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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8 00:10:05瀏覽630|回應1|推薦1 | |
【不昧因果】 《太上感應篇》和《了凡四訓》,都是說明業因果報的理論與事實真相。這些道理很深,事相非常複雜,因果牽連就像羅網一樣非常微細,不但是六道眾生墮落在其中,四聖法界也無法擺脫。 譬如,禪宗有一則“野狐禪”的公案,一位講經說法的大德,有人向他請教,“大修行人還落不落因果?”大修行人是明心見性的法身大士。他回答說:“不落因果”。因一句話說錯,所以墮在畜生道,作了五百世的狐狸。五百世的狐狸有修行,也能變成一個人身。當時百丈大師講經說法時,牠變成一位老人在底下聽經。百丈大師知道牠不是人,但是一般人不曉得。牠向百丈大師請教,百丈大師說:“明天講經時,你再把問題提出來”。到第二天上堂,這位老人向百丈大師提出:“大修行人落不落因果?”百丈大師改了一個字:“不昧因果”。牠到第二天就往生了,脫離狐狸身。所以,錯下一字轉語,墮五百世野狐身。 這就說明,諸佛如來有沒有因果?不能說有,也不能說沒有,說有、說沒有都是錯誤的。“不昧因果”,不昧是對於因果的道理與事實真相,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所以能隨類化身,隨機說法,與十法界眾生和光同塵。十法界眾生是在演戲,諸佛菩薩是來看戲,所以他能清楚、明瞭。 這麼深的道理,我們想在一生當中參透不容易。為何不容易?煩惱、習氣沒有斷。百丈大師能做到,是因為他明心見性了。明心見性的境界,是分別、執著都沒有了。於世出世間一切法,不會有一絲毫的分別、執著,才能脫離六道,脫離十法界,證得一真法界。我們最困難的,就是分別、執著放不下。說不分別,還分別“不分別”,又落在分別之中;說不執著,又執著“不執著”,總無法擺脫,這是凡夫的難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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