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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楊秋興瀆職案怎麼可以不起訴呢!?
2010/11/20 10:57:10瀏覽1280|回應6|推薦22


  小老兒看見這則新聞時,忍不住就是一把火給燒上來!真的是有夠生氣,不是假的!瞬間血壓就給他飇到200而已,這算什麼呢?真是讓人氣餧。

  那天陳菊女士去地檢署應訊,不是抱著必死的決心,已經準備好扮演「壓不扁的台灣菊」,結果人家細心安排,粧也化了,衣服也買了,最慘的是--口號都喊出來了,結果呢!?雄檢虛晃一招,這是擺明著耍人嗎!?這叫那些磨刀霍霍的支持者何以為是!真是有夠不道德!

  眼見就要投票,雄檢至少也要提個不大不小的起訴書,隨便掰點理由,求刑二十年就好!這樣子高雄才有戲看啊!大伙瞧瞧,前兩天陳大少的新聞吵的火熱,又是雞露了餡,接著馬夫也被找到,電話一個一個公佈給大家看,多精采!結果今天給大伙潑盆冷水,麻煩有人可以解釋一下,這是哪門子的政治陰謀,是哪一個朱頭三排的戲,這樣搞冷場,要我們這些死老百姓沒戲看就對,沒關係!下回什麼司法改革大遊行,鐵定搬到高雄去嗆一下,不然雄檢太不上道,一點政治謀算都沒有,趁早關門算了!(最慘的是我,昨天好不容鼓足勇氣,給女王大人上了簽呈,打算搬到高雄就近看戲,結果現在立刻被打鎗,不道德啦!我懷疑雄檢有針對性,怕我南下找人聯手幹掉雄檢,心胸太狹窄了。)

  又沒戲唱了,悶啦!原以高雄會高潮迭起,結果才兩天就玩完了!全都搞冷場,莫非是怕小老兒下去,會搶風頭,應該不至於吧!

  只是小老兒,這就有些不明白,更有些不了解。大伙仔細盤算一下,前些日子,陳菊市長前往應訊時,在門口的激情演出,大喊她是「壓不扁的台灣菊」,這時全世界都清楚兼明瞭,雄檢是國民黨開的,分明是政治謀算,對不對!接著又主動公佈咱們偉大的陳大少的召妓案,更過分的是居然就把什麼雞和馬伕的照片也給公佈了,更加充份證明一件事,雄檢有問題,不但是國民黨開的,八成的可能性,根本就是國民黨和共產黨「合資」一起搞的,對不對!

  哈利波特裡,不是有那個什麼魔法部,從外面看是間破舊的老店面,裡面可就大了,幾千人在裡面忙東忙西的,看來雄檢差不多也是這樣惡搞的,表面上是什麼中華民國的地方檢察署,實質上可能有幾千人躲在裡面專門製造「政治謀算」。只是為什麼今天不起訴陳菊和楊秋興呢?大伙算算,如果今天起訴,法院用最超急速件處理,下星期一開庭,下星期五宣判,那用選嗎!!當然就是XXX當選,對不對!為什麼這麼簡單的謀算,居然會算不出來,真是看著鬼!這樣子搞戲才好看,現在這種場面,大伙說怎麼辦,那個死雄檢屁股拍拍人就不見了,留我們這群戲瘋子在這裡吹西北風,這算什麼!

  看不懂啦!是哪一個不長眼的傢伙,排這種爛戲碼,叫我們這些長期支持的觀眾何去何從!真是一塌糊塗!(血壓又升了,他XX的220了!?算了!算了!小老兒乖乖吃藥去吧!這是什麼世界!)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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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ene336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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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選支持者而不是選政黨的時候了
2010/11/23 10:47

現在是選支持者而不是選政黨的時候了

支持者的屬性決定了政黨的方向及決策,如果某一黨的支持者心中充滿仇恨,整天只會搞民粹,悲情,隨便一點風吹草動就喊打喊殺,跟著起舞,是非道德對他們來講沒有政治顏色重要,那麼這個政黨就永遠無法進步,因為支持者不允許他們改變也,所以就算目前檯面上該黨即使有形象不差的候選人,別忘了他們的背後,是一群充滿仇恨、無法

理性溝通的人,所以現在選支持者比選政黨重要因為政黨受制於支持者,有怎麼樣的支持者就有怎樣的政黨! 


心灰意冷
臺灣是一盤沙
2010/11/20 17:53

深藍是正統藍的奴隸

而正統藍是紅色的走狗

換句話就是

低等人 高級人 高級外省人


?
原來OK蹦先生就是你!
2010/11/20 17:26
原來OK蹦先生就是你!

psyDC
怎麼會沒有法呢?
2010/11/20 15:49

919陳菊瀆職事件:

高雄地檢署說:

法律裡面沒有規定主官一定要在災難應變中心!

災害防救法

第9條,第13條以及第28條,說明中央成立災難應變中心,當時也依照第13條通知高雄,且其也成立災難應變中心,但第28條清楚說明若指揮官(依第9條成立高雄災難應變中心時的指揮官,有會議紀錄可查,應該是陳菊)務必要坐鎮,否則就要指派權責人員(那應該就是他的消防局長,這個層級「真是高」啊,其他縣市都至少指派副市長,因為隨時可能需要宣布市長層級的命令)。

所以就法律面,確實沒有規定主官一定要在,在防治法其他地方是考慮到層級問題,故都明白標示「機關首長」、「市長、副市長」,唯獨在第28條居然寫的模糊了,因為此時使用「權責人員」,又沒標示認定標準,所以真的在法律面制裁不了這位也是律師出身的市長!但,問題真的不在他到底有沒有明顯的違法,而是當時總統、行政院長都進駐了,各縣市首長、副首長也進駐,唯獨高雄市一位市長以及兩位副市長都同時間「回去睡覺」,只留下「位階很高的消防局長」進駐,所以是態度問題也是高度問題。

但是這些道德的、態度的、高度的基本標準似乎在陳菊心中都沒比法律的標準來得高,所以他很開心地跟兩位副市長都同時回官邸「小瞇」,順便「看新聞隨時關心災情?!」,這樣如果還能用很大的差距贏得選舉,那我們也只能說這就是高雄市民的選擇,在法律面真的很難制裁到律師出身的政治人物,除非他們已經吃相難看到一個地步了。


啥啊?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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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司法改革是真的
2010/11/20 14:07
那些縱放罪犯的畜生還會這樣大膽嗎?
高雄市是亞特蘭提斯大陸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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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的法院都是一個樣!
2010/11/20 12:39

高雄的法院都是一個樣!

陳菊的走路工事件:

高雄高分院說:法律不禁止用奧步當選!

919陳菊瀆職事件:

高雄地檢署說:

法律裡面沒有規定主官一定要在災難應變中心!

綠營的名言:

有比道德更重要的事:權利!有比絕對的道德更重要的事:絕對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