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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對司法個案指指點點了!
2010/06/12 03:32:26瀏覽1252|回應9|推薦18
引用文章扁二審判20年 藍綠看法兩極

  台灣的政治人物究竟何時才能學會,不要再對司法個案指指點點,就算是再單純的案件,一但被指指點點後,結果都會被這些無恥和自私的傢伙搞得一塌糊塗越來越混亂,不是是非不分,就是製造社會對立。

  小老兒一直有一個疑問,面對這麼大的司法案件,在二審宣判時,不是去訪問具有專業背景的執業人員,做一個有深度的分析,或者是公正的第三者,而是去訪問一堆立場鮮明的政治人物,這些不問是非對錯的政治人物,他們的看法具有什麼社會價值和參考價值嗎?一點都沒有,除了製造對立氣氛的能力,難不成我們期盼邱毅說:「陳水扁是寃枉的!判太重了!」還是希望柯建銘說:「這是司法怠惰,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記者們究竟期盼這些人物會說什麼,一般的民眾又需要什麼樣子的評論和看法,唉!我們究竟何時才學會尊重司法判決,以及就事論事!

  打從陳水扁下台至今,多少名嘴和政治人物二年來不斷影射和加油添醋,結果呢?使得一般民眾一直誤認其中的案情和實際違法狀況,結果大多數人陷入不當的過度聯想和猜疑,最後導致法官不論如何判決,都不會是在輿論的兩個極端,所以一但宣判滿地的的眼鏡,左邊大喊寃枉,右邊直嚷嚷天理不彰,理性全都被狗給吃了,可笑啊!怎麼一大群人被擺弄至如此下場,令人匪夷所思。

  陳水扁的案子小老兒沒什麼定見,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此案必定曠日費時,而且審判結果只會呈現二極化的評語和反應,而最後定獻不可能無罪,但也不會太重」,因為在整個過程中,大多數人投入過多的情緒和推論,導致法官變成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別忘法官的判刑必須依靠法律,不是輿論更不是名嘴和政治人物的指指點點,甚至有人還公喊判決必須符合社會正義,是嗎?如果法律不符合社會公義那麼法官可以亂判嗎?更何況什麼叫作社會公義,完全沒有標準,可以用小老兒的標準做為標準嗎?那麼小老兒比較想過過皇帝癮,當然百分百是沒機會的。

  其實小老兒一再提醒,陳水扁判多少年、罰多少錢真的不是重點,而是陳水扁自願口含鳳梨上桌當神豬,那麼此案會對司法改革會有什麼影響比較重要。更重要的是台灣的社會輿論何時才能學會「尊重專業判斷」「尊重司法判決」,不是每天拿著各自的尺東量量西量量,再公佈一堆沒啥標準的標準。

  奉勸各位看倌,咱們就是負責猴戲,看清楚陳水扁這隻猻猴子可以翻多遠,究竟是如來佛的手長,還是猻猴子本事高,所以說別急,反正戲還有得演,別急著押注下定論。

  如同一審的嚴──那麼公費的支出及使用,將會傾向嚴謹。如果二審成為標的,那麼恭喜老爺,賀喜老爺,公費的支出傾向從寬認定。這兩個結果對於龐大的公務體系都會造成巨大的衝擊,影響力之大可能超過小老兒的想像,原本可以藉此加深公費的使用限制,如今看來事與願違,恐怕將會越來越寬鬆,是福是禍大家都有份,誰也跑不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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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oster&aid=412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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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聖友
司法院違法遴選律師充任法官.所有判決無效
2010/07/02 09:18

司法院違法遴選律師充任法官.所有判決無效

司法院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講師充任法院法官審查辦法違法遴選律師擔任法官.司法院圖利律師.除了律師以外據本人所知根本沒有其他大學教授、副教授、講師充任法院.由司法院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講師充任法院法官審查辦法規定所遴選之法官根本不具法官資格.法院組織不合法.所有判決無效.如被判決有罪可以以法院組織不合法為【上訴或再審】.

如果我們現在不挺身而出.下一次或我們的子孫再遭到不公平的司法待遇.甚至司法迫害那只能說是報應.希望結合大家的力量改革司法.如果願意連署請跟我連絡或寄至x54389456@yahoo.com.tw 信箱【請大家基於社會公平正義幫忙轉載】

致函人:龔聖友       0953563177

http://tw.myblog.yahoo.com/jw!JjkZGEyKRUN7qsMgwHQsuf0-


常期潛水客
精準
2010/06/25 08:00
譚老說的是.但這也是我們社會選擇民主的代價進程.
只希望台灣社會及民眾會從一次次錯誤判斷中學習.
進程發展衝擊的時間會縮短,附出的成本能降到最底.


羅伯特亞當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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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還的終是要來!
2010/06/13 23:37
等著看他某一罪定讞,真正坐牢後才會平息一些聲音吧!


至於二審法官心證與量刑是否相符,套上藍綠顏色來看就紛爭很多!倒是不知道馬英九對如何防範總統貪污有沒有具體的法制方法?可別事事都靠道德約束,人性的不美好與不完美終究會在法律面前現形!


昇天成佛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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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防線的潰堤
2010/06/13 13:07

    司法是民眾最後的期待~~對不法能做出有效制裁~~社會正義才能實現~~

但司法往往所做認定~~讓民眾無法信任~~作姦犯科者無所畏懼~~

這樣社會想要得到安定~~簡直是緣木求魚~~

一審重判   二審輕判  三審看著辦~~這樣的審判~~是問題根源~~

從司法著手吧~~~讓為惡犯罪的壞人~~會懼怕司法~~社會罪犯自然就降低~~

常常會舉新加坡為例~~~但是為何做不到~~~~值得全民深思~~


阿大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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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奇蹟
2010/06/12 20:41
談論扁案的"司法"專家們, 在假球期間,一夕間又變成了棒球專家, 名嘴們的多才藝, 也可算是另類的台灣奇蹟吧

啥啊?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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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哈尼吃了八千三百萬,還是勇哥吃了八千三百萬?
2010/06/12 09:55
中央社稿:除機密外交外,二審法官認為,包括扁家豢養犬隻哈尼、勇哥的費用、扁的理髮費、治裝費,乃至中元普渡、電蚊拍、蚊香、魚餌等官邸雜支,均與總統執行職務「非全然無關」為由,從寬認定符合因公支用。

二審法官從寬認定,排除因公支用的8315萬餘元後,剩下1494萬餘元,因無法證明因公支用,認定這部分才是扁家貪污金額,與一審認定貪污1億多元,相差頗大。

===============

台灣的法官大概是吃一包八千三百萬元的狗食長大的。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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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付出代價的就只有老百姓
2010/06/12 07:57

PK-巧門:

國人有機會給與最嚴厲的非難
就是用五都與總統的選票來制裁該管無能的政府機關吧!
讓該管無能的政府機關付出慘痛的代價吧!

=====

如果你用更無能的政府機關來給無能的政府機關一個慘痛的代價的話,真正付出代價的就只有老百姓了。


PK-板橋檢察長包庇槍擊案之處置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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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2010/06/12 07:00
   五都選票與群眾心聲
包庇槍擊案在民主國家是一種侵害國家、社會法益
與落伍國家的犯罪行為
庶民依法逕行檢舉【見a93509部落格板橋地檢署任職檢察官暨檢察長之公務員,涉嫌包庇槍擊案之處置(二)】
惟該管機關上自總統府下至板檢之承辦人
卻自甘軟弱無能
極盡規避職責與擔當
國人有機會給與最嚴厲的非難
就是用五都與總統的選票來制裁該管無能的政府機關吧!
讓該管無能的政府機關付出慘痛的代價吧!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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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開口批評陳家四口二審結果卻沒有讀過判決書和起訴書
2010/06/12 03:46

版主:

如同一審的嚴──那麼公費的支出及使用,將會傾向嚴謹。如果二審成為標的,那麼恭喜老爺,賀喜老爺,公費的支出傾向從寬認定。

=====

那也未必。  陳水扁和吳淑珍刑期減少的兩個原因

  • 一審中被認為貪汙的部分,二審中大部分是從寬認定。
  • 依照舊制(有期徒刑最多二十年)辦理。

以後的人享受不到第二條。

其實名嘴也好,部落格主或媒體記者也好,如果開口批評陳家四口二審結果卻沒有讀過判決書和起訴書,那就是版主所說的對司法個案指指點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