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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法與丟鞋子
2013/10/21 14:48:38瀏覽102|回應2|推薦1

先說服貿法,老仙想談的不是內容而是其本質。服貿法與其說是台灣對外的一個協議不如說是馬英九當選總統對人民的承諾與作為,人民選他出來就是做事,如果可以運用國會多數可以過的法案都畏首畏尾的不敢表決通過,他是失信與民。我們明知民進黨為反對而反對,不是為台灣好,而只是為了他的自己以及少數人的利益在作梗,他們就是不要你馬英九順利施政,免得他們沒有機會上台。

我們平實的來說,民進黨有政策如果不是泛藍的能接受的,那就請他們等到執政的時候再推,他們給人民承諾的,他們要自己設法去完成,這不是國民黨要背負責任的。當然如果認為是對人民好的也可以去支持,老仙身為泛藍一份子,不會因為這樣而說泛藍沒骨氣。

相對的如果馬英九推出的方案,民進黨反對國民黨還是要設法讓他過,什麼溝通協調是免的,只要聽取建議再來就是布達即可。我們不用民進黨來為國民黨背書,只要對國家及多數民眾好的,政府不做更待何時?鴨霸與魄力是一件事情反對者與支持者的兩種講法,執政者分不清楚這中間的差異何必投身政治?但是任何作為執政者都要概括承受,負擔所有的責任。這些責任都是透過選舉由人民來決定,這就是政治責任,而不是由媒體及名嘴來判定。

向公務人員丟鞋子是侮辱公署,總統參加活動是公務中,向總統丟鞋子也是妨礙公務,如果這些都分不清楚,不知逮捕現行犯或者錄影存證以備偵辦起訴,而讓這種事情一而再的發生,萬一泛藍支持者撇不住有樣學也去丟陳菊、賴清德、蔡英文,這責任不會是帶頭的陳為廷而是該由維持治安的執法單位來承擔,因為是他們放任違法,誤導民眾以為這樣不犯法。對的事情不做反而去忍讓、自己的權宜不懂得去主張,這些都是無能的表現。總統無能會累死五院,拖累的必然是人民。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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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蓋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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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8 09:55
執法單位不是去追究丟鞋子的人而是去花140萬公帑買網子?這種本末倒置的做法,絕對又會被新、韓拿去當負面教材,也可能會成為全世界維安單位的笑話....呵呵,世界第一等!

老蓋仙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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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5 11:29

丟鞋子就是一種犯法的行為,人民的訴求有很多種方式,但是就不能違法。

如果連這點總統都沒有辦法給人民一個正確的守法精神,台灣缺一個角的民主法治正是由他馬英九所造成的。

維安的執法者也有嚴重失職的表現,然而立法委員任由維安單位坐視這種情況發展也是不盡責。

所以我們社會觀念偏差就是以上這些人自以為有民主素養的人所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