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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小貓的KUSOCAT有什麼資格代表言論自由?
2010/11/02 13:20:19瀏覽4567|回應31|推薦41

引用文章KUSO影片惹爭議 廖小貓:我們都被政治利用了

  一字排開的人,拿著KUSOCAT的牌子,遮遮掩掩的躲在牌子的背後,支援他們所謂的「言論自由」,支援一個利用踐踏別人尊嚴的方式,來表達他的不滿,如今被人揪出來,還覺得自己很委屈。如果這是言論自由,那就殺了我吧!人性的墮落造就了這些瞎子,成為台灣的恥辱。

  擅自修改別人作品,原本就觸犯智慧財產權,有什麼委屈可以談,這是基本的法律觀點,不要談人情,不用談出發點,犯法就是犯法,如果他什麼問題請上法院慢慢解釋,偽裝無辜不可以成為卸責的藉口。至於影射別人是酒店小姐,既然作了就勇於承認,不然台灣男人的臉全給你丟光,不要再告訴我們你對台中市政多不滿意,就像我對高雄也很不滿,可是我可以胡亂的去攻擊別人嗎?影射別人嗎?做了就勇於承擔吧!

  更嚴重的是蘇嘉全的發言人蔡其昌,沒事出來當和事佬(他算哪根蔥),感覺上好像是個好好先生,實則是隻政治狐狸,一面忙著幫自己人卸責,另一邊再給胡志強一記悶棍,批評胡志強不應心胸狹窄,運用司法打壓。蔡其昌不是小孩子,既然公開指出胡志強運用司法打壓,不是應該提出證據嗎?不要再用「想當然爾」搪塞我們,如果沒有證據就是蓄意污衊別人,一點政治人格都沒有,為了政治利益信口開河,這就是政客的惡劣嘴臉。有事沒事就惡指別人是政治謀算,結果像蔡其昌這樣的人才是充滿政治謀算之人,不然怎麼會有資格當什麼發言人,一個唯恐天下不亂的發言人,一個忙著轉移焦點的發言人,置公權力於不顧,忙著撥政治算盤的政客。

  這是廖小貓事後的公開發言:「坦白說,我很委屈,我更替影片中那兩位小姐感到委屈,因為你們知道我要說的是對市政的不滿,不是針對你們,但我們都被政治利用了。」又是一個死不認錯的傢伙,沒有人認為廖小貓不可以批評胡志強,但是用如此卑劣的方式來表達他的看法,還有藉口可以發表感言,表達自己的「委屈」,問題是他根本就沒有委屈可言。如果同樣的卑劣批評方式,發生在陳菊或蘇嘉全身上,相信大家也會群起而攻。

  廖小貓,勇於面對自己的錯誤吧!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別再東躲西藏的掩飾自己的惡行以及不當行為,你實在沒有資格當一個「政治評論者」,連一個評論者應有的基本信念都沒有,你的言論自由不可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更不可任意踐踏別人的尊嚴,像這種沒有是非的評論者,根本就是台灣社會的恥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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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oster&aid=4558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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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ry分身用2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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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小貓事件-網友自己該覺醒,認清政治對自己的影響力
2010/11/15 17:21
【廖小貓事件】網友自己該覺醒,認清政治對自己的影響力-社會百態!udn城市
.人生中最重要的兩天,是出生那天和發現人生目標的那天~馬克吐溫。電影:私刑教育
.人最重要的體悟,就是認清正在過的人生,以及想要過的人生之間的差距~銀翼殺手2049-等35年也值得~那些電影教我的事 Lessons from Movies~

紫金王朝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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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贊同版主
2010/11/05 06:02
廖小貓,真的請你像個男人好嗎?你先把兩位女孩說成酒店女,再一副可憐樣說"我們都被利用了",根本是你在利用那兩位女孩也,人家可沒主動請你改編她們的創作吧??

還有給樓下的 juno,你的觀察很敏銳哦, 我猜, "他們"會不會是同一個人?或是,在同一個"網軍公司"上班,一個人一發文,只需回頭對另一個人說"喂,我發文囉,去推薦吧."?
文章連結:

2014 第一笑話

2014 第三笑話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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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4 17:57
cjs:

廖小貓沒有果然Guts,只是小貓.

想當初,美麗島一干人等,有說不是我做的,來求饒嗎?

======

他們只是否認他們主張台獨,不知這樣算不算求饒?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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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已經依背信將昭凌移送法辦,因此檢察官當然理論上已經開始調查
2010/11/03 07:37

版主:

牛頭不對馬尾!檢方查的是新生高的案子,花博至今沒有任何的案子在偵查。

===========

台北市政府九月已經依背信將昭凌移送法辦,因此檢察官當然理論上已經開始調查,只是偵查不公開,沒人知道檢察官辦到哪裡。

如果昭凌和花博沒有一點關係,那麼我說的的確是牛頭不對馬尾。   如果昭凌也負責花博的花卉蔬菜採購,那麼牛頭就真的得對馬尾了。


kk
就是很多不明事理的人在胡說八道
2010/11/03 06:45

竄改他人作品不違法?

之前也有一篇用赤璧電影畫面去嘲笑陳水扁貪汙的作品,也因為有違法之虞而下架 (當事人沒告)

不要因為立場而無一點守法觀念,看不起這些眼中只有綠,沒是非與法律的人...


starpig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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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知道台北市政府秘書長已經被起訴
2010/11/03 02:34
我以為只是被列為被告? 調查還沒終  起訴了嗎?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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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選舉時才會有廖小貓這種人去竄改別人的影片
2010/11/03 01:10

維克獅:

廖小貓的事件,為何在選舉時才被檢察官調查?平常那麼多作品卻沒事?不是太奇怪了嗎?言論自由乃憲法位階的權利保障,所有國民皆可享有,至於有無損及他人權利或利益是法律層面的探討,若屬毀謗或民事範疇,則應由當事人提告,檢察官主要承辦公訴罪,主動偵查是天職,惟像花博那麼明顯的弊案卻止步不查,好像是被所謂檢察一體所控制,也就是被執政當局操作,當成政治鬥爭的工具,在民主國家這是不被允許的!

======

因為只有選舉時才會有廖小貓這種人去竄改別人的影片。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調查這件事是因為有檢察官認為這個行為違反選舉罷免法。   如果你不同意,請要謝長廷管碧玲推動修改選舉罷免法。  民進黨推動公投最在行。 

台北地檢處已經在查花博案。  你大概不看報,不知道台北市政府秘書長已經被起訴。

老譚(loster) 於 2010-11-03 03:19 回覆:
牛頭不對馬尾!檢方查的是新生高的案子,花博至今沒有任何的案子在偵查。

cmucmu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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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標準差很大
2010/11/02 23:18

當范蘭欽在網站上寫文章指陳師孟、金恆煒是"暴獨的宦犬"

綠營及其網友是如何大加撻伐的? 就因罵人是宦犬, 郭冠英就要被法院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http://www.nownews.com/2010/01/29/138-2564726.htm

現在同樣在網路上罵兩個女生是"做死狗"  .難道就一點錯也沒有?  檢察官稍有動作就被綠營網友罵白色恐怖 , 這標準也差太多了



維克獅
檢察官起訴的是選罷法ㄟ
2010/11/02 22:43
廖小貓的事件,為何在選舉時才被檢察官調查?平常那麼多作品卻沒事?不是太奇怪了嗎?言論自由乃憲法位階的權利保障,所有國民皆可享有,至於有無損及他人權利或利益是法律層面的探討,若屬毀謗或民事範疇,則應由當事人提告,檢察官主要承辦公訴罪,主動偵查是天職,惟像花博那麼明顯的弊案卻止步不查,好像是被所謂檢察一體所控制,也就是被執政當局操作,當成政治鬥爭的工具,在民主國家這是不被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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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八,怎是對罵?你還弄不清楚?
2010/11/02 22:15
不論是你罵他、還是他罵你,雙方都是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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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胞胎是挺胡志強的言論自由,

廖小貓是未經雙胞胎同意,竄改原著作的侵權行為,

拜託,一個是言論自由,一個是侵權行為,怎是對罵?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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