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是民意伸張、立委囂張 or 法務部無病呻吟?
2014/01/15 13:26:29瀏覽201|回應0|推薦7

《法部喪氣:打擊犯罪的手被束縛》
俗稱「黃世銘條款」的規定,當合法監聽偶然聽到另案資料,須七日天聲請法官審查認可,才可做為證據,違反者可被判處三年以下徒刑,法務部認為嚴重打擊治安。例如,監聽販毒案件偶然聽到殺人計畫或諜報活動,因沒有明顯證據而無法於七天陳報,就不能作為證據或分案調查,如此過度保護犯罪損害公共利益並不合理。

如果富有正義感的執法人員為了繼續查辦,將監聽資料挪做他用,就可能犯罪,也與刑事訴訟法「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有告發義務」相互矛盾,使公務員無所適從,最後為了不要惹事,只好裝聾作啞。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426316.shtml#ixzz2qQ1NdHI1 Power By udn.com

去年王金平民在關說案發生後民意滿意度高達60%上下,所以今天通過的法案有理由說就是「民意所歸」,民意就是要立法院去限制法務部濫權,甚至這條他們擺明的說是「黃世銘條款」,法務部叫什麼叫?以後破案慢慢來,免得會觸法。就算是綁架案的話,綁匪綁人只是要錢,等到他們打電話給苦主家屬勒索時不必查就知道那是綁架案而不是翹家失蹤案,到時再追蹤偵辦即可,有什麼好「手被束縛」的?

當檢改會、司改會一面倒向王金平;藍、綠除了馬英九那9%支持或滿意度外,都一面倒向支持王金平;姑且不說綠營,他們逢馬必反,我們舉藍營各大佬,從連戰父子、郝柏村父子,到高育仁沒有不支持王金平時,請問民氣達人王金平的坐鎮下,通過的法案還會錯得了嗎?應該是大家期盼很久的泛藍救世主,人民從此可以過著快樂幸福的日子了,福氣啦!

但是,老仙不禁要問....這種理盲、濫情的事情對社會是好的嗎?還是說管他的,立法委員在司法大貓身上掛了個鈴鐺,從此可以為所欲為、高枕無憂,大家跟著立法諸公一起去快樂就好?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imyaucheong001&aid=10577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