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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1 21:26:20瀏覽111|回應1|推薦2 | |
《犯罪代價太輕,何曾「不純砍頭」/聯合晚報社論》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262171.shtml#ixzz2jIobBnKd 這場“政府向黑心廠商宣戰”其實並不如想像難打,如果能先設定目標,再成立小組,切斷相關企業民代關說及官商勾結通路,再出動特偵組抽樣偵查及監聽審案法官,相信法院必能迅速正確的定讞。最重要就是上位者的決心,現在全民憤怒,老仙不相信有人還敢冒險去包庇這些廠商。 我們不要有“羅淑蕾的迷思”症候群,她以為說即使有通過取締丟鞋子的法源,「如果25萬群眾都丟鞋子,你怎麼辦?」什麼怎麼辦,一一取締起訴,這就是法治國家最清楚的事情。能現場逮補現行犯的就現場逮捕起訴,無法馬上逮捕的就一一錄影存證,日後一個個發函約談起訴。犯法就是犯法,如果有25萬人去搶銀行,你說要怎辦?要執法單位向匪徒投降?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25萬名眾會集體去做違法的事情,那種已經是有革命的決心了,不會只去丟鞋子,應該已經是一場革命的開始,不取締就改朝換代。 所以只要是違法就一個一個起訴,讓有犯意的黑心廠商受到嚴懲,讓預謀犯案的黑心人卻步!政府的決心也要看得到,例如江揆針對烏龍公文就下令在今天提懲處,只要像這樣明快處理事情,事情不難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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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