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 沒有受到過傷痛的人基本上沒有, 這是絕對的答案。只是,很多時候, 有些傷痛是我們送給自己的灰色禮物, 只因為我們不懂得心疼和善待自己。 如果非要說這個世界上, 誰真正有責任和義務對你好。
那就是給予你生命的父母, 但是,這個責任和義務也只是在你18歲之前, 之後,你必須有責任和有義務對自己和父母好。 可是,我們總是留下的傷痛太多, 醒悟的又太晚, 總是在找一種叫後悔藥的東西。
曾經,我跟父母親較勁, 以為他們欠我的,總是處處和他們作對, 甚至假裝生病,知道我的鼻子一碰就出血, 卻還是故意為之,讓父母心疼不已。 當真的生病後,我卻把藥偷偷扔掉不吃。 雖然那樣的年齡,做那樣的事正常, 但我卻至今愧疚不已, 於父母於我都是, 因為我如此的折磨父母虐待自己。
感情的苦被世人列為眾苦之最, 自古多情反被無情傷的故事數不勝數。 儘管前車之鑒很多,但一代又一代的人, 總是去實踐感情之苦,不去疼愛自己,不去善待自己。 為了一些不值得珍惜的人和事, 傷害自己的心,傷害自己的身體, 甚至輕賤自己的生命。
總會走進自己給自己建造的死胡同裏出不來, 覺得自己對對方如此好, 對方卻不領情還要傷害自己。 其實,一個人對一個人好,都是自願的, 沒有誰強迫誰對自己好, 更不可能誰是誰的專屬品。
可我們總是會忽略這些, 大部分人的劣根性就是付出一定要有回報, 我對你好了,你一定對我好, 我愛你了,你一定要愛我, 我對你付出了,你一定也要對我付出。 又也許,大家都明白這個道理, 就是很難為自己和他人解脫, 只能在那個死胡同裏轉來轉去。
對於生命,我們應該敬畏, 但是,當事人不能掌控自己的心理, 又缺乏引導和傾訴時, 可能結束,是最好的選擇, 因為無法面對,才會走向不歸路。 可是,死得一點都不值得,只能是解脫。 生命是自己的, 不要為任何人而卻輕易的剝奪活著的權利。 那怕有一萬個理由, 也要學會儘量不去傷害自己, 要懂得心疼自己和善待自己。
( 網路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