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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權2慾望越強…)一個東西,你對它有越強需求
2021/01/17 19:13:39瀏覽51|回應0|推薦0

相權2慾望越強…)一個東西,你對它有越強需求有越強慾望,那你滿足慾望時,快樂越大但同樣要克制這慾望,也越痛苦

 

慾望越強,你越願意花較高成本去滿足,冒較高風險去嘗試獲得,這樣你便不用忍受克制此慾望的苦。

 

同一筆錢對不同人,或對同一人在不同時間,它的意義價值不同,怎麼說?

 

如,人要給郭台銘三百萬,要他學狗叫,他定不肯,但我一定肯,因三百萬對郭台銘不算什但對我卻很多他學狗叫會失去地位名聲但我沒有這種好失去,故得失不同。

 

故,比起來他不學狗叫,只失去對他微不足道的三百萬,若學了是失去名聲地位尊嚴,這更慘,更嚴重,但我相反對我來說沒有這筆錢更慘,更嚴重,故同樣三百萬,同樣學狗叫,我們都會選較不慘,較不嚴重的選項,故他不學狗叫,我會學。

 

又例如,沒有一筆錢幾十萬你心愛的人沒法開刀會死你可能連搶都會去做,因這筆錢幾十萬此時對你很重要;或差黑道兩萬塊,黑道下午要來討錢或你很想要個包包,你可能會因兩三萬便犯法,便侵占或騙人家兩三萬塊,因這幾萬塊此時你無法得到很痛苦。

 

 

名三、苦與樂

 

苦的原因,主要幾個較重大的情形,如本已得極好東西但卻又失去或本有機會可得或應得一個很好東西卻未得,都會痛苦,以及若收入比預期少,或成本比預期高,那也會痛苦

 

樂的原因,如收入比本來預期的高如本以為花八十萬來註冊食宿,生活費及兩年時間去唸輔仁經濟沒有用,後來卻變很有用,或成本比預期低,本以為會死在軍中卻仍平安無事退伍,還免掉此義務

 

會選機會成本較小,即比較沒有那麼慘,比較沒有那麼不好後果,沒有那麼嚴重的選項

 

為找較輕的機會成本會在苦樂中取來取去苦要選較小的,即兩害相權取其輕

 

那有關樂呢?即,若你的一個欲望越強,你把這慾望滿足起來,你就得到的效用越高,越快樂,但是同樣地,這慾望越強,你克制起來也越痛苦,故仍可以用苦的輕重來取捨

 

慾望越強,你越願意花較高成本去滿足,冒較高風險去嘗試獲得,這樣你便不用忍受克制此慾望的苦。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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