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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9/10 20:21:54瀏覽261|回應0|推薦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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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完成婚禮的新人們,縱使有公開儀式或二人以上之見證人,甚至到法院公證結婚,但在未完成結婚登記前,結婚均不生效力。簡單說,當身分證的配偶欄空白時,即被判斷成未辦理結婚登記,便可以認定你還是單身的身份。 戶政事務所登記 辦理結婚登記時,結婚當事人為國內現有戶籍者,請攜帶以下文件: 結婚當事人除了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者外,在辦理結婚登記日前,要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規定之辦公日,向戶政事務所預定結婚登記日;結婚登記日得不限辦公日。民國97年5月23日起,結婚當事人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者,戶政事務所得於申請人繳納規費後,同時核發結婚證明書。但結婚當事人嗣後申請結婚證明書者,任一戶政事務所均得核發之。 前項結婚證書之申請得授權委託他人辦理。授權委託他人辦理者,應查驗: 資料來源: http://www.weddingblog.com.tw/?p=128 (麗舍婚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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