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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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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5 12:09
 

日籍男拒綁安全帶 揮拳重傷運將

日本籍男子友寄隆輝昨天凌晨酒後和三名女伴搭計程車,拒絕繫後座安全帶,和林姓司機起爭執;司機拒載,被友寄隆輝拖出車外毒打,肋骨斷兩根且有腦震盪,送醫急救尚未脫險。

中國大陸小丑叫獸孔華東説,一些香港人是狗歧視大陸人,被綠色臺灣人一片駡聲

日本人把臺灣人打成重傷,綠色臺灣人全部閉嘴

黑心黑金日本人李登輝説,釣魚臺是日本的。臺灣人漁民一齣海就被日本人抓,綠色臺灣人全部眼睛瞎了看不見,還要捐款世界最多給日本。

民進黨終於可以揚眉吐氣的咆哮:
哈哈,還是日本納粹阿爸最厲害,把臺灣人打成重傷............
民進黨團將在各個議會設日本靖國神社膜拜區,膜拜屠殺亞洲人民和臺灣人的侵略者日本官兵
黑心黑金日本人李登輝將於下個月作生前最後一次友好訪問,去舔他日本侵略者爸爸和日本人大老婆生下的後代們的屁眼
並正式回歸日籍,成為史上第二名日本外國總統.....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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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8 10:35

梁文傑在臉書表示,「我原來堅持使用HTC,雖然它在技術上落後三星一截,價格又比較貴,但它是台灣人的自有品牌。現在我寧願讓韓國人賺我的錢,至少​三星的老闆不會介入台灣的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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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民進黨人梁文傑的無耻嘴臉


lulu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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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7 10:54
林 憲 同 律師 寫給 宋楚瑜先生 的信

> 宋楚瑜先生台鑒:
>
> 今年七月以來,我有些話積存心中想要告訴您;現在就用信函把箇中事實與個人感受,以筆代口的寄送給您。
>
> 我是用兩個身分而提筆寫下這封信:一是我是「興票案」中您的委任律師(免費);二是我是具有國民黨員身分的選民。前者讓我可以講出具體事實;後者讓我有權講出一些公道是非。
>
> 先說興票案:
>
> 您說2000年馬英九用假民調讓您落選,否則您不僅是「宋前省長」,您更應該是「宋前總統」。因此,您一直深怨馬英九,您更要找中選會去申訴云云。
>
> 您錯了!是「廢省」斷了您的後路;是「興票案」又阻斷了您的前程。冤有頭,債有主;這一切都應該歸責李登輝。您在興票案中委任我幫您向法院辦理提存二億四仟六佰萬元,孫大千拿著30張台支本票到我律師事務所來
> ,我在書狀上寫的是「清償提存」。「清償提存」的法律定義是:這些錢是您在興票案中結算應該返還國民黨的「照顧蔣家遺眷的『公款』」;這些錢並不是您在「省長選舉中的『政治獻金結餘款』」。提存讓您可以解除「興票案的『侵占刑責』」;但是,您在去年卻用政治獻金結餘的名義暨在李登輝沉默代替同意下,您把錢領回去了。國民黨則在隱忍中並未去法院提出異議。同時,您又用幾近負荊請罪的「扁宋會」,讓擱置在法院經年的「興票『再議案』」,獲得法律解套。從此,您在「興票案」中徹底解除了刑責;於是您就可以放膽的去興風作浪了。
>
> 然則,您卻把這筆政治老帳,記掛在馬英九和國民黨的頭上,您也就無時不忘伺機報復;當然,參選2012總統就是您對國民黨(馬英九)所施用的最佳政治報復手段。但
> 是,您自七月宣布參選以來,您出口只知責怪馬英九(國民黨);您卻可曾真正說出了「興票案」中上面的這些事實真相與公道是非?

lulu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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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7 10:54
>
> 再說組黨吧:
>
> 您在2000年3月敗選之夜,我站在台邊催喊「組黨」,我又於次日對劉松藩院長詮釋「組黨而非籌組政團的『法理』」。於是,劉院長擊桌定案:請宋先生下樓「宣布組黨」;我又於日後建請黃幸強上將先行組成「甘泉黨部」。宋先生:2000年大家是為「義不帝秦的『反李反台獨』」而出走組黨;誰知今日:親民黨已經成為「不知有漢(只責罵國民黨);無論魏晉(不責罵台獨與民進黨)」暨破壞泛藍團結的「亂『局(橘)』政黨」。當然,組黨也是您的權利;但是,親痛仇快的街井公評,您都可以耳不聽又眼不見嗎?
>
> 站在民主的法理基礎上,我也要對您的參選說句公道與是非:
>
> 先說棄保效應吧。台灣今日的選舉棄保,絕對不會構成選舉誹謗犯罪。理由厥在:棄保是一種民心歸趨;棄保也是一種真正的民主真諦。我要更進一步說:如果按照您的邏輯:「棄宋保馬」是構成犯罪;您明知民調落後而絕對不能當選,您卻在媒體上公開說:您的參選就是要把馬英九拉下台。那麼在今日只有三人參選的情形下,您不也是在「棄馬保蔡」嗎?那您不也構成犯罪?究實言之,今天台灣的總統選舉棄保,選民不僅是在論人(例如:棄宋保馬);選民也是在論事(就是「棄台獨」而「保國脈」)。我更要嚴正的告訴您:總統大選中的公開呼籲「棄宋保馬」,也是一種民主社會的言論自由;您為何還要甘犯眾怒而聲稱:要去法院按鈴控告別人?
>
> 最後,我要引述兩段故事作為結論:一是兩位湖南人士的故事;二是兩位歷史人物的故事。
>
> 近代史家的公評與公論稱:曾國藩是一位經世濟民的傳統讀書人;毛澤東則是一位禍國殃民的另一種讀書人。今天對於系出同門(蔣氏傳人與國民黨員)又屬同鄉(湖南人)的宋楚瑜和馬英九二人來說:政治品格,高下立見。如果再以二人參選2012總統的心態言之,這五個月來的歷次民調,也己經說明了「棄宋保馬」的民心歸向了。關於此點,選民更會在民國101年元月14日再用選票做出他們的最後評斷。
>
> 中國歷史的評斷人物忠奸,並不在外在的行為舉措而是在內心的良知覺醒。明末大漢奸洪承疇曾在航行經過浙東海面時寫下一首詩曰:「子為功名隱,我為功名來;羞見先生面,夜半過釣台」。詩中的故事與場景是:東漢嚴光幫助劉秀(漢光武帝)滅莽復國後,隱居浙東海邊用一支釣竿漁隱終生;後人就稱嚴氏隱居處為「釣磯岩」。明末洪承疇引清兵入關,毀滅了大明江山,洪氏就永遠被歷史定位為「貳臣傳『人物』」。洪承疇當年猶且知羞而寫詩自況如是;請問宋先生:今後您將用何面目登臨慈湖與頭察去拜謁兩位蔣公陵寢?
>
> 宋先生:自今年七月您宣布參選總統以來,您就指天罵地的彷彿全天下人都欠了您一份情;然則,您既然自命是蔣氏傳人又曾經是國民黨員,今天如果您真把馬英九拉下台而再次幫忙「台獨上台」;這不就好像2000年李登輝的幫忙「阿扁上台」?這不更坐實了您參選的真正目的是要:「李扁宋(送)蔡(菜);『台獨』與『貪腐』捲土又重來」?您試捫心自問:自民國77年元月經國先生逝世以來,您在國民黨內所扮演的「『貳臣傳』故事」,還不夠多嗎?您如今已年屆七十;您還需要再多扮演一場「保蔡保台獨的『貳臣故事』」嗎?!
>
> 橘子綠了,經國先生哭了;台灣又在偷偷進行第二次「寧靜革命」了。泛藍已經被宋橘人士給氣飽了!現在 我們要把氣飽換棄保。我們就是要:「棄宋保馬」。
>
> 秋風冬雨,冷暖自知。國民黨人暨湖南鄉親固多寬厚而不忍對你苛責;我則寄望您還是能夠及時勒馬與自省自重。
>
> 林 憲 同 律師 敬上
>
>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8日
>
> TEL:(02)2958-8880 0910-167-636
>
> FAX:(02)2958-8876
>
> 網址:http://www.gclo.com.tw
>
> (歡迎共同連署及上網轉載轉寄;文責全由律師自負。)
>
(2012/01/04 发表)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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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1 22:40

新年快樂!


lulu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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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4 08:14
宇昌案根本是個蔡英文搞出的騙局!

2005年南華案送經濟部審核
2006/7 何大一去美國休斯頓Tanox考察.
2006/8/21 何大一提出南華案負面報告.
2006/9/15 國發基金要求南華補件.
2007/2/15 何美玥,蔡英文,蘇貞昌簽了第一份極機密公文(Taimed案)
2007/3/21 何美玥,蔡英文簽了第二份極機密公文(Taimed公司名字已出現公文上囉)
2007/3/23 國發基金已10:8 否決南華案.
2007/4/17 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同意備查Taimed案.
2007/5 南華收到否決公文
2007/8 Genentech正式併購Tanox. 何大一拿500萬美元的佣金

看懂了嗎? 就是在宇昌(Taimed)送案時(2007年2月15日何美玥的第一份極機密文件)他們手上根本沒有該藥的專利權, 該藥專利權還在南華公司高育仁他們手中.

在2007年8月Genentech併購Tanox前宇昌手上沒有東西, 那宇昌用什麼送審? 很奇怪吧, 而國發基金蔡英文,何美玥, 何大一又如何去審核一個空殼公司的案子? 還給他通過審核, 很離奇吧.

何大一及楊育明是關鍵角色, 這兩人是穿梭其中最出力的人士, 事後證明付出國發基金的錢比南華案多很多, 可能有部份是他們的佣金嗎?

lulu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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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4 08:04
陳其邁: 因為何大一及陳良博具美國籍,須護照及相關個人證件送抵台灣後才可登記,所以先登記翁啟惠為董事,何大一及陳良博兩人則於同年10月完成國發基金派駐宇昌公司的董事登記手續

陳良博: 蔡英文是9月被逼上董座

9月, 陳良博還不是一個董事, 如何逼蔡英文上董座 ???

JehJ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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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1 11:28

May all the blessings be yours at Xmas and in the new year.

Best,
JehJeh


lulu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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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1 08:21
宇昌案根本是個蔡英文搞出的騙局!

2005年南華案送經濟部審核
2006/7 何大一去美國休斯頓Tanox考察.
2006/8/21 何大一提出南華案負面報告.
2006/9/15 國發基金要求南華補件.
2007/2/15 何美玥,蔡英文,蘇貞昌簽了第一份極機密公文(Taimed案)
2007/3/21 何美玥,蔡英文簽了第二份極機密公文(Taimed公司名字已出現公文上囉)
2007/3/23 國發基金已10:8 否決南華案.
2007/4/17 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同意備查Taimed案.
2007/5 南華收到否決公文
2007/8 Genentech正式併購Tanox.

看懂了嗎? 就是在宇昌(Taimed)送案時(2007年2月15日何美玥的第一份極機密文件)他們手上根本沒有該藥的專利權, 該藥專利權還在南華公司高育仁他們手中.

在2007年8月Genentech併購Tanox前宇昌手上沒有東西, 那宇昌用什麼送審? 很奇怪吧, 而國發基金蔡英文,何美玥, 何大一又如何去審核一個空殼公司的案子? 還給他通過審核, 很離奇吧.

何大一及楊育明是關鍵角色, 這兩人是穿梭其中最出力的人士, 事後證明付出國發基金的錢比南華案多很多, 可能有部份是他們的佣金嗎?

留言: LGL 2011/12/19 1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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