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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如此的檢.警...唉..大家自己小心吧..
2011/08/14 14:41:55瀏覽182|回應0|推薦1
這二天東海之狼的新聞吵的沸沸揚揚的.因為總算抓到真兇了.另一方面,又扯出當年到底有沒有刑求的事件....
老實說,看了此則新聞,我心情實在沈重.心理想,這種事有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到底,這種冤要向誰討向誰訴說,誰又能幫自己平反.就向紀富仁的父親說的一句話,我覺的很貼切(白道比黑道卡害),這真的不是假的,當警察的就是有本事搞死你.
本件事件還有另一層面,當當年已有DNA鑑定技術時,檢察官可以在報告還尚未出來之時即移送紀並求處死刑,讓我覺的,會不會太過了,且,她憑什麼這麼做,誰給他的權利....
事件從警察的刑求一說到檢察官憑自己一念就移送.然後導至紀因此被聲押了九個月, 而且官司纏身了六七年...我想說的是.他幹嘛受這不平之屈丫.難到把那些條子,檢察官記幾個過免職就夠了嗎,想看看,那六七年的煎熬要怎過,身旁的人會怎麼看自己..這總總的一切,讓人想到就氣結...
還有.當紀富仁說他當年有被刑求之語,只因他是嫌疑犯所以說詞不可信..而今.當年承辦的警官之一說不可能刑求,嘿..只因為他是條子,是好人,我們就得相信嗎......我可不是傻子.....
還好當年的法官算公正,沒遇到恐龍法官,不然我相信搞不好紀富仁還真的會被判刑呢,我們也讓為當年的法官喝啋一下..(當然囉,警察都把物證搞丟了.法官再判有罪,這就更離譜了)
照例最後.我看了此新聞真的氣爆了,台灣檢,警實在爛到爆了,外加司法也亂糟糟的,到底要怎樣我們老百姓才能真的能活在免於恐懼的環境底下呢.(我指的是除了壞蛋之外),那些白道,會不會權利也太大了.所以,我認為裁罰要重一點,你抓錯人刑求人,害人受冤害多久,就要加倍更甚三四倍還人家,這樣才有公道,且.也讓那些上位者做事更小心謹甚...而不是只憑一己之私就亂搞....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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