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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性工作者的信:【公娼抗爭 讓我換角度看世界】
2011/09/07 20:46:20瀏覽5693|回應12|推薦146
文:鍾君竺/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執

君竺【小檔案】

鍾君竺,1977年生,大學時代因緣際會成為公娼抗爭義工,畢業後投入日日春協會,至今12年。參與策劃多起國際娼妓文化節等文化行動,希望改變社會大眾對性/性工作的歧視污名。她亦為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成員,與火盟發起「將政治還給普通人」、「人民老大、直接民主」等政治改革運動。


姐妹們:

     很多人好奇,在公教家庭長大,唸書一路平順的我,為什麼投入性工作權及鬆動性道德汙名的運動?他們不知道,我從妳們身上學到的,遠比書本多得多。 

     十幾年前,我誤打誤撞接觸公娼抗爭時,其實內心很掙扎。成長過程接收到的價值觀,不外乎是「性是不可以買賣的」、「性交易是物化女性」。直到遇見妳們,才開始反思,自己過去認為性交易不應買賣,是因為中產家庭的經濟作為後盾,但妳們讓我換個不同的社會位置看世界。 

     四十多歲的陳大哥打電話來協會,他說因工地意外受傷,下半身癱瘓,無法再工作,也無法面對自己的殘缺,情緒變得暴燥,經常與妻子口角,兩人常吵架,終究離異了。然後陳大哥對我說,「離婚五年了,好想念有人擁抱的感覺」,請我幫他尋找願意提供服務的性工作者。 

     幸虧找到小晴,願意用平常心面對他萎縮變形的軀體,耐心地聽他訴說寂寞,讓他肯定自己還可以,可以擁有幸福的權利。小晴說,同是天涯淪落人,每個人都有這個社會不一定明白的痛。那樣深厚的承擔,深深地印在我心裡。 

     有一次,我和性工作者藍藍及她的客人賴先生聊天。賴大哥氣憤地說,「政府若要改罰嫖,對我們公車司機太不公平了!每天上班十五、六個鐘頭,回家哪還有時間跟老婆相處!婚姻都無法維持了,為什麼去找小姐還要被懲罰?」 

     我才發現,親密關係的維繫,很多時候不能只看有沒有心經營,若從勞動的角度理解,「過勞」讓賴大哥身心俱疲,讓他連和老婆好好談心的空間都沒有。他需要賺錢撐起一家四口,卻面臨不合理的職場擠壓,不只擠壓他,也擠壓了他的家庭。 

     我廿歲時,覺得性工作的世界很遙遠,也有所質疑。然而,隨著年紀增長,「嫖客」愈來愈不是他者,而成為我生活世界的一部分:好友在大陸工作,去找小姐排遣人在異鄉的寂寞…。 

     回到我自己和男友的親密關係中,也都曾在彼此工作壓力極大,實在無法互相照應時,期待有別人可以陪伴我、照顧我。我需要的出口,和嫖客所需要的出口,無分性別,其實是一樣的呀。 

     是妳們讓我認識,親密是需要運氣和條件的。每個人都需要親密,卻不是每個人都能幸運地享受到親密。 

       妳們要的不過是「尊嚴」,能昂首挺胸工作,不需靠後台才能生存。我真的很希望,有一天,台灣能像澳洲一樣,正視這個行業。不是只有大資本的娼館可生存,更有三個胖小姐所組成的小店,個體戶老小姐所標榜的特色服務,還有服務女性的男性性工作者,多樣多元,不必受限於主流的美。即使是底層街頭性工作者,也能站在與居民協調後的特定巷弄,不用緊張倉皇地躲警察,而可以安心安全、平起平坐地營生。

 2011/8/5中國時報《台灣潛力一百專欄》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9316/112011080500096.html


 亮麗的鍾君竺,成了公娼阿姨精神支柱....

日日春協會執行長鍾君竺大力促銷四物醋。(郭石城攝)
 


     相較夏林清教授走出學術殿堂與公娼同行,台大哲學系畢業的鍾君竺,學生時代誤打誤撞投入聲援性工作者運動,還被公娼阿姨質疑「這個『猴囝仔』是來幹什麼?」前年,鍾君竺扛下日日春關懷協會執行長的重擔,成了公娼阿姨們的支柱,她們每天的生活已少不了她。


     鍾君竺大二時參加台大勞工社,社團邀不同社運團體分享理念,女工團體生產線王芳萍講述投入工會組織,幫工人爭取權益的艱辛歷程,震撼了在中產公教家庭長大、不知人間疾苦的她。之後九月發生公娼事件,鍾君竺剛滿廿歲,就義無反顧加入義工行列。


     日日春姊妹「小玉」笑稱:「那時候看她像『猴囝仔』一樣,總是一個人靜靜的站在後頭幫忙,一個小女生不知道跑來這裡幹什麼?後來白蘭要擺檳榔攤,她為了幫忙載東西特別去學機車,卻摔得滿身傷,真的『揪感心』!」


     日日春理事長麗君有次向前市長陳水扁激烈抗爭,當場昏倒,鍾君竺一路細心陪伴送進台大醫院急診室,麗君才發覺身旁這位義工真是個乖巧女生,只是當時的麗君同樣搞不清楚,這個台大小女生怎會跑來這裡?


     這困惑,鍾君竺也曾有過。歷經十二年廢公娼抗爭運動,她得到明確答案:「貼近這些性工作者的阿姨們,對我而言最大的收穫,就是看見我自己身上的某種痛苦,原來也是體制造成的。它不是我個人、我姐個人、或我的家庭個別的問題」

     鍾君竺有感而發:「『性自主權』不只是個人有權利決定她的身體要怎麼運用,另一層意義是,社會怎麼認識性工作者的性勞動承擔了什麼?怎麼認識性工作者在不同的生存發展條件下,做了這樣自主的選擇?」


     鍾君竺強調,前行政院長劉兆玄下台前宣示「性工作除罪除罰化」是不夠的,必須廢除社維法第八十條罰娼條款,再研擬配套措施,才能全面管理。

     「十二年來,從中央到各級地方政府,已花掉一千多萬元經費研究政策,性產業合法化、性工作者及性消費者都不應被法律處罰,已是研究報告的共識,政府實在不應再以民眾沒有共識為由搪塞!」


     民國九十年二月廢娼,一二八位公娼轉業之路辛酸坎坷,幾乎沒有成功轉業者,就業貸款在轉業後,反而成為沉重壓力。日日春關懷協會除繼續協助性工作者製銷四物醋,前公娼館文萌樓已打造成「身心靈性/幸福雜貨店」,提供談話諮詢、刮手、塔羅牌、腳底按摩、花精等服務。


     鍾君竺幫忙促銷四物醋的同時,不忘向馬政府喊話:「性工作合法化才有性自主權,除罪化是基本原則,性工作者願意繳稅,也願意在規範地點工作,但不能因為沒在指定地點工作,就被依性交易處罰;如同賣鹽酥雞的攤販被警察開罰單,是因妨礙交通而不是因為賣鹽酥雞,這是基本工作權與人權!」

詞: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你若問我 什麼是人生 叫阮怎樣講
阮若是千金小姐 好命,擱嫌不夠

你若問我 什麼是幸福 叫阮怎樣回
阮不是在家閨秀 幸福欲叨位找

啊~~阮是野地的長春花
幸福是風中的蠟燭 咱要用雙手捧

啊~~阮是野地的長春花
人生是暗夜的燈火,帶咱向前行

雖然是呼人看輕 行著這條路
阮嘛是飼家賺食 有什麼通見笑
紅燈路頭街巷 暗暗孤單行
唉喲 換來一家的吃穿
我的人生喲~~


如果官姐有幸生在好人家,我想她一定是極為出色的女人

官姐,本名秀琴,這位勇敢美麗的女人,她不畏社會對娼妓的歧視,廢公娼之後,她起身對抗滿屋子穿著套裝的婦權運動者。

官姐的父親職業是礦工的工頭,母親則是擁有著高中學歷的女性,在14歲的那年,父親病重身亡,16歲的她為了籌措母親雙眼的醫藥費1萬8千元,她帶著一套衣服下嫁到她的前夫家裡,她每天4點起床為家人煮早餐,替前夫生了小孩傳宗接代,但是三年的婚姻在她的前夫帶著外面的女人回家後宣告結束。

離婚後的官姐投靠開卡車過生活的親哥哥,偏偏弟弟發生車禍需要醫藥費,23歲的官姐為了家人只好從娼,青春從此消逝在煙花柳巷,官姐靠最原始的本錢來賺錢支撐家計,當時生意好時,客人從早上一開店就不間斷的接到晚上1點,隨後雖然付清了債務,也存了一些錢,但在一場無名的大火燒掉她開的店後,ㄧ切的生活又回到了原始點。家裡的開銷、借的錢………一切的一切都要錢,錢滾著錢就變成了債,債壓著她必須回到老本行,但是娼妓的辛酸誰人知,加上陳水扁當選台北市長後廢公娼,她由公娼變私娼,接著黑道要打點,連白道也要「打點」,辛苦的皮肉錢被雙重剝削,還能剩下什麼?甚至有些客人挾未合法化,一不高興就不買單,直嚷著要找警察取締。無奈無情命運來捉弄,終抵不過面臨每天要繳出九千元給地下錢莊的壓力,魂斷八斗子海邊。

日日春在官姐的祭日裡去祭拜她,並擲杯問官姐,得到的是官姐的笑杯,我想官姐還是叫我們要樂觀面對,繼續努力吧?如果體制能夠正視老百姓的需要,不必假道學避開此問題,她們才能夠得到保護,工作時不必受到黑白兩道的威脅,同時政府的管理,也讓她們夠納入公衛體系,不僅她們能夠保護自己的身體健康,這同時也為全民的健康得到了保障。


追念官姐  文:munch

by munch


前半生,她在暗房裡陪笑男人。
後半生,她在街頭上幫助姐妹。

官姐,一輩子幫了很多人快樂,她的家人,她的客人,她的姐妹,她的朋友,但是傷心的事,她全沒說。


多年前,第一次和官姐見面,在警局。

她為了公娼戶裡的客人爭執,到警局說明,不認識她,但是看著她面對警察毫無懼色,我心想,她該是大同區某角頭的大姐頭。

過許久,第二次和官姐見面,在文萌樓。

在我知道萬華和大同有公娼存在,帶著窺探的心情,走進歸綏街,當時文萌樓已是公娼抗爭的會館,但是沒勇氣走進去,在門口望著,卻聽見裡面吆喝「少年仔!進來坐啊。」是官姐,那個下午,她說了一些公娼的故事,我知道她不是大姐頭,而是一位為生活奮鬥的堅強女性。

幾年來,公娼在街頭抗爭,官姐成為代言人,她以真實面貌示人,我知道那種沉重的勇氣,在這個笑娼的世界,多麼艱辛。就像一位萬華的公娼告訴我,自己被笑沒關係,但是真在意是自己的子女,不能讓人知道他們的母親是娼妓。

我知道,妓權運動在台灣推動很難,它是社會底層的微弱呼聲,對抗的不只是國家機器,更有性道德背後的家庭忠貞、肉體交易、傳染疾病等等交錯複雜的制約觀念,幾年來推不動,不是因為它不存在,而是政府沒視它的存在,一昧禁制與逮捕,讓性工作者的世界充滿剝削的血淚。

今年430,在龍山寺門口再次見到她,隔了許多年,她的笑容依舊,為她拍照時,她還刻意搭上絲巾披肩,露齒開懷的笑著,問她禁娼後好嗎?她說,生活嘛是愛過。沒再多問,有些事也不必多問,對於這個世間,我知道,公娼姐妹們都很謹慎。

拖著!娼權運動在不斷找機會上街發聲中,就是這樣拖著,所有性工作者仿如在等待一個遙不可及的未來,而公娼姐妹們漸漸都已年老,從期盼回復自己的工作權,到現今就陪著日日春的年輕伙伴,為這個社會底層,爭取一些權益。

官姐和公娼姐妹們,像一群沒有自己的人,她們從肉體到心靈貢獻給這個社會,她們給別人歡笑,卻不說自己的悲傷。一直覺得她們認命,從走進執業房開始,她們最懂得形形色色的人生,也清楚自己的命運,通常認命的人該是活得最久。

那天,朋友電話告知,官姐走了!心中錯愕,那樣堅毅的女人,竟然放棄人生。

幾天想想,也該是官姐放手時刻,為了別人與社會走了一段好長的路,她該是累了!該是想回歸自己的真實心情。

在按下第三張照片前,官姐側了身,有點刻意亮出一身行頭,按下快門時,心裡笑著,女人總是愛美,就算歷盡滄桑、暗裡吞淚,在人前也要風采亮麗,這是官姐!

by munch



擺上官姐的美美照片,我不認為她走了!我相信,她該是放了自己一個長假,就和自己一個人到一個安靜的空間,舒適的長眠。

那麼休息吧!官姐,當一位底層公娼,您已贏得尊貴。


追念官姐,日日春關懷協會


黑手那卡西不僅與弱勢者站在一起上街頭抗爭,而且培養弱勢者發聲創作的能力,從1996年成立至今,『集體參與』的創作,不僅是黑手那卡西樂團音樂創作的核心價值,也成為他們具體實踐的成果,他們為街頭運動帶入了文化形式,讓抗爭不再只是手握麥克風的指揮者擁有單向發言的權力,普羅大眾也在集體創作中,建立了『我們』一體的認同。例如1996年黑手那卡西成立之初所創作的第一首歌曲『福氣個屁』,靈感源自於1996年周潤發的提神飲料廣告,在那則廣告中, 居高臨下的周潤發對著成千上萬的勞動者喊話:『各位勞動的兄弟姐妹們, 你們是台灣經濟奇蹟幕後的無名英雄』,台下的群眾受激勵地呼應:『福氣啦!福氣啦!』

協助弱勢工人爭取權益,是一項十分艱鉅的工作,常面臨斷炊之虞,然而他們的燃燒,為整個抗爭史注入了新的生命力。

他們一直思考對社會經濟與文化資源都相對缺乏的底層人民,如何『發出聲音』是他們一直思考的命題。

『集體』不只是人數的多寡,也不是由上而下的『菁英制』,如何讓弱勢民眾不至成為政治人物的籌碼或是政治人物的利用工具,而是發出真實人民的聲音,集體創作是他們對民主的想像,對民主的實驗。

他們也為了紀念官姐作了一首歌........

97台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河洛語組首獎

音樂/陳柏偉, 導演/徐東翔

崖邊 / 陳柏偉

一片海洋 有兩款風景 有時看到 天清無雲
一款風景 有兩種心情 有人遇到 狂風暴雨
肖狗湧打碎浮出頭的願望

阮企在懸崖邊 海風吹散了淚
望恁不通未記 紅燈戶的花蕊
阮企在懸崖邊 海湧洗落胭脂
望恁會來想起 漂浪的女兒

阮盼望有一天 海面船帆若繁星
所有失去的都可以找到依靠
阮盼望有一天 海面船帆若繁星
所有失去的都可以找到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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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yersu&aid=5620533
 引用者清單(1)  
2014/09/23 16:09 【udn】 這有相關產品!健康 身心 職場 拒絕 打造 勞死比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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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春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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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性工作者的信---回應學妹鐘君竺
2011/09/16 17:07

你公開了你的學歷---「台大哲學系畢業的鍾君竺」。我是台大哲系58 年畢業,應該是你的學長。我以你為榮,你沒有白唸哲學,我們特質---是不在意世俗的褒貶,能作單獨深度的思考。下面超聯是有關談性問題的文章:

1、嫖妓(老姜部落格22頁)

http://blog.udn.com/hsingjou18/3973716

2、其他主張避孕成功後,應把性問題踢出道德的領域; 

3、為何只有濫女人沒有濫男人?

4、 避孕成功後女人有資格和男人爭性自由的平等。

5、貞節牌坊不如保險套,主張性開放的文章和言論: 散見於本格的回應「我的發言」共50頁,不勝枚舉。請你溜達

烈日春風老二姜


烈日春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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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性工作者的信----應無公娼私娼之別,只有設偹合格問題
2011/09/15 19:44

性與因生育而成為道得問題,避孕成功後只剩衛生問題。娼妓應無公私之別,只有場所的設偹合格問題。

支持你們,繼續努力,爭取權益和保障。老二姜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1-09-15 20:32 回覆:

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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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較能早收效及普遍保障女性的淺見
2011/09/12 16:37

格主與同伴長期推動性交易合法化,必然也會累積一些資源,例如人脈法規技術等,與其繼續與政府及社會主流意識苦戰,不如用累積的資源另闢戰場,較能快速收效,且能長遠保障女性利益.

1.國內外政府的運作大都是被動的,因為必須達到普遍化,及防止流弊根本要求.所以建議與國內相關各婦女團體合作,形成輿論,促使各黨派候選人,將完整保障女性尊嚴教育就業家庭生活納入政見,保障的範圍,必須考量舊時代文化以來,導致教化女性成為弱勢者,能在各方面積極性的救濟,及扶助女性.也就是法規及制度的建立,必須比性平等法更具侵略性.

2.對於救助範圍,必須超越現行社會福利法,不能侷限於社會福利法認定的中低收戶,例如對象雖然有不動產,但是屬於勉強賴於居住或維生的,有的是掛名的,或共有的,看得到吃不到的,或則有親人但卻非善類,或自私,或自顧不暇者,應該採取人道的事實認定,例如由鄰里村長,及專業公益團體評估認定.

3.趁現在是大選前,積極去串連,並請法規專家演擬草案,遊說各黨派候選人先納入政見,形成選票壓力以後,再從立法推動政府對應機制人力及資源分配.

4.我仍然要建議格主改變方向,去達到普遍保障女性權益的目的.因為性交易合法化其實是兩面刃,將來很有可能使善良女性反受其害,何以故:(1)目前世風日下,人又大多數好逸惡勞,漸漸已有女性,放棄以自己的知識體能進入一般職場,仗著容貌姣好身材動人,從事性交易,未來開放後,除了更加據此種現象以外,對於女性中的弱勢族群,將會形成反淘汰,使欲從事性交易的女性中弱勢者更艱困,挫折感更重,乃至削價競爭.(2)性交易開放後,在目前社會主流意識下,不論是男或女的工作者,仍然會繼續被大多數人認定為次等國民,雖然大家都知道這是錯誤,但這將是無法以法律解決的,就像種族歧視的問題一樣.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1-09-12 21:43 回覆:

謝謝安心兄,如君竺文中所言

以台北市為例,《社維法》第80條幾乎成為「取締流鶯條款」,流鶯雖然只佔市場不到5%(約200人),卻因為是沒有後台的個體戶、要承受近8成的取締;相反的,酒店三溫暖等暗藏春色的八大行業,雖然佔整體性產業市場的70%(約4000人),但仗著後台權勢,幾乎完全不會被取締。

我們要關切的是那些流鶯的現實的處境,至於您所言"仗著容貌姣好身材動人,從事性交易,未來開放後,除了更加劇此種現象",我想因性交易開放之後加劇,倒不至於,君不見日日有八卦新聞明星陪睡,還分成ABC咖三個等級,一般廣告模特兒行情約3至6萬,B咖MV演員、通告藝人要6萬,名模、知名演員則是A咖,至少10萬起跳,靠著這些外快,默默無聞的小藝人,仗著容貌姣好身材動人從事性交易現在就天天發生,社會道德敗壞不必等到性交易合法化就已敗壞,況且目前有背景的酒店不罰,罰那些無依無靠的個體戶,何苦逼 5 %流鶯在絕境之中還受「取締流鶯條款」的威脅呢?這些流鶯所服務的對象是鰥寡孤獨殘疾者,罰流鶯等於罰鰥寡孤獨殘疾,他們要的情緒的陪伴者,一個異性可以傾聽他們說話,不一定是性,而是一種陪伴,何苦壓迫這群苦命人呢?


鍾君竺(日日春執行長)

本文刊登於2011/07/19蘋果日報論壇
 

行政院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未來「全面娼嫖皆罰,地方政府特許除外」,我們認為,此舉是相當偽善與退步的做法,只是繼續鞏固性交易非法下「表裡不一,一國兩制」的利益結構。

吳敦義將此政策合理化為「總不能樣樣都要叫中央作吧」,顯然是總統大選前的開脫之詞,看看各行業的管理辦法就知道,即使是八大電玩等爭議行業,也是中央先踩了立場不禁止,才有地方政府的管理辦法。但現在性交易卻是中央禁止,地方政府自行選擇開放與否。我們認為,比較合理的做法應該是「全面娼嫖都不罰,地方政府規範地點」。

什麼是性交易非法下「一國兩制」的利益結構呢? 

以台北市為例,《社維法》第80條幾乎成為「取締流鶯條款」,流鶯雖然只佔市場不到5%(約200人),卻因為是沒有後台的個體戶、要承受近8成的取締;相反的,酒店三溫暖等暗藏春色的八大行業,雖然佔整體性產業市場的70%(約4000人),但仗著後台權勢,幾乎完全不會被取締。國家對性交易政策的表裡不一,一國兩制的結果,只是圖利了掛羊頭店和後面的白黑兩道,但是搞死了多少底層人。在這點,藍綠都一樣。

我們可以合理推估,這一次,進化到全面娼嫖皆罰時,故事還是一模一樣。恐怕被抓的也都是鰥寡孤獨。 

至於22縣市首長受訪時都拒絕設立性交易專區,我認為這真是昧於現實。性交易不是新設核電廠,並不是過去不存在、現在設立要經過風險評估,相反的,性交易營業場所早已存在我們生活周遭,務實面對的第一步,應該是先面對這些早已自然聚集、或低調分散的營業場所,可有為居民帶來什麼困擾?如果有擾鄰,可否有改善方案,如果沒擾鄰,為什麼不能讓它繼續存在? 

偽善法制藍綠皆同

我去台大演講時,跟學生提到,台北市長郝龍斌說台北市不歡迎性產業,但可別以為大安區就沒有性交易,事實上大安區的性交易可都是高檔場所呢!法律系老師出來呼應說,一直要到籌辦會議招待來賓時,才發現附近的旅館,多得是可以代叫應召小姐的服務,但過去自己也從未特別注意。若我們局限在把性交易集中在一個專區的想像,難道要把台北市300多間旅館都集中起來嗎?而台北市每個行政區都有不同型態的性工作者營業,何不就地舉辦從業者與居民之間的溝通討論?

在性交易政策上,馬政府向來選擇作「民意」的尾巴,而不是帶領台灣往社會公義的方向邁進。至於蔡英文,在民進黨總統初選辯論時,碰到此議題,一樣是打混過關,沒有回答立場。藍綠皆不可期待,惟有人民看清楚,我們究竟是要選擇誠實面對性交易,還是要繼續維持「表裡不一,一國兩制」的偽善法制。以及,我們要繼續支持這個政府用惡法劫貧濟富,還是要選擇廢除惡法保障底層。


泥土‧‧‧郭譽孚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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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樓下的文字‧‧‧
2011/09/11 07:59

讀了安心兄您的貼文,也看了您格中的文字

http://blog.udn.com/dt969696/article

充分可以感受到您高貴的期許;感謝您。

個人認為這是一個應該關心的問題,需要研究;例如,個人懷疑格主指出印度的進步,是否由於愛滋病罹患者過多,而世界衛生組織出面干涉,所以忽然大大進步了‧‧‧或者其他‧‧‧但是確實現況是極為不合理的,應該儘速改進的悲慘狀況‧‧‧我想。

對於您與格主共同的高貴,僅有常識的泥人謹此致敬。

正巧近來與格友談書,翻看到老掉牙的一段話,謹此貼出讓我們共勉‧‧‧

「人假使沒有驕傲便是無價值的,驕傲是可以把地球從他的基磨上移動的槓桿,‧‧‧只有能夠制馭驕傲,如騎師制馭他的馬一樣,獻出自己的人格,為普遍的利益犧牲的人,才配得上稱為人。‧‧‧驕傲、野心,是臻於完善的動力,一切偉大事業的淵源。‧‧‧」〈「羅亭」,屠格涅夫著,大漢版,頁68〉

泥人相信如何充分理解並處理我們個人的慾望,在性與經濟上都是重要的,確也是所有偉大事業的根源之一。

泥土敬白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1-09-12 14:22 回覆:

印度是否是由世界衛生組織協助,我並不清楚

然而可以確定的是公娼地下化或私娼化在愛滋防治的確是有強大的隱憂

 

世界衛生組織:印度是愛滋病人口最多國家


安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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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針對建立保障女性有完整的尊嚴與利益平等互補的法令制度著手
2011/09/10 14:41
對於中外古今以來,因為對女性的歧視,乃至物化,導致無數女性有著悲慘的遭遇,身為男性也同感悲痛哀悼,因為我也有親人曾為賣笑者.但是我不認為性交易合法化,就是性平等,就能使女性更有尊嚴,更能保障女性的工作權.
1.雖然現在也有男賣淫者,但是如果未來從事性交易的"作業員",仍然是女偏多於男,這代表什麼?代表這社會的性觀念,仍然是普遍將女性視為洩慾的玩偶,.
2.如果性慾,就只是所有男女當作一般飲食娛樂消費,那不過是人類漸漸沉淪為高科技衣冠畜牲而已.人類之所以為畜牲不能及,並不只是智能而已,而是人類在面臨自己的慾望時,能自我節制及以理智駕馭.
3.有很少部分女性,會有若不賣笑賣淫,即無法生存的狀況,這是國家社會的教育經濟結構偏差,也就是尊嚴與利益平等互補的缺失,應當針對缺失去改善.也就是例如在社會有男(或女)性持家,扶助女(或男)性的角色時,則不論在文化教育經濟政治,甚至軍事各方面,都必須給予持家或扶助的角色者,有必要且足夠的尊崇及利益保障,甚至在其理性的狀況下,不能或不願工作而謀生時,仍可獲得基本的生存保障,這樣才能解決問題.
4.現在賭博色情毒品氾濫,那是人類愈來愈沉淪,不願在精神層面提昇,獲得內心的祥和安樂,一味追求感官的覺受,以求快速滿足喜樂的慾望.不應該因為氾濫,就要合法化,就要除罪化,這不是因勢利導,這是決堤漫流,將會氾濫成災,羅馬帝國就是此例,這會使人類越來越縱慾,越來越物化而至畜牲化.
5.如果沒有重大的天災人禍,人類文明應當能再長久延續到--未來人類繁殖將可不必定以性交為途徑,可以用單性基因變制方式複製人類,屆時社群結構,是否需要男女共組家庭將是一大問號.但是也不可能每個人都是領導者,都是科學家醫師......,這世界的共存共榮,是需要各個不同角色相輔相成的,而關鍵點在於尊嚴與利益的平等互補.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1-09-10 21:50 回覆:
性與女性身體始終是人類社會為人津津樂道又受到高度規訓的話題。性工作者一向遭到嚴重的污名化,在我們還沒機會接觸與認識她們時,她們早己被貼上社會標籤,被歸類成敗德、犯罪之列。如果您有親人曾為賣笑者,您應知這行業充滿對女性的剝削,性交易合法化,並沒有幫助她們脫困脫貧或者是幫助她們免除社會對性工作者的歧視,然而,法律上的除罪化,至少讓她們工作時不必受到驚恐擔心害怕,不必因為性工作者的除罪化,衛道者繼而憂心傷風敗德。我想人類會滅絕,大概不是因為縱慾,而是過度開發環境資源所致。人類如果能畜牲化未嘗不好,畜牲至少不會過度生產商品,污染環境。

靈婆心語 人生待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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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
2011/09/10 11:01

娼妓存在是事實

性買賣無法斷絕

那又何必圍堵?

公娼納入管理

是衡諸事實 務實的處理

總比掛羊頭賣狗肉的好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1-09-10 21:20 回覆:
謝謝靈婆

泥土‧‧‧郭譽孚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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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個角度看來‧‧‧
2011/09/09 22:39

泥人也沒有研究,只是談些常識的看法──

某個角度看來,所有的政治人物,都有政客的嫌疑‧‧‧

就所知,任何舊制度必然與其同時的各制度,形成共生的關係,也就是雖然看來它似乎比較高級,其實是一 種共犯的關係;要罵起來很簡單‧‧‧共犯‧共犯‧共犯‧‧‧甚至每個社會中的人,在沒有宣示革命以前,也都是共犯‧‧‧向安兄與泥人都可算是‧‧‧

但是在實踐上看,這就像綠營罵得痛快,把社運英雄們都騙得樂死了,其實,只是「換人做做看」而已‧‧‧因為真要破壞舊制度,由於其共犯結構,將是一場革命,它們從來沒有表現過那樣的決心‧‧‧包括那個英雄得不得了的施明德‧‧‧

於是,娼妓合法化的問題,就只能是一個演化的問題,不是革命;換言之,它是現實角力下推動而出現的現象,主要不是隨理念而誕生,是因現實而來的‧‧‧

所以,您引來的前文,應該還不是當前最需要的資訊,當前最需要的,應該是理解先進國家的合理化發展是在怎樣的現實情勢下形成的?我們社會是否也可能發展出那樣的情勢‧‧‧希望我們的情勢若還沒到來,如何促進之?如果已經到來,如何迎接之?‧‧‧個人以為那是極重要的一部,應該是所有社會運動都應該考量的優先問題,這也是所有強力的政治團體,必須要每年做情勢分析的理由,不能只是想著說,如果我執政,如果他做部長‧‧‧

泥土有感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1-09-10 01:07 回覆:

泥土前輩,我也只是剛開始初步了解…..

如泥土前輩所言,娼妓合法化的問題,就只能是一個演化的問題,不是革命;換言之,它是現實角力下推動而出現的現象,主要不是隨理念而誕生,是因現實而來的所以如果愈多民眾能理解與接納,有更多人能夠支撐他們,那麼政治人物也就不敢小覷,會優先處理這項問題。換言之,有您有社會大眾肯為他們說話,就是最佳的後盾。 

在日日春裡面,充滿許多堅毅的故事,你只看見一個女人沒有學歷的劣勢之下,如何咬牙撐起一個家,你看見的不是娼妓,而是一個偉大的母親。 

麗君阿姨,41歲喪夫,當時連住處全無的她,只好與兩個兒子暫時住姑姑家裡,為了完成兒子的學業,做過無數不同工作,然而債務、生活、學費,再加上姑姑已不允許她們再繼續借住下去,又多出了一筆房租費用,本來麗君與兒子商量,是否休學工作?但兒子聽不出母親的弦外之音,兒子堅持繼續讀書,麗君只好踏入從事性交易工作。還好,現在孩子大了,有工作了,負債還了,房子買了,貸款也正好償還了,但是其他個案就不是如此幸運了。 

美黛,自己有五個小孩,之所以從娼,是因為她12歳那一年阿嬤去世,美黛父親又在礦坑裡受到重傷,需要一段很長時間的休養。原本家境就不是太好,如今更是雪上加霜。當時美黛下面還有五個弟妹,光靠母親的工人薪資根本不夠,於是她先是到一間工廠當童工(14),可因為是童工,薪資非常微薄,直到她從娼,家裡的環境漸漸得到改善。美黛不時購買電視等家電用品,讓家人享受更好的生活;同時,她也必須默默忍受鄰居的異樣眼光。( :吳思鋒)

白蘭,出生於台東農家的白蘭,13歲時因為父親出了意外,遂透過管道借貸了一筆錢,而白蘭卻也從這時踏上了從娼之路。老闆不停地要求白蘭超時接客,而且禁止行動的自由,甚至不准她和其他客人交談(怕她懂事了就會趁機跑掉),原本兩年的契約也因家中的需要繼續延長,直到十年後白蘭才得以脫離,改入公娼館。從她2336歲,待在合法公娼館的期間,她擁有情感穩定的男友,每天固定接完兩個客人之後便和自己養的流浪貓膩在一起,對比之前十年那備受剝削的日子,在精神上有了更大的支持。在廢娼之後,白蘭不想繼續從娼,於是試著創業開起檳榔攤,但在缺乏成本概念、不會算帳的情形下,檳榔攤開了十個月就收起來了。這以後她也試著找工作,但卻沒有老闆願意長期雇用她,反而嫌她手腳慢、應對能力不足。平常和她一同玩耍,在白蘭狹窄人際關係中佔有重要的撫慰地位的流浪貓,也在這個時間忽然不見了。對於白蘭來說,廢娼、轉業不順、流浪貓的消失,這經濟和精神兩方面的支撐一下子都沒有了,接著是交往20年的男友的離去,她只好變本加厲地以酒麻醉自己。20053月,白蘭因酗酒過度而陷入嚴重的昏迷狀態,大小腦有萎縮的跡象。時至今日,白蘭在日日春眾多工作人員、志工的陪伴下,終於恢復了緩慢行走、吃飯與些微的說話能力。表面上看來,白蘭的昏迷是酗酒過度的後果,可是若稍微了解白蘭過去的生活經歷,便能感受到真正的原因其實來自廢娼對於白蘭在經濟和精神上的壓迫。(:吳思鋒)

根據1997年當時的一份統計顯示,這些公娼平均年齡36歲,50%單親媽媽,95%學歷為國中畢/肄業以下,而她們的背後,其實都背負著龐大的經濟重擔。第一段那件美黛的真實故事,以及現已出版的相關書籍、文件,網路上的文章,都顯示了一來她們之所以從娼,往往是在一個經濟匱乏的狀態下而做出選擇的;二來若說轉業,裡面也有幾個矛盾的地方:別項工作的薪資能夠負擔沉重的家計嗎?她們有其他的工作職能嗎?比如當我們回頭讀一下此段開頭的敘述,這樣的年紀和學歷、缺乏受雇經驗(更別說電腦技能了),有什麼業可以轉呢?或者以這樣的條件,轉了業的薪資也肯定是不足以負擔家計的。當然,其中仍舊有轉業順利的公娼,但大多也是在有家人親戚合夥的狀況下。(:吳思鋒)

詞: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你若問我 什麼是人生 叫阮怎樣講
阮若是千金小姐 好命,擱嫌不夠

你若問我 什麼是幸福 叫阮怎樣回
阮不是在家閨秀 幸福欲叨位找

啊~~阮是野地的長春花
幸福是風中的蠟燭 咱要用雙手捧

啊~~阮是野地的長春花
人生是暗夜的燈火,帶咱向前行

雖然是呼人看輕 行著這條路
阮嘛是飼家賺食 有什麼通見笑
紅燈路頭街巷 暗暗孤單行
唉喲 換來一家的吃穿
我的人生喲~~


如果中產階級、一般受薪階級都備感生活緊縮,那麼不難而知底層的民眾就更可憐了。沒人願意在被強烈污名化,幾乎隱其名的工作,還要甘冒大不諱地拋頭露面上街抗爭,街頭抗議的公娼,只是想生存下去。 

可是性工作者慘遭被污名化,任何人都可以歧視與踐踏。如果去深入了解,選擇性工作者通常是不得不然的窘迫選擇,工廠關閉、失業、土石流 、九二一地震後揹債、家人重病、小孩讀書,人生突然面臨殘酷現實環境的艱難選擇。 

小青是很典型的例子,廢娼之後,過胖的高血壓媽媽得了失智症,住進安養院,每月費用將近三萬,後來小青的媽媽昏倒住院,醫療,喪葬,都是靠卡債付款。再加上小青女兒國中輟學,必須按日罰款;小青還要管的不只這些,弟弟是921地震受災戶,妹妹繳不出健保費,小青只好靠借錢度日,即使再怎麼認真工作,最後利上滾利,債務高達300萬。陳水扁當年任台北市長時卻拿廢娼當政蹟,於是公娼流離失所,以債養債日增。而陳水扁一個草率廢公娼政策,讓公娼流離失所,據統計70%公娼轉作私娼,均難以度日。本來公娼在年齡,各方面的條件均難與年輕美眉競爭,日日春追蹤發現甚至有三人最後選擇自殺,她們很多根本沒有條件有辦法轉作私娼,最後多失志潦倒,酗酒昏迷,用藥過度,以債養債,廢娼反引發更嚴重的社會問題,同時也耗費更多社會救助成本。 

當年公娼自救會會長官秀琴曾語重心長講:「我們是站在懸崖邊緣的女人,再退一歩就是海了!」 

讓人悲傷無比的是官姐還是承受不住,真的跳海自殺了。 

我們要發生多少的悲劇,才能理解到廢公娼是多麼錯誤的政策! 

從事公娼合法化的這幾年,在印度,麗君也看到那邊的小姐貧窮又困頓的工作環境,四年之後麗君又回到當年去印度開會時看到的街頭場景,一切不同了,有醫師護士提供性工作者醫療服務,在我們想像中的印度──所謂好像比我們落後的環境,印度花了四年就將性工作者的勞動環境改善得那麼好,而我們台灣的確該加把勁了,希望台灣能夠儘早正視底層性工作者的工作權。 

其實社會大眾長期誤解性產業,性產業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與正面的意義,它是承接承了多少邊緣弱勢生計的重要產業,性產業如樹涵養了水份,保住這些弱勢底層民眾不需要去跳河自盡、不需要去殺人搶劫也能生存下去。 

才是一個社會最基本的組成分子。我相信愈文明的社會的依歸,不是只看外匯,而是看見這個國家的老百姓,是否能夠安居樂業,各個階層與陣營能彼此對話,試圖了解對方的想法。 

但願邊緣族群的心聲,底層民眾的需要,都能夠被看見。

於中秋節,向明月祝禱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1-09-10 01:08 回覆:

官姐的故事 

本文轉載自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就在廢娼九週年的前夕,傳來公娼自救會長官姐自殺身亡的消息,我們既震驚又難過:廢娼八週年的時候,前公娼白蘭昏迷癱瘓,是我們從鬼門關前把她攔回來;時值廢娼九週年,又走了一個官姐,這當然不是偶然與巧合,這是廢娼政策錯誤,性工作非法化的政策殺人!
   

 官姐是死於債務逼迫,更是死於錯誤的廢娼政策的鎮壓。

      而官姐也不是第一個投海自殺身亡的公娼,在民國86年阿扁廢娼之際,一位公娼阿玲就因房貸繳不出來,又不敢做私娼,後來投河身亡,其間因就業困難的前公娼,有兩名割腕、兩名吞服安眠藥,之後自殺獲救;再來是白蘭喪志酗酒,直到昏迷被發現才緊急獲救,而官姐的屍體在廢娼九周年之前浮出海面,而這不是第一具娼妓浮,也不是最後一具,而個別的死亡,其實是性產業地下化的政策才是真正的劊子手。 

      86年9月6日,台北市長陳水扁倉促廢除公娼館,引起百餘名公娼街頭抗議,經公娼自救會和當時介入協助的女工團結生產線的長期抗爭,終於在88年3月爭得緩衝兩年,並在90年3月正式執行廢娼政策走入歷史。

      官姐是台灣妓運第一人,也是當年率領公娼長期反扁,成功爭取到緩衝兩年的公娼運動領導人,之後更是與日日春併肩爭取「性工作除罪化」,無役不與。她的願望就是可以和姊妹合作經營個合法小娼館,俸養老母家人、支付房貸和晚年棺材本。

      而在90年結束緩衝兩年,公娼館正式廢娼後,官姐在北市與四個小姐合作經營小型私娼戶,自己也兼做小姐。地下化的性工作使得娼館經營,面對任何人都要低頭和委曲求全,官姐一肩承擔各種交際應酬,應付各種地方勢力、黑白兩道、警察取締、打點鄰里關係,因地下化經營而需增加的支出龐大,她經常感概「變成非法,什麼人都可以騎在你頭上,我們只有低頭,求人手勢拿高,放我們一馬」。非法地下化的環境,所有小姐都只能在孤立的系統內,像 蜘蛛網般的把生計債務壓力彼此支持,但其中一個小姐破洞,欠債落跑,馬上牽連到原來大家互相借貸的系統,一個洞一破,全部人受牽連,官姊開始欠卡債去補洞,但做保人的官姐也承接朋友的地下錢莊的債務,挖東牆、補西牆,龐大的卡債、錢莊高利貸,就像吸血鬼一樣,讓她們在地下化的處境,經濟問題越來越大。

      底層性工作者在非法地下化的空間中生存,人際孤立,底層生存只有互相擠壓,而每個小姐背後,都是承擔了破敗經濟體制和叢結的社會問題的後果,失業、單親、子女高學費、風災震災、生病、身心障礙…,性工作者的生計許多時候只能用標會、高利貸、卡債、錢莊周轉,官姊一直以為,早點合法化,她就可以不用支出龐大成本和周轉的高利貸,就可以迅速還清債務。

      而官姐撐著不願讓朋友知道她的困境,但每天要還錢莊9000元,付不出來時就再跟周圍姊妹借或標會還,又再支付新的利息,困境越來越大,當七月底,鄰里普渡要她出錢辦桌,而各種逼債的壓力源源不斷,死會會錢也要繳,遇到不滿意小姐服務的客人發飆要向警方舉報私娼,她還下跪懇求,7月30日報馬仔傳來消息「中央拼治安要分數」,用重罰重賞要求警察嚴抓色情,而台北市又在暑期執行加強取締色情專案,要大抄性交易場所,因此朋友警告官姐,到九月底都不要開店,「取締色情不能營業」,沒有現金收入,所有周轉全被卡死,這是官姐死前兩天。

      七月31日凌晨,官姐打電話給店裡姊妹,說自己和政府苦戰了這麼多年,但卻等不到合法化了。阿扁執政時不可能讓性工作合法,就算國民黨上台,現在馬英九這樣取締,合法化遙遙無期……,她已經等不到那一天。8月1日凌晨,官姐找了她最要好的客人朋友,說心意已絕,告訴客人,這個宵夜是最後一餐。8月1日下午她離開店裡,說回家看母親,然後一去不回,發現屍體,已是8月3日。

      官姐是公娼抗爭裡永遠站在第一線的帶頭領軍的公娼自救會會長,九年來參與妓運大小行動不下五百場,不蒙面、以真面目示人,每役必與,自信美麗,她總說「爭取合法,堅持到底」,在今年430的「性工作除罪遊行」中她擔任總領隊,我們抗議地下化害死性工作者,不知誰是下一個,但我們從來沒想到,堅強如她,最後會用如此絕決的方式,回應這個壓迫弱者的吃人體制。

      她對外海派、亮麗,要到她身亡,她的痛苦與孤單才浮現,我們透過各種社會關係追索,才明白,面對惡劣的政治環境,與性產業地下化的政策,一個被高利貸追殺的底層人民,只有寧死不屈,來表達,她對廢娼的阿扁、和作秀拼治安的蘇貞昌、和加強取締色情的馬英九,如何逼死了社會底層角落的邊緣人,強悍如她,最後無路可走,只能一死自決,有多少性工作者是這樣默默被政策逼死到角落,而成為冤魂發不出聲?

      官姐雖然走了,但「性工作除罪化」是她的遺願,日日春的戰役絕不會停歇,也不會讓官姐默默死去,我們要讓政客面對,是錯誤的制度政策殺人,才會一讓個個底層的人民逼成是以個人債務沈重而自殺,不作為的政客是殺手。官姐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但只有性工作除罪、讓邊緣人民有工作,這是紀念公娼鬥士-官姐,我們將持續的行動,向立法院提出「性工作除罪」修法版本,要求阿扁實現在2004年總統大選前,回應的將來當選將「不處罰工作者」的承諾。(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20070906


安歐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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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娼是最最可笑的虛偽
2011/09/09 00:44
這些政客,個個假裝道貌岸然,反娼?虛偽到極點。
夜夜笙歌,酒店裡面,政客、奸商最多不過。
性工作行業早該合法化,設立專區簡單得很。
為何不做?因為違反虛偽本色,政客們不能做。



沙塵人間滌心垢.虛擬世界洗真情.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1-09-09 02:25 回覆:

謝謝安歐門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1-09-09 02:26 回覆:

妓權、性道德、與自我正義 ―再談《麥收》與紀錄片的倫理(文/郭力昕)

  
今年六月下旬,「台北電影節」知道我在《麥收》試片後表示欣賞此作,詢問我是否願意為它寫一點觀影意見。在一個時間極為緊張的行程下,我於是匆忙寫了一篇短文〈中產階級的瑣碎道德潔癖,請退後〉。因為匆忙,使得其中一些只有評斷而無時間展開的論點,造成對被該文直接或間接批評了的團體和個人的困惑。因為沒時間說清楚而對讀者形成的困擾,我表示遺憾與歉意。表達過這些之後,我想強調,對於先前的短文,我並不欲「修正」或收回任何觀點,只試圖在這篇文字裡,將我的意見闡釋清楚一些。

香港「自治八樓」是《麥收》在港放映時的一個主要抗議團體,其中一位成員,善意的將從昆明「雲之南紀錄片影展」到香港「華語紀錄片節」的相關抗議行動原委、網路言論、報導評論等諸多相關資料提供給我參考,我於此致謝。近日在台灣也有《破週報》陳韋臻在POTS View的〈拍 不拍;看 不看?:《麥收》的賣與蒐〉,和苦勞網「苦勞社論」〈《麥收》爭議不瑣碎,請不要迴避〉兩文,針對此影片、事件、和我先前的短文進行評議。因此這篇再談《麥收》的文章,也一併回應上述文章或團體的意見。而據我比對香港抗議者批評此片的主要意見,與台北電影節放映的版本,我發現兩者在內容上的差異不大。因此我的評議,大致是在同一個文本基礎上。

我願意先於此再一次表達對徐童導演的敬意。一位年輕導演的首部紀錄作品,一出手就是這樣的高度,令我佩服,中國大陸的紀錄片創作能量,不得不令人敬畏。容我重複先前文章的描述:在這部紀錄片裡,我清楚看到紀錄片導演對北京一位性工作者,以及對她們同儕的工作與生存情境,有著位置平等的真誠關切;我明確發現,紀錄者對他的拍攝對象、與性工作這件事,沒有自我高尚地擺出中產階級人道關懷式的憐憫、施捨式的同情、與傷感腔調或道德姿態。他在影片中,平實、赤裸、直接地呈現訊息與人物,不是為了提供中產觀眾進行集體偷窺,或藉此題材進行贖罪式的道德懺悔,而是讓我們無可迴避地認識了中國大陸一位有代表性的底層性工作者的生存狀態、現實困境、真實情感、她的尊嚴與屈辱,和他們(娼妓、嫖客、老鴇、家人、環境)共同映照出來相當不堪的當代中國社會面貌。

徐童導演在九十多分鐘長度的影片裡,給了我們這麼多關於女主角紅苗、以及環繞著她生活與生命的那個大社會脈絡的理解。紅苗聰明、堅韌、有個性,有豐富的情感,對家庭的強大責任感,和對自己原則與尊嚴的堅持。她瞞著家人賣性,以籌措家用和重病父親的龐大醫藥費;但她談笑風生,把對父親病情的焦慮、工作裡的委屈、感情關係裡的不確定感(包括愛情的與姊妹情誼的),一概埋藏在她看似無事的講話裡,只有在最無可迴避的難過時刻,才掉下一些眼淚。例如,在知道了跟自己關係最鐵的同行姊妹「閣閣」、背著她跑去跟她男友偷歡之後(紅苗一面難過掉淚,一面仍強調她不會讓此損及她們的姊妹情誼);以及,片尾紅苗談到父親可能隨時辭世的落淚無語之時。

我們也透過貼緊跟拍的鏡頭,看到紅苗男友許今強這個農民工,在建築工地開高空吊車的危險、寂寞的勞動現場,和底層的勞動階級、在身體上與情感上相互慰藉的感情模式與現實情境。我們還在導演跟拍紅苗站在街頭等車、在娼寮陋巷疲憊行走的鏡頭裡,間接感受到北京和中國大陸城市裡那種塵土飛揚、車輛凶猛、都市瘋狂發展下,人被生活與環境逼仄的不堪位置和處境。而同時,當紅苗回到河北老家、站在自家田裡赤腳播種填土時的那份安定感,也同樣地無須言語而極其動人。

《麥收》在紀錄、呈現人物的方式赤裸直接,因為她們面對的就是這麼一個赤裸裸地兇惡無助的現實世界,因此這個紀錄語彙恰如其份。然而,儘管事實與紀錄赤裸直接,徐童的影片敘事卻是簡約收斂的;他極少出聲,冷凝的用鏡頭讓現實本身說話,而且並不濫用沒有必要的情緒畫面以博取觀眾的同情。許多場景在訊息或情緒飽滿之時,作者就隨即將影音淡出、轉場,要言不繁,把延續的思緒和沈澱留給觀眾。

紅苗在片尾對著鏡頭思及父親可能來日無多時的落淚無語,讓鏡頭與導演也靜止無語,難以為繼;而當紅苗慢慢收起難過心情、重新以堅定的聲音扔給導演一句:「問吧」,且瞪著眼睛說,「還拍不拍呀?」時,影片嘎然而止,接上搭配紅苗愛唱的「高山青」走片尾字幕。我極少看到如此扼要有力的結尾,它讓這位性工作者的堅強、鏡頭後的導演相對之下的尷尬,和觀眾對主角其人與其情境既感辛酸又倍受鼓舞的複雜心情,在那個快速收起的鏡頭裡一湧而出,千絲萬縷說不清楚。影像猶勝千言萬語,這是一個絕好的例子。

然而,《麥收》的批評者與抗議者,似乎都看不到這些。

他們把所有的力氣和唯一的興趣,放在檢查《麥收》如何侵犯了片中主角之外的其他被攝者的隱私權與肖像權。因為片中有些人的臉沒有打馬賽克,有些人的化名發音太接近原名,有些人對鏡頭遮了一下臉、或說了一句「別拍我」(閣閣第一次出現於影片時的話),抗議者就群起撻伐導演「欺凌弱勢以名利雙收」、「打家劫舍」、「踐踏別人」,以及「徐童或為他辯護的人,應該做的不是為自己的惡行辯護,而是反思、道歉,否則,你們沾污了紀錄片」,等等。以上節引自一些內地或香港的網路言論,我並不想多回應;網路在很多時候,早已變成一種貼文者不求甚解也不負言責,即自我正義信口開河的、以泛道德或情緒化進行集體法西斯傾向之語言暴力的操練場域,我並無興趣或力氣嚴肅看待那些。

但是,關切性工作者的人權社運團體「香港自治八樓」,在其聲明標題和香港映演《麥收》會場的抗議布條上,也寫著「導演強暴弱勢,影展助紂為虐」時,就令人費解了。究竟根據什麼內容或證據,使得此片導演要被如此嚴重地譴責,是在「強暴、肆虐弱勢」?各方抗議者最主要的一個「證據」,就是一位以「格格」之名在網路上指責徐童導演「未經同意、都是偷拍」的文章。如本文稍早所提,影片中確實有一位化名「閣閣」的紅苗的同事和好友,在出現於一個稍早的鏡頭時,對著導演說:「你可別拍啊,拍了也給刪了」。這使我們可以合理的推論,如果這位網路「格格」不是虛擬出來、純粹想找碴的好事者,應該就是片中那位「閣閣」了。

若這個推論差得不遠,則那位「閣閣」確實曾在影片裡那麼說了一句「別拍」的話,而這段話仍被導演放在影片裡。然而接下來的幾段,則能看到紅苗在閣閣房裡打電話時,閣閣讓導演拍攝她在上網、或在床上玩棉被的場景,之後又有閣閣和她的老闆面對鏡頭併坐聊天,並沒再見到閣閣說不准拍攝,她也完全知道鏡頭是開機的。當這位閣閣在後來的場景裡,並未反對導演拍攝那些場景,則前述那個出現於影片的閣閣說不准拍的畫面,導演大可以剪掉、以示閣閣其實從未反對入鏡,但導演仍然忠實保留了閣閣先後不同的被攝態度。那麼,什麼叫做「未經同意、都是偷拍」呢?

格格又以不知導演要拿這些鏡頭做成紀錄片、並參展做公開放映,也難有說服力。一位從事法律不許之工作的人,尤其機靈世故強悍如「閣閣」者(她的聰明與強悍,在片中幾個場景裡表露無遺),竟會懵懂的以為一個不停在身邊攝製畫面的錄相機,都「沒有開機」(如她指控導演唬弄的說法)、或沒有料到會做成影片公開放映?以從事此行業工作者的謹慎,她會單純的認為拍攝者只是拍著玩兒、或拿回家自己觀賞嗎?這是否合乎常識判斷?若非如此,則為何片中的閣閣沒有真正堅持拒絕入鏡?

這位至少犯了描述不實的「格格」,因為她的指控與影片呈現的事實大有出入,遂讓我感覺她有可能想對影片導演挾怨洩憤。挾怨,可能是因為影片在後來無意間也暴露了她偷了紅苗男友的事,或其他複雜幽微的私人問題或心理。甚至於,有沒有可能因為《麥收》在雲南放映時引起了這些議題上的抗議,讓閣閣/格格發現到有機可乘,而藉著上網「見證」、攻擊導演「偷拍、侵權」,可以因此向徐童導演要脅一些好處?

有人會說,我對閣閣/格格的這些推論,太小人之心、把她想得太壞了。我的說法當然可能也並不正確,但我只想問,我推想的這些情境,是否也有可能?如果不是完全不可能,那麼,為何那些中、港、台的抗議者與批評者,完全不思索、不理會這些可能,就全然相信了一個他們也未經查證或細究過的網路言論、和那位網路「格格」呢?為什麼「格格」一定就是善良、純真、受害的落難天使?這個「為什麼」,我於本文最後再做些分析。我先討論,何以在兩造都有可能陳述不實的情境下,我選擇相信徐童導演。那就必須要回到《麥收》這部影片裡來判斷。

《破週報》的陳韋臻在POTS View中說,我先前的短文是「立於電影文本價值而生…這是經常可見的『電影本身無罪』之聲」;結語則強調,「文本絕對不是獨立於社會脈絡的存在」。意思顯然是,我是將《麥收》的「電影文本」與它所觸犯的道德問題切割開來談了。陳韋臻自我定義、任意詮釋的這些說法,是令人莫名其妙的。我向來最反對的事情之一,正是去(政治/社會)脈絡的製作、解讀或批評影像文本,也最無法容忍那些以關懷、人道之名,對底層弱勢或進步議題進行剝削的偽善作品。不清楚我向來的批評態度倒無所謂,可《麥收》是讓幾位長年在工運、外勞、性別等我敬重的女性朋友們,不約而同地認為好看、真實、導演態度誠懇的影片(這些意見,在她們跟我的通信中明確表達了),那麼,一個讓台灣工運/社運女性認為非常誠懇的影片與導演,能夠同時又以此紀錄片「強暴弱勢」、「踐踏人權」,這在邏輯上和常識上,能說得通嗎?

紀錄片文本當然不是獨立於社會脈絡之外的存在。但明明在文本裡就能看得清楚,導演處理此題材時,是否具社會脈絡的紀錄視野、是否對題材和拍攝對象進行或隱或顯的剝削、是否能對性工作者這題材展現一個深刻的道德觀點,這些抗議者和批評者卻就是選擇不看,或者其實並無能力判斷清楚,那麼,我對於抗議者那些自我正義式的淺層道德譴責,回應以「這些人恐怕看不懂紀錄片」,我太冤枉他們了嗎?

一位長年投身工運的台灣女性紀錄片導演,在通信中針對此片這麼跟我說:「底層弱勢者常常是被迫沒有面目的,而讓她們無法有真面目示人的問題起源,是社會污名性工作者、讓性工作有罪這些問題,(《麥收》的抗議者)沒有強調這個她們(性工作者)連基本人權、工作權都沒有的核心問題,去講「肖像權」,這是我無法理解的。只有台北101這種世界第一高樓才會去主張肖像權,為我們這些猶如地上小蟻的人們標榜肖像權,(我覺得)很不自在。」徐童導演在《麥收》裡態度非常清楚,他想給這些「沒有面目」的人一個正常的、坦蕩的面目,讓觀眾看到,最底層的性工作者,跟我們一樣也是有責任感、有七情六欲、有尊嚴、屈辱與與自信、有挫折也有快樂的人。這樣的一種對性工作者之真正人權的倫理彰顯,還不夠清楚?抗議者們看不到這樣的道德意義,只會不停地重複著「沒有馬賽克、沒有隱去姓名、剪掉畫面」,這些難道不是一種瑣碎的、潔癖式的中產階級道德層次?

反對者會說,影片中的相關人物被曝光,會有被公安抓走的危險,這無涉道德潔癖,乃性工作者的安危問題,不能不謹慎。對被攝對象的安全考量當然要緊,但是,只能強調這點以攻擊此片,也反映了批評者對中國大陸的社會脈絡相當缺乏瞭解。娼妓在中國固然是現行犯,但是在中國很少有娼妓被抓,而中國的性產業和性工作者,則撲天蓋地於大城小鎮無所不在,說是中國當今最發達的幾種產業之一,應不為過。只要稍微觀察過中國的城市空間與現實,或透過例如攝影作品與各類報導,可以知道充斥於各級城鄉的髮廊、桑拿、洗浴中心、按摩院、KTV…,全都是仲介色情或性交易的場所,性買賣如同家常便飯。

這些地方,一如台灣過去以來的類似地點(當然台灣現在的管理已經比過去有秩序些),早已把管區警察等黑白兩道都打點妥當了,誰會沒事去抓娼妓呢?更別說在北京那些簡陋「炮房」裡提供底層勞動力之性需求的低價娼妓,公安抓了她們也並無「收益」,沒有人沒事會費這力氣。影片裡也讓我們知道,主角紅苗的第一個老闆,正是公安退休下來、轉做妓院生意的,他們與公安系統原本就是「利益共同體」,除非在國家重要時刻(如國慶、奧運等)不懂得稍微偃兵息鼓一下、非要觸霉頭繼續營業,則肯定會出問題,否則平時沒有什麼狀況,至少公安不太會主動按圖索驥去調查誰是誰。

中國公安系統若真想抓人,誰跑得掉呢?例如,哪個在中國被認定為政治犯的人,能躲得掉被逮捕?但是,在這個全面禁止政治異議的社會裡,對於同樣被視為禁忌的性,卻又是全面的對它網開一面,讓性慾望與各類性消費橫流。此乃當權者早已認識到,對「性消費」的管制放手、不再打壓,讓中國富了起來的、但逐漸對言論思想箝制不滿的民眾,可以在性的消費裡發洩情緒、瓦解意志,則官方對「社會安全」的控制,還是可以有效維持或延長它的某種穩定性。這是關於性工作者之「人身安全」的一個中國社會脈絡。而這個脈絡,如我所提,在影片裡也點到了一些(例如退休公安轉營娼館)。批評者不清楚這些脈絡,又不認真看影片,只忙著拿放大鏡檢查哪裡該多補上一點馬賽克,則我說這些人「不食人間煙火」,果真是「搞錯對象」、說得過份了嗎?

港台那些抗議者與批評者,不少是來自長期關切人權或勞工的組織,他們對於社會弱勢者之人權的堅持和維護,我原則上都敬重。但是,為何這些個人或團體,會以一種我執到了近乎頑固的姿態,死守著某種抽象的、甚至是想像的「人權」和維護它的方式,則值得深究。人權固然是普世價值,但是對於不同社會裡、不同階層之維權或侵權問題,則不能去脈絡地以一種放諸四海皆準的、甚至是自我正義的概念對待之,必須更細緻的理解。在本文最後,我想談一下自詡進步的社運者看待社會弱勢/底層時,存有的一個頗為嚴重的問題,以及中產階級背景出身的知識份子,看待性議題/性道德時的盲點。我以為這些問題,已經相當清楚的反映在這次《麥收》的抗議事件上。

讓我回到稍早的那個提問:為何《麥收》的抗議者與批評者,不假思索的選擇相信網路上那位「格格」的說詞、而對徐童導演進行言詞粗暴的譴責?從一直成為「典範」的紀實攝影雜誌《人間》開始,二十多年來,我在台灣部分左翼社會運動者的一些觀察中發現,不同時代/世代的一些左翼理想主義青年,常常在資本家/勞動者、剝削者/被剝削者、主流/另類、上層/底層等等的價值或立場區分裡,將道德意識也簡單的二分:前者必然是惡的,而勞動者、底層、另類或弱勢,則因為在政治權力/資本結構上是被剝削對象,因此他們必然是善的、純潔的、站在道德這一方的。

這種不加檢驗即授予道德光環的簡化邏輯,排除了人們對人性之複雜認識的可能,迴避去瞭解底層或弱勢一樣可以有人性之惡,儘管多半只是小奸小惡。左翼社運者無法細緻考察關於道德的複雜議題,只能死守一種粗糙的、政治正確的道德檢驗方式,乃由於許多人對階級剝削、社會不正義和底層人民,總是自覺或不自覺地帶著一種知識份子的原罪意識與贖罪心理。因此,他們傾向機械化、教條化的道德判斷,不再有能力甚至意願,仔細區辨各種不同情境裡的複雜意義脈絡。在這個意義上,二十多年來台灣的一些左翼社運群體,似乎也沒有太大的進步。

然而,贖罪意識並不能自動帶來社會進步,與現狀的改變,且極可能維繫或強化了一種既存的保守道德秩序。舉例來說,「苦勞社論」裡有一個令人無法理解的論調(這大抵也是香港抗議團體的論調),即《麥收》如果是在台灣的妓權工作者與性工作者之間放映,可以接受,但在一般社會大眾皆可觀看的影展中放映,則相當不妥。

「日日春」秘書長王芳萍在一個關於性工作研究之新書發表會的與談發言上,以她做為「台灣妓權運動第一人」的長年經驗,清楚指出,妓權運動的重點,不止單純的在於修法工作,而是對「性道德的作戰」;她強調:「性產業除罪的過程裡,若不能同時鬆動社會的(既有)性道德,法律上除罪並不能真正改變問題根源。」顯然,華人社會裡繼續讓性工作者背負污名、讓她/他們沒有面目、沒有基本人權與工作權的,正是我們全體社會對性道德根深蒂固的保守意識,與對性工作(者)深層心理上的偏見或排斥。《麥收》的價值與道德,正是希望藉著一部平等、誠懇地看待性工作者的紀錄片,多少改變一般華人對性工作與性道德的偏見。但是,「苦勞評論」卻以「保護弱勢」之名,不允許社會大眾看到這些性工作者,要以刪片、遮掩、選擇觀眾身份等等方式,讓她們繼續活在陰影下、或沒有面目的狀態裡。妓權工作者難道尚不知娼妓的工作與生活真實、還需要被這部影片教育?而性工作者還不夠瞭解自己的辛苦,需要《麥收》來再一次提醒她們自己的不堪處境?事實上,最需要認真地藉此部影片被再教育的,恐怕恰好是那些揮舞著保護被攝者隱私權旗幟的抗議者與批評者。也許透過觀看與反省,《麥收》的抗議者與批評者有機會自問:到底自己真正在乎的,是影片中被攝者所代表的性工作者活生生的處境、並翻轉她們繼續被污名的可能,還是批評者口中抽象的「人權、道德」?

如此再想,也許我先前短文所說的「瑣碎的」中產階級道德潔癖,畢竟並不「瑣碎」,而是關於紀錄片倫理、華人性道德、人權/妓權、與道德法西斯的一組相當主要而迫切的議題,需要更多的思辨和爭論。
http://docworker.blogspot.com/2009/09/blog-post_2150.html

泥土‧‧‧郭譽孚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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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真實的問題‧‧‧
2011/09/08 17:50

或許該請人仔細查看已合法化國家的前例為何‧‧‧

詳細的各邊角力的過程,也包括了社會與學校教育上的配合‧‧‧

只是單純理念上說得通的‧‧‧還難以撼動體制。

可惜當年官姐之死,竟沒有能順勢將問題充分凸顯‧‧‧

泥土敬白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1-09-08 21:41 回覆:

國際性產業合法化現況
江妙瑩

  2006年11月8日公娼自救會會所──文萌樓被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指定為市定古蹟,為台灣妓權運動開啟新紀元,也是1997年開始的公娼抗爭運動新的轉捩點。

  台灣性產業政策始終曖昧不明,多數性工作者因而背負種種道德污名,例如愛慕虛榮的女人、搶別人丈夫的女人、浪蕩的女人、自甘墮落的女人……,社會秩序維護法(以下簡稱社維法)第80條罰娼不罰嫖的規定,直接為性工作者定罪,突顯法令男尊女卑的不平等精神。

  1997年台北市廢公娼後,公娼展開抗爭開始,由妓權工作者、前公娼代表所組成的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強力抨擊廢娼政策、掃黃政策逼使性工作者鎮日擔心遇上「釣魚」的假鏢客及便衣警察,或者遇上白嫖或心存歹念的惡徒,求生更加不易,再加上全球化資本經濟的流動,透過人口販運方式,來自中國、東南亞等地區的外籍性工作者日益增多,性交易市場相互剝價競爭的結果,首當其衝的便是街頭底層性工作者的生計,因此,她們要求廢除社維法第80條為當務之急。


台灣性產業型態
  台灣的性產業除了前述街頭性工作者、跨國工作兩種類型外,還有舞廳、酒家、酒店、KTV、三溫暖等七、八十人甚至上百人的營業規模,以及小型的泡沫紅茶店的鋼管女郎、傳統茶室、提供餐飲唱歌表演的「阿公店」、私娼館,數人組成的按摩護膚、指油壓中心等工作室,還有無固定交易場所的應召女郎或網路興起的「網路援交」多為應召集團所經營……,這些性產業有的提供性交易,有的則是游走社維法邊緣的情色表演,形構了台灣「性愛樂園」的圖像。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近年來不斷力陳恢復公娼政策,讓性產業合法化,台北市長馬英九也曾於2002年遠赴荷蘭考察當地性產業政策。今年(2006)前公娼領袖官秀琴投海身亡,再度凝聚妓權運動能量,不但向台北市長候選人提出「訂立台北市成人性交易自治規則」等多項訴求,同時要求他們簽署承諾書,並於11月24-27日舉辦三天的「2006性產業政策國際會議與2006第五屆台北國際娼妓文化暨行動論壇」,邀請目前國際性產業合法化國家的專家學者,包括澳洲、荷蘭、德國,以及罰嫖不罰娼的瑞典,分享她們性產業合法化實施情形及衍生的問題。


荷、德模式
  我們先說說國人最熟悉的荷蘭。作為歐盟會員國一員,荷蘭自2000年立法承認從娼為一種職業,可以透過娼館、私人公寓建物和類似阿姆斯特丹紅燈區的櫥窗娼館進行性交易,性工作者必須向當地地方政府登記並且納稅,享受政府給予社會福利措施,因而使得性工作者在合法化過程中,可以獲得工作權益保障、平等的勞資關係、去污名化及壓迫的可能性。

  另一歐盟國──德國,2002年完成「娼妓合法處境法」,賦予了性工作者公開活動的權利,為徹底消除對性工作者的歧視,法令規定,性工作者可以自由選擇登記或不登記,同時廢除了強制性工作者公共衛生檢查措施,德國政府認為,強制性醫療檢查不但無法有效防治愛滋病,也間接鼓勵了嫖客不戴保險套,阻礙性工作者發展自我培力的能力。

  在德國,80%的性工作者在公寓自營、娼館、酒吧或俱樂部等室內工作,在街頭的,大多為德國人。針對「禁區條例」,地方政府有權決定是否設置禁區,例如,在慕尼黑,幾乎全面禁止街頭性工作者存在;柏林則全面合法化;漢堡只有在每天的特定時段、特許區域──雷佩爾街(最有名的性產業區域)才被允許;其他一些較小的城市,市中心區及住宅區均為禁區。


澳洲模式
  荷、德兩國儘管性產業合法化,也允許新歐盟國家公民在其境內從娼,但他們卻禁止非歐盟國家人民越界工作,亦即不准外國人以從事性工作為由申請入境簽證及工作、居留許可,即使擁有短期居留許可的女性若沒有申請特殊許可,不能德、荷境內從事性工作。澳洲則是開放契約式的跨國性工作者簽證,尤其是在雪梨所在的新南威爾斯省,娼館、按摩院和伴遊公司都是合法的,也開放某些地區開放街頭性工作;而墨爾本所在的維多利亞省,只要是取得執照的娼館、伴遊公司和註冊過的性工作個體戶均屬合法。

  據估計,澳洲每一年大約有300-400名性工作者透過簽約式跨國販運來到澳洲,其中以中國女性為最大宗,若是以其他合法身份進入澳洲,中途想從事性工作也是被允許,通常是拿學生簽證、短暫居留簽證者為多,我們發現,儘管澳洲性產業政策持較開放的態度,仍然無法杜絕非法的跨國性工作者,這情形同樣發生在德、荷等歐盟國家,外籍性工作者多於本地性工作者為普遍的現象,去年(2005)歐盟各國曾為了跨國非法性交易問題召開首長級會議,謀求共同解決之道。

  跨國性工者比例高達八成的荷蘭,訂定了保護遭人蛇集團販運的從娼女子法令,只要有一絲跡象顯示這名女子為人口販運的受害者,法律將提供她三個月時間思考是否提出控告,這期間,她可以獲得經濟、法律和社會心理的支持,也有機會去參加職業訓練及工作;如果她不提告訴,她將立即被移送出境。根據資料,100名跨國性工作者有70-80名是被販運的,但最後只有1-2名決定控告,因為多數性工作者擔心人蛇集團對她及家人報復;也有性工作者不知她是受害者、也不清楚這條法律內容,對執法的警察不信任,因而降低了尋求協助的機會。荷蘭的妓權團體主張,人口販運是對人權的侵害,國家應責無旁貸地肯認受害者的人權,不應以她們是否願意作證作為交換條件,國家有義務調查侵害、處罰犯罪者,建立受害者補償機制,包括保護受害人遠離報復,避免其非法身份而專斷地遣返。為減少人口販運女性被迫賣淫不斷發生,她們同時主張,要對性產業出口國的女性教育宣導,讓她們清楚了解輸入國的各項法令規定。


瑞典模式
  台灣多個婦女及兒少保護團體組成的「縮減性產業政策聯盟」主張不處罰賣性者但要嫖客罰鍰、懲罰得利第三者(老鴇、車伕、皮條客、人蛇集團)的主張,即是接近瑞典模式。瑞典於1999年1月開始執行罰嫖不罰娼法律,瑞典政府認為,性交易主要是為滿足嫖客的慾望需求,從娼者往往成為受剝削的對象,因而主張透過處罰嫖客方式達到逐漸消弭性交易市場。

  這次受邀來台專攻性產業政策法律研究的瑞典法學學者Jesper Bryngemark指出,警方執法時必須攝影,並以保險套和金錢為憑,嫖客為防範被抓,可能要求不戴保險套,如此一來,即造成性工作者處於不安全的險境;多年來,警方取締的數量顯示,嫖客減少了,可是,他擔憂,性工作者為了生存,可能更容易倚賴第三者為她們仲介顧客。曾遭人口販運販賣至義大利的瑞典性工作者Rosinha Sambo也在這次研討會中分享個人經驗,她說,國家管制愈嚴格,人蛇集團勢必付出更高的成本,對性工作者的管控也愈嚴格,外界資訊難以送達性工作者手中,性工作者自然難以培力保護自我。來自荷蘭的妓權團體資深外展服務員Hanka Mongard說,根據她們的訪查,女性從娼多半為了生計,由於社會的污名化,通常從娼時間不長,做個幾年,經濟問題解決了就會退出這個產業,她建議政府該思考的是如何保護與協助從娼期間的健康安全資訊及免於嫖客與第三者的剝削和暴力。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性工作者除罪化逐步為台灣政府與民間的共識,可是,由歐洲國家的例子,我們知道法令解除從娼者的懲罰並非等同於消除性工作者的污名烙印,面對全球化後跨國性工作者流動及人口販運問題,台灣無法自外於國際情勢的變化,除了除罪化外,還需要更細膩思考我們的性產業政策接下來要怎麼走,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即將舉辦市民論壇,需要你我的智慧和參與,共同提出符應台灣民情以及實踐人權國家的法律與制度。

 

http://forum.yam.org.tw/bongchhi/old/tv/tv228.htm


哇卡奈依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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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生活中機會的性教育⋯
2011/09/08 17:44
對公娼有何看法?妳該早看出我本不是道貌岸然的衛道人士了,還會有何批 判呢?飲食男女、人之大慾,別淨說這些日日春成員了,今天若有一些俗稱叫鴨的男公關及性工作者,出來悍衛工作權,我也會平常心看待。就公平而言,男性的慾 求要有場所令其抒解以免危及社會正常秩序,那麼,我們怎麼可以限制女性不能有相同買春的權力呢?

人們是該正視與生俱來的脆弱本質。有人好賭,有 人性好漁色,開放文明的社會要提供的不是講一套做一套的標準,而是該提供個專區,讓這些人各取所需,且避免波及未成年的人,造成不對等的權力壓榨關係才 是。我的想法很簡單,在特定的區域,成年人有權做些叫做享樂也好、墮落也好的渾事,不涉及犯罪便罷,憲法應加保障這等自由。然而,一旦超越了這個區域,所 有性交易是該被禁止取締的,娼嫖皆應罰,這才是應執行的政策。

娼妓,我不會去污名化,原因簡單不過了。我們都是上帝手中的骰子,擲到什麼點數就是怎樣的出身,有人含著金湯匙來到人世,也有人貧無立錐的落下紅塵,沒有什麼道理!如果要用科學一點的講法,就是基因的組成也有太多不可預期的變 數,今天我們兩人在受精卵形成的當下,有個染色體隨機變化時,妳變成了你,我變成了她,從此,我們活出的人生、思維和喜好都會變得完全不同,沒有絕對的說,那樣的我,有無可能也是日日春成員的一份子,不是嗎?

最 近被個部落格內文所敘的一句話非常認同,她說常人為了功利目的或追逐名人光環下,見高就拜!沒錯,我也曾開車路過三重埔邊的環河路上,看到有流鶯可能圖個 穿脫方便,站壁時就套個薄衫招客,令我震撼其這麼明確的交易目的,在簷下真的是紅色燈光下真實上演!然而,就內容而言,她所扮演的角色,不就是撫慰個追尋 溫存的男人的一時之歡嗎?和之前那個喪偶的台灣首富,遣派噴射機去接個香港女影星來台,目的有什麼不同?唯一的差別是一趟陪下來,價碼天差地別而已!

不 論你對日日春成員和訴求有何看法?但願你心中的尺不是因為她們無權無勢就和知名影星擺在不同天秤上!讓鎂光燈的包裝和對權貴帝王般的生活方式的奢望,左右 了自己看人看事的標準,不意地表現出人性中習慣屈就權貴的奴性,要是這樣,就這些常為底層榮民、不經世事的少年家、甚或遊民街友服務的這些公娼,內心的純 潔,還遠遠地超過表裡不一的犬儒大眾吧!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1-09-08 21:44 回覆:
謝謝哇卡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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