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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3 11:46:21瀏覽1278|回應15|推薦26 | |
阿扁的起訴書是國際大笑話,不是檢察官起訴阿扁,而是藍色毒嘴,四拼八掰出來的起訴書,因為說人家貪汙,金額卻多處空白,原因不明,查不出所以然,傾全國之力,查了近半年,到了起訴,貪污的金額還拼不出來,這群毒嘴真是智商低居全球之冠,演了近半年的連續劇,依舊是無言的結局,只是鬧劇一場。 起訴書中大都媒體所暴的料,真是太誇張,更證明這是一場政治破害,『起訴不是証明阿扁有罪,而是證明阿扁是冤枉的』,對於在起訴中若有人的證詞是莫須有的,當是人沒有這麼說,而是檢方和毒嘴所瞎說的,那阿扁及這些當事人,都可控告檢方和毒嘴誹謗,那『不是阿扁的起訴書』,而是『檢方和毒嘴的犯罪證明書』。 檢方是在起訴自己的犯罪證明書,明顯違法洩密的檢察官,起訴犯罪嫌疑人,犯罪者起訴犯罪嫌疑者,這是司法史上最大的恥辱,也是法界的大笑話。起訴書是公開資訊,人人均可上網閱讀,須受公評與檢驗,學法律及知法律的人那麼多,已不是押人取供,把被害人關起來,不讓他發聲,不讓他辯解,就可隻手遮天,所謂的涉嫌犯罪證據,因起訴必須攤在陽光下,對真正受冤枉的人反而是有利的,事實勝於雄辯。這是一份讓法界蒙羞,搖頭嘆息史上最離譜的起訴書,這是一份馬皇帝把法律踩在腳下的起訴書。 司法的偵察不公開,破壞殆盡,檢方帶頭違法對偵辦中的案情洩密,學法律的人,你們為什麼不站出來抗議,學法律的人,不出來悍衛法律尊嚴,真是書白念了,法律白讀了。司法成了統制者的『私法』。那需要六法全書嗎?還須要立法院嗎?法立了,大家都不尊守,立法何用? 統治者與執法者,本該用比人民還更高的道德標準尊循法律制度,做全民的表率,落實法律的精神與價值,如今卻反而不依法行事,胡作非為,無法無天,當法律失去公信力,如何苛責善良的百姓就必須守法,統治者及執法的人都不守法,視法律於無物,人民又如何願意守法,當法律失去公平正義的地位,誰還願意尊循那法律中的私法,因為法律已從『公法』轉變成『私法』,是權力者的私法,動用私刑的武器,那台灣將從文明世界,進入野蠻時代,凡事不用證據與法理和法條,而是用野蠻與暴政,決定一切是非與對錯,做為法律的依據,這樣國家怎能不動亂,人民怎會服氣。 如果說媒體辦案審判是合理,洩密無罪,那檢察署和司法院都可作廢,人民何須養一群自廢武功沒用的米蟲。法官就是法關,專門關法律,法院是法怨,是人民怨恨法律的地方,司法審判人民,誰來審判墮落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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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