紀末,大陸對臺的新三段論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不容分割”。而且大陸領導人還說“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么都可以談,包括國號等”。其實,大陸領導人已經開始正視現實了,不再像以往那樣為我獨尊,而是抱著求同存異的態度來希冀兩岸共同謀求中華民族的統一。大概是十年前,汪道涵會長就曾提出過“兩岸共同締造未來的一個新中國”的觀點,其實也是這樣與時俱進的思維的體現。

其次,大陸所謂的“一個中國”有明顯的內外有別的特點。看到你的文章后,我特意去網上查了查大陸與最新建交國的建交公報。當時,我主要是想看看目前大陸的一中新三段論是否已在國際條約上有所體現。我查到了大陸2007年6月1日與哥斯達黎加簽署的建交公報。公報中關于一個中國的原則是這樣表述的:

“ 哥斯達黎加共和國政府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從這種表述來看,大陸的一個中國的原則則國際上仍然是延續了老的三段論的表述!大陸的一個中國的新三段論并沒有得到體現。這說明了什么問題?我認為,大陸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上是沒有后退余地的,而且這種國際上的有利現實地位也是無法隨便放棄的。因此,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大陸在點上有著明顯的內外有別的處理手法,即在國際上仍然堅持原來的表述,但在對臺灣當局談兩岸統一問題時可以在第二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上求同存異。這種內外有別的做法還是表明:兩岸問題從根本上說中國的內政問題!

當然,臺灣問題從來也不是純內政問題,它有非常復雜的國際因素。其實,大家都知道,如果不是美國的霸權干涉和卷入,恐怕臺灣問題就不會成為問題,或者說即使一時成為問題,但也不會拖到現在。但無論如何,兩岸的分割和爭斗只能說是中華民族的悲劇!如此下去,只能是兩岸“河蚌相爭”,而讓美日等“漁翁得利”!我相信,如果站在整個中華民族的立場上來考慮,兩岸的惡斗恐怕是仍然會是對整個中華民族的傷害!

但是,兩岸能統一嗎?需要多長時間能夠統一?恐怕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因為兩岸分治時間太長,兩岸民眾的誤解太多,而且臺灣社會已經民主化、多元化。當然,大陸也早已今非昔比,大陸公民社會也在不斷發展壯大,大陸領導人也在不斷與時俱進。我個人認為,兩岸武統的可能性越來越低。兩岸和平統一的可能性越來越大。不過,過程只能是漸進的,平緩的。這需要兩岸民眾在交流中加強互信,不斷培植中華民族和一個中國的認同。也許我們在網絡上的討論本身就是對中華民族統一進程的一個貢獻吧!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08-12-08 15:39 回覆:
你的回覆很好,態度溫和,論點理性,陸友若均如你,相信也不致產生任何兩岸爭議和齟齬了。

小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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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台关系法
2008/12/06 01:16
作者说没有<对台关系法>大陆早对台湾开打了.也许是这样.但台湾不也是凭着这个法大闹台独吗?其实美国和大陆的关系在变,和台湾的关系也在变.台湾在统一上的筹码越来越少.台湾现在考虑的不应是对主权高枕无忧,而是如何早日和大陆统一.我敢说,大陆如果动武,美国决不会出兵.格鲁吉亚就是例子.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08-12-06 10:27 回覆:

在此告知其他訪客,小雨點說的格魯吉就是白俄喬治亞,大陸翻譯成格魯吉,小雨點乃是以俄羅斯侵入喬治亞,美國並未對之興兵而去比擬「台灣關係法」。

但是小雨點疏忽美國與喬治亞之間沒有一個喬治亞關係法。

此外,大陸想對台動武,小雨點可能恨不得血雨點點,但對不起,依目前而論,和統是主調。

至於美國看台灣是否值得,或其國力是否衰退到無法顧及其太平洋利益,應該讓時間去證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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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蓋了一些病句。。,不能刪除原文,只能在發一篇
2008/12/05 20:07
首先就你所談政治誠信的問題。最近有個很明顯的例子,就是馬英九婉拒達賴喇嘛的事件。我們不談論達賴喇嘛這個人,我們當就馬英九從臺北市長任內到今天的ROC總統一路上,對達賴喇嘛的態度可以說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這就是誠信與政治利益的矛盾。而臺灣最大的說謊家還不止其一位,2000年陳水扁在就職典禮上撕心裂肺向國際喊話“四不一沒有”。這時的他對臺獨基本教義派又有何誠信,當然後來這位陳總統也不斷挑釁自己的保證,那麼他對於自己公開言論的誠信又有幾何?你說大陸給臺灣兩面三刀,但民進黨與國民黨何其給過大陸千刀萬剮!這個中美協商不是RPC所想要的,其源頭就在於ROC並沒有完全獨立的國格所造成的。可能這話有點傷心,但是臺海問題不能只由RPC與ROC雙方解決,還需要RPC與USA先通電話的現實,我想這個難堪不是對岸給的,而是ROC一貫的政策所造成的。就好比最近民進黨的蔡同榮去美國告狀,但看看與臺灣經濟實力相當的民主國家裏,又有哪個國家的主流政黨會做這種丟人的事?而且作為社會人,誠信不是一個獨立個體所能擔當的品質。舉個例子,你認為你的朋友對你很有誠信,而這種感覺是相互作用的,因為這就代表了你對你的朋友也是很有誠信。同然,今天我們比較兩岸間,至少對於對方的猜忌以及謾罵,大陸表現的非常克制那是很明顯的現實。而且兩岸政府的政見往往失信於民的不在我方而在你方。所以,要論誠信,不是只論對方,而因兩岸相互比較才是。
對於你關於中共違憲的言論,我想你言之過早。從現實來講,是憲法重要還是兩岸和平重要呢?如果是要憲法的話,我想以雙方不平衡的實力,吃大虧的大概不在這邊。而且照你的所說的不違憲,我想除了不武力,那就別無它法了,難道你是有意要被RPC強行統一?其次憲法不是死法,如果兩岸找到解決問題的“統一認識”,或統一或獨立等等,憲法依照這一共識是可以修改的。你說“所謂一中各表,暫擱爭議,即雙方都暫時不堅持哪個才代表中國,各自表述,不統不獨不武,雙方都承認一個中國,但各自擁有不同的解讀和認知。”我想既然你能寫這句話就代表你完全了解了一中各表的內涵。而什麼違憲的話我想只你對我做的一個文字遊戲,只是這個文字遊戲很冷幽默--0
我說菩提本無樹,不是叫你信佛,也不是在這邊弘揚佛法。這只是參譂的一句話。要知道,我不是在給你念經,我也不喜歡念那些東西。但是我想說中國的佛教禪宗是一個很有影響力的思想流派,我只是引用他們某些“出世”的思考去回答你的問題。我已說過我很佩服你是一名很有責任感的ROC國民,而且我想我也從來沒有向你發出什麼所謂的民族大義之論。在這邊我與你只是作為對立雙方地區的公民就事論事,辯駁關於你文章裏的觀點或者我的觀點。我想說雙方面的不認同只是生活背景、價值立場的不認同,但不是"人格"的不認同。我們在這邊做的事情,只是你把你的意見說出來,我把我的意見說出來,然後各憑本事,單純以“技術性”駁倒對方而已。而我拿這句話,不是說貶低你的愛國心,而是說你的某些觀點過於拘泥刻板。
對於你所說中共把把國內變成一言堂。其實這樣的做法好不好,我想答案是毀譽半參的。其實過分肯定的說一黨專政制度不好,這也未必。畢竟大陸今天的發展如果是來多黨執政的話,還不知道會怎麼樣。大概要修的鐵路大概還有80%還在研討之中。其實就說臺灣有今天的發展,我們不能否認是托了一黨專政的福,畢竟把農耕社會搞成工業社會,靠的是埋頭苦幹,而不是政治鬥爭。我想說一點,大陸要民主,必先要發達!沒有做好基本的國家資本累計,我是永遠支持現模式的。RPC要做就做發達的民主國家,否則一切都是扯淡。還有一點就是大陸不是民主試驗田,而是一個盒子,這個盒子是聚寶盆還是潘多拉,完全在於一念之間。民主不是靠大喊“要民主”就是可以解決的。臺灣有臺灣的民主制度,日本有日本的民主制度,亞洲國家各地的民主都有或好或壞的概率。改革民主不是一個包不賠錢的買賣,甚至失敗後政府下臺也可能是小事。誰能拍胸脯說,我能給一個人口過十億,多民族的國家找出民主良方?至少我認為沒有人能在今天說這樣的豪言壯語!明天能不能我想你我也不知道。所以講我們呼口號喊“要民主”這三個字是很簡單的,但要什麼樣的民主是很千頭萬緒的。如果就把民主單一看成言論自由、司法獨立?這只是政治利益需要,未必是國家現實之需要。畢竟到了國難當頭,我們不能象義和團一樣靠喊“我有民主神功護體”來過難關吧。而象今天的世界金融危機,大陸需要的是一個迅速果決的行政政府。我想能有這樣的政府,對於對岸也是好事,至少不會朝令夕改。
你說國際間的縱橫捭闔。外交縱橫是戰國時候的一種主要大國外交的策略,記住,是當時的七大國,不包括小諸侯國。:),所以,你這個詞用錯了地方了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08-12-06 10:19 回覆:

沒關係,最近 udn 系統不穩,出現 double positng 的問題。

俺想你誤會俺--俺對大陸一黨執政或多黨執政並無意見,聽過很多你這樣的論點,就大陸狀況而言,也未必不是有效的言論。

如果說,大陸不願開啟民主的潘朵拉盒子,但是台灣已然開啟,不但開啟,而且奉行。去一味批評日本或美國,或西方,俺不以為那是務實,人家不一樣,就如同你們要求台灣人去了解你們為什麼要一黨專政。

好,你們一方面要求台灣或西方去體諒你們為了大國崛起的效率去犧牲政治改革及民主制度,OK,台灣及西方可以明白。但是你們為什麼又大肆批評台灣和西方的民主制度,畢竟國情不同,民風不同,對不對?

台灣對你們對國內優先事務考量順序沒有意見,但是你們想統一台灣,便是以你們那種制度去全面覆蓋一個與你們政制和民風迥然不同的台灣,那麼,俺問你,台灣也要那樣嗎?像你們那樣嗎?

你說畢竟到了國難當頭,俺看不到大陸的國難當頭。

台灣人聽了只覺莫名其妙。你們國難當頭什麼?還活在過去的世紀,像鴉片戰爭,像八國聯軍?

台灣不能理解如此的恐懼國難當頭,又如此地全民鼓吹大國已然崛起,請告訴台灣人,這到底是什麼?

至於縱橫捭闔,容俺告知:那是典故。如同俺現在肚子唱空城計,俺不必去回到三國演義非指三國人事。對於辭語之運用,請不要隨便告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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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4 18:48
首先這句話的雛形是由周恩來所講的,但又由錢其琛外長改造,成為今天中國對外公報必不可少的三句話。你講的沒有錯,這第二句與現在的一中各表“字面上”是有沖突。
但“一中各表”是以一個中國為原則,是“對內”講給臺灣人聽的,或者這樣說還不完善,應當是為了照顧臺灣人的“尊嚴”與“對等”,而順勢造的人情。舉個例子,“汪辜會談”有組照片是汪辜兩人握手言歡拍的,但拍了兩張,這兩張中汪辜兩位先生是互掉位置的,而這樣做的原因就是為了一碗水端平,互不貶低。同樣,朱镕基曾經有句話說的很好:“臺灣人要什麼我們給什麼,這是讓給自己人”。“一中各表”只是ROC在內一個中國的內部對於RPC存在事實的妥協,但不是“認同”。因為“一中各表”只說互不否認,但沒有說互相承認。“一中各表”模式的出現只是為兩岸和平談判做一些貢獻,至少不會陷於不談,甚至武鬥的尷尬局面。我想這些我應當沒有說錯。
確實你的思維非常跳躍,你的文章裏也是有因有果,你也是一位很有責任感的ROC公民。但你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甚至與你們的憲法有背桲!那就是你把ROC與RPC同時看成了對外承認相互存在的兩個有獨立主權的國家。“一中各表”不是說是有兩個中國,而是指就在臺灣的ROC政府來講,RPC只是淪陷的大陸地區;而由大陸的RPC政府來講,臺灣只是未被解放的地區。互相間還是承認中國只有一國,但相互不承認對方而已。那麼我們在來看這句,由RPC講其是中國的合法代表,又有什麼不合理?我同樣也可以這樣講,臺灣的 ROC也可以在26個邦交國的建交文件上寫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大陸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是符合兩地區間對於“一中各表”的原則。但人家願意不願簽,那是另外一回事情。所以說種種的不滿只是你自己想歪了而已,甚至有獨立違憲之嫌。
你對於這三句話的分析,也正應了《六祖壇經》裏所說的:“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你文章確實有結構,但你因為無法正確面對兩地區國際間的正確角色,所以處處是矛盾。如果你是堅持以一個中華民國公民的身份去研究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的法律外交,我可以說沒有哪條是可以順你的眼的。但如果你以外交的眼光去看這三句話,你就會不得不佩服發明這三句話的人確實高招,是下了套給人鑽。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美國,如果臺海有事,美國人覺得能插一腳占點便宜那就是《臺灣關系法》為先,但一發覺要和大陸硬碰,我想這三句話就是給中美互相下臺最好的臺階。可能這對於臺灣人確實不是很公平,但顧維鈞早在巴黎和會上就說過:"弱國無外交"。我想這就是任何種種地區、國家間交涉不公平的所在,但又能奈何呢?、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08-12-05 08:42 回覆:

兄台謂「“一中各表”是“對內”講給臺灣人聽的,或者這樣說還不完善,應當是為了照顧臺灣人的“尊嚴”與“對等”,而順勢造的人情」,並舉“辜汪會談”照片為例,卻未論及在國民黨重新執政後,華盛頓與北京經過熱線對話而達成的「一中各表」共識。

在那之前,北京並不認同一中各表。熱線共識後,開始推動兩岸海基海協對話,從海南島的博鰲論壇起步。

兄台如果這麼說,一中各表只以為「對內」講給台灣人聽,那麼,大陸犯了兩個忌諱,一是對北京與華盛頓熱線共識背信,二是對台灣人耍兩面三刀,缺乏誠信。

兄台說一中各表不是“認同”,本當如此,胡錦濤云擱置爭議,即為互不否認也互不承認。你說俺犯了一個很大的違憲錯誤,那麼,俺可以同時指稱兩岸重啟對談也犯很大錯誤,因為胡錦濤已親口承認一中各表,故爾與中華民國台灣重啟海基海協會談,那也違背 PRC 憲法。

所謂一中各表,暫擱爭議,即雙方都暫時不堅持那個才代表中國,各自表述,不統不獨不武,雙方都承認一個中國,但各自擁有不同的解讀和認知。

你說,你們來看這句,由RPC講其是中國的合法代表,又有什麼不合理?在一中各表下,我們不否認,不承認,而 vice versa,即你們亦然。

嘻嘻,中華民國憲法被民進黨罵翻天,綠色執政八年天天想修憲,把中華民國版圖變成只有台灣,方便台獨建國。他們講的也有理,明明只統治台澎金馬,幹嘛仍死扒住秋海棠葉版圖,但次次都被藍營立委擋下來,所以修憲不成。因此,就兩方憲法而言,你們的是隻母雞,我們的是片秋海棠樹葉(多了蒙古)。

請不要引《六祖壇經》“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小肉球乃虔誠佛教徒,若非奉行佛陀教誨,俺寧願不惹政治塵埃,誰願沾這些,天天論辯,然而俺觀識到台灣人民之處境,辛苦耕耘的民主成果或可能受到非人道之剝奪,故爾出山略盡棉薄之力。

你論及「兩地區國際間的正確角色」,兄台,俺哪會是矛盾?俺已論及,中共以同樣的手法,把國內變成中共一言堂,復以同樣的手法,企圖把國際變成中共一言堂。這種壟斷天下意見,在俺這佛教徒暨人道主義者,乃不合情理法之事。

你下頭說,那建交三句話是下了套給人鑽,而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美國,那麼兄台必須理解國際強權勢力的縱橫捭闔。如果大陸不怕硬碰硬,早拿下台灣,對不對?如果大陸不忌諱《臺灣關系法》,早去海牙法庭提告,並以一千三百枚飛彈把台灣夷為平地,對不對?

用不著顧維鈞在巴黎和會說"弱國無外交",本來如此。但弱國又何嘗不能在強權之間找到生存空隙,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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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3 18:42

    你的文章,確實很有味道,但很可惜,就算你寫上一篇3萬字的論文,也難敵這3句話。為什麼?因為這三句話並非是能夠拆分的三個獨立語句,而是一組具有嚴密的遞進的邏輯命題。您的表意在貴文裏非常清楚,即這三句話加上 PRC 的《反分裂法》及 USA 的《臺灣關系法》,ROC 在臺灣的主權是非常受懷疑的。而且,你對於 PRC發布這三句話的意圖也分析的很清楚。至此,您的立意表達還是務實的。

但這篇文章不是去鼓吹這三句話,而是去否定這一邏輯,所以你一定要有一個更科學的邏輯去反對它。但很可惜,這三句話邏輯性太強,以至於你的文章到後面只是左右言它,浮浮於是。

    你在文中說你認同一三句,但不認同第二句,為什麼,因為還有個ROC在。確實,很多ROC的國民無論在情感還是作為公民的義務上很難接受RPC,這如同很多RPC的公民也不會肯定ROC一樣。但這並不意味著第二句有錯。你既然肯定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那麼下面的邏輯肯定是中國只有一個合法政府。因為這個世界上不會有兩個同名的國家政治實體!而且在同一民族下,這種情況更甚!如南北朝鮮(南北韓),而更經典的例子則是“希臘”與“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共和國”(The Former Yugoslav Republic of Macedonia, F.Y.R.O.M)的“馬其頓”國名之爭。如果沒有這句,那麼RPC怎麼會有統一中國的職責呢?那麼面對隔岸的你們,我們還談什麼統獨,不如談邦交。這可能是現在目前絕大多數ROC公民的理想。但這種理想並不是一貫永恒的,而是在兩岸勢力的越劇不平衡下,臺灣人在優勢已去的今天為了保存既得利益所做出的一個新選擇。因為要知道在當年,“反攻大陸”的口號不比“解放臺灣”來的小。

    RPC是中國的主權政府不是RPC自吹自擂,粉末修飾而騙來的,RPC的主權是推倒前朝得來的。就好比清朝滿人入關。但到康熙年間,臺灣還是鄭家漢人天下。但我們完全也可以說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清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當時當地,這個邏輯也完全成立。同樣在公元1949年前,國民政府也可以說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解放區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無可厚非。所以這句話無論何時何地都能講,但能講的人只能是當時當地中國的主權政府。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08-12-04 08:28 回覆:

謝謝你的回應。那3句話當然邏輯性嚴整,乃經過精心推敲和設計的邏輯命題,俺認為你的錯誤在於你認為這是三合一不可拆分,或任何嚴整邏輯不能接受挑戰。既為一個命題接一個命題的鋪陳以達成一個結論,那麼某命題之有效性受到質疑,其結論自然也受到質疑。

俺先去看外在邏輯:A國與B國建交,建交公報只對AB兩國有拘束力,私相授受以決定C國的主權歸屬,箇中未徵詢C國意見,而A國企圖以此種模式去串連多國,以達成A國的國際一言堂版本。無論如何,建交公報乃兩建交國相互行為,A國企圖作出點與點的連線化,以為線條夠多後則足以覆蓋整個面積--這種認定就不合邏輯,劃再多的「線」也難以構成一個「面」。

俺再去質疑A國與B國建交公報三句話的實際結果,例如B國在受到建交公報那三句話的約束下仍能夠像美國這樣通過一個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按照建交公報,台灣應為 PRC 之一省,但是美國並未徵詢 PRC意見,仍然私自與台灣的中華民國(C國)簽訂台灣關係法,故爾那三句的拘束力並非絕對。

那麼,問題可能出在三句話的內在邏輯,所以俺再去看三句話的內在邏輯:那第二句的命題便不具絕對性, 它並非堅不可破,它說只有它這政權代表中國,但畢竟仍有個 ROC 也自認代表中國。一個命題只要存在疑點,可對也可錯,那麼其結論也可對、可錯。

請你再去對照目前的兩岸一中各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One China, Two Specifications),俺請問你,倘若不是第二句出了問題,又何必演變到今日的「一中各表」,而且它俱為兩岸當局所承認?

因此,就是由於這個目前達成的一中各表共識,才會重啟海基海協兩會的對話,目的當然在和平解決兩岸問題。追本溯源,那建交公報的三句話邏輯並非牢不可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