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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7 10:30:30瀏覽256|回應0|推薦1 | |
出社會後就一直在當上班族,追求週休二日有好的生活品質。 有些朋友可能在服務業,所以假日見紅生意比較好,比較沒有休假的機會,就很少碰得到。 難得碰到聊聊近況,發現他們工時長就算了,休假日竟然有的只有四天。 我可以理解服務業畢竟是要服務客人,所以人多時無法休假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可是每個月的假竟然只有四天還不能連休,同樣都是辛苦在上班,為什麼他們的休假這麼少? 服務業就不需要休息嗎?他們颱風天也要上班耶! 勞基法是規定一週至少要休一天,所以他們就給四天這樣? 唉,覺得好不公平,是台灣的規定讓大家對職業有階級之分的感覺。 很多人以為勞工就是沒有什麼念書不需要什麼專業的誰都可以做的工作,所以明明是需要勞力很辛苦的工作,卻起薪那麼低。 但其實是偏見啊,每個職業都應該要有他應有的專業,不見得是學歷啦這些東西就可以評斷的。 一樣都是人都在工作,為什麼休假規定卻是這樣? 當然你要因為產業不同特性或有不同規定,可是一個月休四天到底合理嗎? 真的可以得到適當的休息嗎? 我覺得至少跟上班族一樣一個月碰到幾次六日休假,就算那個月幾天休假啊!遇紅也應該給假才對! 這種生態就是只圖業主賺錢方便,根本沒有替國民長期的休閒、健康著想。 不是應該訂好規定保障人民,業主他們要自己調整,不OK的就應該遭到淘汰啊!而不是靠壓榨員工得到可以生存下去的條件! 愈講愈憤世嫉俗,雖然我是個上班族,但還是想為那些沒有假可休的人說說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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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