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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8 22:08:14瀏覽390|回應0|推薦4 | |
核四停建、復建,工程一再延誤,工程預算也由原預計的1,888億,一路追加到2,737億元,工程費即增加849億元;據台電內部資料指出,因核四停建損失金額1,350億元,合計損失2,200億元。這只是表面的損失,實際上就台電而言,除停建、工程費增加等損失外,由於核四原預計七年半完成商轉,現一再延宕要15年才能商轉;這延長的七年半期間,原可提供核能發電,成本較低,但因核四未完工,只好擴建火力發電,以成本較高的油發電遞補,加以工程延長期間油價高漲,根據專家的估計,這七年半間,以油代替核能發電,所增加的成本負擔即超過4,000億元,再加延期工程款追加、投資利息負擔倍增等,絕不是台電所稱的只損失2,200億元。 因核四停建、工程一再延誤,除台電負擔增加,整個社會所遭受的損失更大。由於以油替代核能發電,所產生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外部社會成本增加,同時亦是空氣汙染的最大來源,造成人體健康受損及工安事故的外部成本,都應計入。還有無預警停建核四,震驚海內外,政府信用喪失,不是金錢所能衡量;股市頓挫20%,使上市櫃股價總市值萎縮超過1.5兆元,經濟成長下滑,致使90年淪為台灣50年來首度負成長,失業率大幅上升,損失極為慘重。 核四停建、工程一再延誤所造成的巨大損失,證實「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嚴重」,但竟無一人負責,不知監察院所司何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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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