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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5 21:20:41瀏覽469|回應2|推薦12 | |
幾年前我曾經辦過這樣案件…. 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少女 到髮型設計屋內附設美容沙龍按摩做臉 做了幾次與美容師稍熟後就開始聊天 美容師說少女胸部這麼小 介紹免開刀、以注射最新純植物液體方式來豐胸 一次OK價錢超便宜 一陣花言巧語 少女當下去ATM領出7-8萬元,做了。 回家左思右想不對勁, 開始擔心是否注射到矽膠 後果怎辦? 之後到馬階,長庚掛號子 問醫師,所詢結果八成是非法矽膠 驚慌之餘,輾轉告訴到衛生局 我們計畫後,連繫好各有關人員,兵分三路 裏應外合,一聲令下衝入該沙龍館 當場逮住手持針筒,再次欲向少女加強隆胸效果的婦人 看著工作包內針筒,不明液體,手套及客戶聯絡單 這個婦人,穿著醫師袍,小學畢業,專門跑單幫,跟沙龍美容師講好分帳,一有客戶全台灣趴趴走 到警局時還會請律師到場 本案整理後以違反醫師法送辦 這密醫移送法院後時仍不見反省,沒慚愧樣子.. 留下無限悔恨的少女 唉! 發生這麼大事 她媽媽還不知道…. --稽查經驗,回憶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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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