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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4 04:04:03瀏覽9815|回應5|推薦104 | |
閱讀本篇前煩請先參閱下列文件: 1.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刑事官司沒有事,民事官司仍德 賠) 2.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全球資訊網首頁)民事判決 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五六號判決書(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v_court=HLD%20) 我始終不明白慈濟的大愛方式?? 慈濟大愛如何?其成員之表現為何如此,若從一灘血事件來一探究就能豁然開朗!
在一灘血事件中,被影射的莊姓醫師家屬提起民刑事訴訟,結果刑事因無意圖誹謗而不成立(被告被判無罪);但在民事部份,除了判處證嚴法師因轉述不實(也就是那八千元的性質轉告給證嚴上人的人在法庭上陳述並未說是什麼錢,結果卻被說成是保證金),而使得原告矇上見死不救的惡名導致名譽受損,被判賠新台幣壹百零一萬元,結果判決一出,與論大譁,慈濟的支持者尤不能接受,而慈濟功德會在其所發表的證嚴上人公開聲明中堅稱轉述的李滿妹所言是保證金。(詳見http://www2.tzuchi.org.tw/case/2003blood/index.htm第四項)
但根據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五六號判決書中的敘述來看,一灘血這事是存在,但釋證嚴轉述為「因保證金八千元,而拒診」與甲○○告知的內容不一致而失真。而法院所採之甲○○告知的內容係依據刑事庭就此部份之訊問內容做為認定,因此做出證嚴法師需要賠償的判決。
就一般人而言,被法院認定因轉述事實失真而判賠,是個人的問題,但對於佛教法師而言,就犯了佛教五大戒律之「不妄言」之戒,其影響不為不大。再加上證嚴法師又著名之公眾人物暨有道德之象徵,此依判決認定,對其本身既慈濟功德會的道德形象暨日後功德款的募集不無重大不利影響,而有上述公開聲明的產生!
但觀諸其聲明中所說之記者會,依照佛教弘誓電子報第63期刊載;(2003年8月25日出刊http://www.lca.org.tw/hongshi%20pic/%A5%B0%BB}63.htm)觀之,參加人士除了是昭惠法師佛教法師外,其他均與該案脫不了干係,故記者會之發言內容自然偏於一造並不例外,但吾等要質疑的是:為何堅稱是「保證金」的人卻在刑事庭的調查中未如此堅持,卻語焉不詳(可參見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五六號判決書暨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自字第三十號刑事裁判書)?而在該電子報中的相關報導亦很明顯看出抨擊法院針對其不利判決之謬誤暨對原告家屬的攻擊,甚至在其所刊載之92.8.22的慈濟基金會新聞稿還出現了「一灘血與八千元事實俱在,保證金有何重要性?」之字眼!而未注意到法院對整個事件的認定?! 故吾等由此一事件的整體觀察認為該知識網對慈濟所提出的各項質疑不應以個別事見予以切割,套句姚仁喜在慈濟內湖關說案中所說「慈濟基金會是外界認為的模範生」,其一舉一動對於社會都有很深的影響(尤其在道德方面)。因此,要讓台灣早日脫離亂象,除了政治組織跟政治人物外,若不去注意這種宗教慈善的道德形象組織,恐怕如案主所提出的狀況會以不同形式存在於社會中。
延 伸 閱 讀: 慈 濟,你 到 底 想 幹 什 麼? http://classic-blog.udn.com/laistore/2019040 是 正 言 ? 是 歪 言 ? 是 妖 言 ? http://classic-blog.udn.com/laistore/2027354
是 真 還 是 假 慈 濟 的 人? http://classic-blog.udn.com/laistore/1906238 ※影音如有侵犯版權,請告知版主將立刻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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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