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鳳飛飛僅獲褒揚令 無緣終身獎 楊永明食古不化挨轟
2012/02/24 11:29:08瀏覽38|回應0|推薦0

鳳飛飛僅獲褒揚令 無緣終身獎 楊永明食古不化挨轟

2012年02月24日/台灣蘋果日報

「帽子歌后」鳳飛飛於1月3日辭世,律師本月13日公布後,昨行政院決定頒褒揚令肯定其演藝貢獻;不過,針對今年金曲獎是否頒發終身成就獎給鳳飛飛,新聞局長楊永明昨重申:「終身成就獎有既定的報名時間和審核過程,並不是新聞局就能單一決定。」此論遭鳳學研究學者陳建志批「官僚」、墨守成規,金曲獎6月才舉行,籲應為鳳飛飛這位真正台灣製造的國寶巨星破例才是。

新聞局長楊永明於鳳飛飛死訊公布後,針對外界希望金曲獎可頒終身成就獎的期盼就曾說:「因報名日期已截止,來不及申請,相信鳳飛飛也不願破壞程序。」

昨行政院通過頒布鳳飛飛褒揚令,他再次言明「終身成就獎有既定的報名時間和審核過程」,但表示:「可以在金曲獎過程中,以節目紀念鳳飛飛對台灣流行音樂界的貢獻。」

國寶巨星應破例

對此,淡江大學英文系助理教授兼書籍《流水年華鳳飛飛》的作者陳建志,批說:「太可笑,難道過世的人還要選擇時間往生嗎?」他說:「請新聞局不要再墨守成規好嗎?我不是『愛鳳心切』才這麼說,而是以『音樂界倫理』、『金曲獎製作的應變能力』、『金曲獎收視率』、『金曲獎的認知能力』的角度考量,況且鳳飛飛當然要破格處理。」對此新聞局出版處昨仍表示:「楊局長已針對此事做出聲明,一切以此為準。」

陳建志昨晚聽聞新聞局回應後,再次強烈表達抗議與不滿說:「太官僚了,距離金曲獎還有3個多月,如果連自己的國寶都不願意處理,台灣未來拿什麼跟別人競爭。」他推崇美國葛萊美獎在惠妮休斯頓死後立刻調整節目,一半以上焦點放在追悼及表揚惠妮。他並建議政府應該發行鳳飛飛紀念金幣及成立鳳飛飛文化基金會。

報你知

受頒褒揚令 須對國家特殊貢獻

行政院表示,褒揚令是政府依法表彰對國家有巨大貢獻的公民所發之正式文告。依《褒揚條例》規定,受頒者必須對國家民族有特殊貢獻,包括壯烈成仁、在外交、國際、興辦教育等事業有重大成就,或有重要學術貢獻。抑或,對國家社會有特殊貢獻,包括德行崇劭,為世楷模者;或捐獻財物,熱心公益者。

受褒揚者之事蹟,必須經由行政院院會通過。對已故者實行「明令褒揚」,生者多是頒匾。鄧麗君、洪一峰都曾受頒褒揚令。

From: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46916/IssueID/20120224

======================

金曲終身成就報獎有時限? 學者批官僚


【聯合報╱2012.02.24 05:21 am】


行政院會昨通過將報請馬英九總統明令褒揚鳳飛飛;至於金曲獎是否為鳳飛飛頒發終身成就獎?新聞局長楊永明說,終身成就獎有報名時間限制和審核過程,不是新聞局能決定,這一說法遭到學者批評。

曾撰專書討論「鳳飛飛現象」的淡江大學助理教授陳建志,指新聞局的說法「太官僚也太可笑」,他以近期葛萊美獎紀念驟逝巨星惠妮休斯頓為例,質疑新聞局「為何還這樣顢頇?」

新聞局長楊永明表示,新聞局已協調鳳飛飛家屬及各演藝團體,五月初舉辦鳳飛飛紀念演唱會,六月的金曲獎頒獎,也會安排緬懷鳳飛飛特別節目。

至於是否為鳳飛飛頒發終身成就獎?不是新聞局能決定,但會建議評審特別思考、提出作法。

楊永明強調,行政院會通過褒揚令,主要就是表揚鳳飛飛對台灣歌謠的傳承與成就。

陳建志則以音樂界倫理、金曲獎認知能力、製作應變能力與收視率四大方向,認為新聞局應為歌后「破例」一次,在金曲獎頒獎時,頒發鳳飛飛頒發終身成就獎。

From: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1/6921200.shtml
( 不分類不分類 )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ytsai0522&aid=6147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