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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5 13:09:12瀏覽378|回應0|推薦1 | |
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先生曾經坦言在之前官司纏身之際,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曾經當面告知去找馬永成疏通以求擺平官司,分明是扁珍貪污集團的重要共犯兼打手,涉嫌圖利扁珍貪污集團的重大貪污,犯罪情節絕非單純洩密可以比擬,法官改以圖利罪判決,法理兼顧。 職掌國家肅貪總舵手的調查局長居然與前總統為首的貪污集團合謀貪污,以公務員貪汙治罪法律的精神層面而言,監守自盜、知法犯法,應該罪加一等。公務員貪汙治罪條例本屬重罪,罪加一等,重上加重,如果僅以單純洩密輕罪論處反而會有縱放重大罪犯之嫌,法官的判決在情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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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