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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集錦——(七)
2008/01/06 09:49:21瀏覽359|回應1|推薦4

文摘集錦——(七)

一、汝安則為之「刀筆」之語

作者:王達民/文字工作者﹙台北市﹚

馬英九對檢察官提告,當事檢察官之一沈明倫在媒體詢問反應時,以「汝安則為之」作答。「汝安則為之」這五字,媒體以此語出自論語,其實,清末民初之交的司法界必讀範本,「刀筆精華錄」也提到這句話。

「安」有雙重意義:一則是「平安」與「安心」之意,另則是疑問辭「豈可」?看沈明倫此語應有兩種意涵:一、馬英九如果安心就告吧。二、馬英九豈可如此做!

「刀筆精華錄」的原有掌故如下:淳縣地方來了個新縣令,政績卓著,頗有才名;而有刁蠻訟師故意為難他,訟師狀稱年逾六旬而無後,目前有機緣可再婚,延續香火。而其父母之喪,正值守喪,請教縣令,是絕後呢?或是違背父母喪制﹙三年不得嫁娶﹚。縣令苦於作答,幸而有位高明的幕友﹙師爺﹚以「汝安則為之」作答。刁蠻訟師見了批示,為之咋舌,自後就不敢刁難。

「刀筆精華錄」為法界老古董瑰寶之一,沈明倫檢察官口出此語,對法界而言並不足為奇。至於汝安則為之,這對馬英九來說是心安理得,為自己伸張正義呢?亦或是馬英九豈可控告檢察官呢?社會經過二審判決後,想必自有公評吧!

二、告濫權檢座 馬,告得好

作者:任真/文字工作者﹙台北市﹚

馬英九對特偵組侯寬仁檢察官告訴案,可說是大快人心。這證明他願意為大家製造一個公平的司法環境,讓濫權起訴或不起訴的檢察官也要受審判。

如果馬英九連自己受困於司法且對檢調系統噤聲,民眾怎麼期待他會為一般老百姓伸張正義?在此建議馬英九,提出司法改革的同時,不妨訂出檢察官的「退場機制」,淘汰不適任的檢察官,提升司法品質與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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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兩篇文章均見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四日星期五聯合報19版民意論壇﹚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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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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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告得好
2008/01/12 08:01

伸張正義~ 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