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總統犯法應與庶民同罪而且同處置,才能使台灣的民主法治制度受世人(包括對岸)尊崇!
2008/11/14 11:59:13瀏覽192|回應0|推薦1

    王子犯法尚且與庶民同罪,咱前總統卻特別尊貴,犯法就與庶民不同?既已『收押』怎可耍特權要獨居?『禁見』還可對外發布『看法』?坐牢還可以擾亂這個社會,這是什麼『收押禁見』?

    一般民眾犯罪當庭逮捕,法警立刻上手銬,從未聞綠營譴責為『羞辱』;一般民眾犯罪當庭收押,從未聞綠營譴責為『押人取供』;一般民眾犯罪收押禁見,啥都不能選擇,陳水扁倒是選擇項目可多著呢;一般民眾犯罪禁見就是禁見,連家人生死都不可得知,更遑論可與外界通消息,咱們尊貴的前總統就可以對外發布『十點看法』,連收押禁見還想要遙控他的爪牙及死忠群眾,繼續擾亂這個社會。

    總統犯法應與庶民同罪而且同處置,才能讓台灣的民主法治制度為世人(包括對岸)所尊敬!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ris168&aid=238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