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只有喜歡是不行的。。004
2007/08/20 13:41:52瀏覽648|回應0|推薦2

這陣子的疑惑終於有了個解答。

原來他有個朋友是我上次參加網聚中的一個網友,那位網友把那一次的網聚照片拿給了他看,而就在那些照片裡,他第一次看見我,在照片裡開心地笑著。於是他跟朋友要了我的e-mail與名字,然後寫了那封怪怪的mail

「因為我不知道該寫些什麼,所以就先留名字與電話,我想,妳應該會因為好奇而很快地打電話給我的。沒想到,妳還真能撐.....呵呵....」在我詢問了他為何不在第一封裡就寫清楚目的時,他竟然給了我這樣的答案。

這個人對自己還蠻有信心的。

「妳現在在哪裡?要不要出來見個面?」在我問清楚事情的原委後,他開口邀請我。

「見面?不會吧?我們又不認識....你不覺得太冒險了啊?」這太離譜了,我才剛把一頭霧水的事情弄清楚,馬上就要見面,在我的邏輯裡是不可能發生這種事的。

「我見過妳了啊,肯定不會發生恐龍事件,除非妳擔心我是隻青蛙!」無理的邀請還這麼理直氣壯。

「不是這樣的啦,重點不是青蛙與恐龍,重點是我不認識你,怎麼能跟你出去?」

「出來見個面就認識了。」他說得還真是輕鬆,好像這種事對他來說是再平常不過了。

我是那種很難一下子就放開的人,不可能就這樣與一個素昧平生的人一起出去。雖然上網聊天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但對於這種視出來見面為稀鬆平常的態度,我還是不太能苟同,總覺得那太輕率也太危險。不過這樣的觀念也常讓我被朋友取笑,多數朋友都說我一點都不像是網路新世代,倒像是生活在那種傳統年代的人。 

可是,誰說這樣的世代,就一定要有什麼樣子嗎?

「不然你說,要怎麼樣我們才能算認識?不見面又怎麼能認識呢?」

在我還在想要怎麼拒絕他見面的事情時,他竟然又把問題丟給了我。

我又想了好一會兒,但實在想不出什麼好的說法,拗不過他的情況之下,我答應了跟他見面。

不過,是在網路上見面,不是在現實生活裡。 

 

 

( 創作連載小說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emonz&aid=1173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