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不殺人, 是人殺人" 這是老美擁護合法持有槍枝的理由, 乍聽之下似乎言之有理, 但其實並不正確, 想殺人的人, 有槍之後, 可以更容易的殺人, 就如 VT 一案, 這個人若買不到槍, 他能幹下如此禍行嗎? 製炸彈, 下毒, 都很難一次殺這麼多人, 尤其在 911 後及 Oklahoma City 爆炸案後, 那是更是困難, 最簡單省事的方法還是花個幾百塊買把槍容易。
有人說持槍是為了自衛, 但想不通的是為何允許你擁有兩把槍? 若是一把不夠應付歹徒, 那美國也別住了, 美國槍枝管理大有問題, 能讓一個 mentally illed 人買到兩把槍, 那是駭人聽聞。
我也聽說了 More guns, less crime. 的理論, 提出這套理論的人八成是製造槍枝公司的說客, 他們說如果擁有槍的人多了, 那麼 "正義之槍" 就會出現, 可替天行道, This is BS. 第一, 誰會沒是隨身帶把槍在身上, 第二, 如果都帶槍, 誰分得出好人壞人?
"Empower" 一字用在槍枝上最恰當, 槍可以讓一個自認是受欺凌弱勢的人 empower 成一個自認是主宰一切的人, 而槍唯一的作用是 "復仇"。美國的槍枝管理實在大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