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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遭連開4張罰單 騎士批警搶錢亂開單?
2009/05/07 15:01:15瀏覽730|回應1|推薦9

【小老頭】說: 在 NOWnews 看到這則新聞,很有意思~~~~

                          總是有人不知自我檢討,以為只要大聲指責對方,就能佔贏( 尤其針對公家單位怕事的公務員心態 ),

這次,警方擺出道理令人喝采 !!!

不知,這老兄會感到慚愧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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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有位張姓民眾接到警方寄來的四張罰單,其中兩張是闖紅燈,一張紅燈右轉,另一張則是攔檢不停,違規時間前後只有一分鐘;因為罰單上沒有附上照片,所以他認為警方亂開單搶錢,不過
警方調出監視畫面,證明這位民眾確實在一分鐘內連續違規逃逸。

在張姓民眾四張騎車違規的罰單中,有兩張是闖紅燈,其中一張是攔檢不停,另一張是紅燈右轉;前兩張開單的時間是9點36分,後面兩張是9點37分,時間只間隔一分鐘。

由於罰單沒有附上照片,張男一口咬定是員警亂開單,痛批警方把人民當提款機,沒想到,警方立刻公布蒐證畫面,證明自己並未冤枉張男。從警方拍下的畫面可見,張男頭帶黃色安全帽,明明已經看到員警站在路邊攔停,但他卻完全沒有停車,還騎上人行道,再闖一個紅燈。

警方表示,
張男9點36分先在中清路112巷前闖第一個紅燈,接著不顧警方攔檢加速逃逸,9點37分在後庄北路又闖了一個紅燈,之後紅燈右轉入貿易巷不見蹤影;三個紅燈的距離不到150公尺,張姓民眾一共闖了兩個紅燈,外加紅燈右轉與攔檢不停,警方依照規定開出四張罰單。

對此,員警表示,「這段路大概是150公尺,他(張男)騎摩托車以他的速度來講,是有可能連闖好幾個紅燈,他的速度至少是時速四、五十公里以上。」

張姓民眾以為警方沒有證據,因此想為自己脫罪,沒想到如意算盤打錯,四張罰單總共要罰7千2百元。警方說,其實已經對他很仁慈,因為還有一張違規騎上人行道、價值6百元的罰單,還沒有寄給他。(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陳惠美、陳志忠)

( 在地生活中彰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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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綾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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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沒人看見...
2009/05/08 13:09
偏偏監視器....就看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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