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全面實施ICF是實踐理想或自我欺騙?
2011/08/02 16:46:33瀏覽737|回應0|推薦1

全面實施ICF是實踐理想或自我欺騙?

 

轉載2011 0802 蘋果日報讀者投書

說謊與暴衝 累死醫療(作者:魏福全醫師)

攸關台灣百萬身心障礙者切身權益的殘障鑑定制度即將面臨重大變革,立法院立法通過並將於明年全面實施的ICF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是一場學者說謊、政府暴衝、全民埋單的災難。---------

全文請參見: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569390/IssueID/20110802

 

 

 

什麼是ICF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即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中文維基百科對此有些介紹,請參見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C%8B%E9%9A%9B%E5%81%A5%E5%BA%B7%E5%8A%9F%E8%83%BD%E8%88%87%E8%BA%AB%E5%BF%83%E9%9A%9C%E7%A4%99%E5%88%86%E9%A1%9E%E7%B3%BB%E7%B5%B1

我的感覺是:陳義甚高,卻眛於現實,未考慮可行性。

ICF的中譯本請參見下列網址:

http://repat.moi.gov.tw/files/ICF%E7%B7%A8%E7%A2%BC%E7%BF%BB%E8%AD%AF_%E4%B8%AD%E8%AD%AF_%E6%9D%8E%E6%B7%91%E8%B2%9E.pdf

 

總共182頁的巨著,有耐心看完的人應該沒幾個人吧!這麼龐雜的問卷,要如何作評量計分呢?真的要用此問卷為全國殘障者定時評分嗎?

 

現行殘障鑑定是依據不同殘障類別(如視障、聽障、肢障、精障-----),由各科專科醫師定時評定其殘障等級(輕度、中度、重度、極重度),政府再據此等級給予殘障者各種補助。以精神科專科醫師評定精神病患者殘障鑑定表為例,門診約花上十幾分鐘填寫一份,縣巿政府給予醫療院所300-500元不等的鑑定費。這對繁忙的門診來說,已是一大負擔,若每個患者都拿上一巨冊的ICF評量書來要求鑑定,那將是一場惡夢,若要為此冗長的鑑定時間增加鑑定費,請問政府能負擔多少,更別提有些只會唱高調的學者還在倡議「鑑定不應只由醫師執行,還應納入心理、社工、復健等專業者」。大家一起來,這鑑定成本豈不暴增,耗用的行政成本不正是殘障者最需要的資源嗎?

 

不論用什麼方式進行殘障鑑定,實務上來說,就是為殘障者分等級,並據以給與補助。現行方式確有流弊,嚴重程度的評定也有失客觀,但有必要拿這種包山包海華而不實的雲端產物來解決問題嗎?倡議者過於天真,決策者不明現實面的限制,第一線執行者也不敢說實話,於是立法院未經深入討論與可行性分析就胡里胡塗通過了法案,明年就要上路執行ICF了。苦的是臨床工作者與眾多殘障者。

 

可以預言的是,明年初強行推動ICF之後,必然發現窒礙難行,但法案又不能不執行,最後必然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下面不得不發展一套權宜之計,上頭也只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偉大無比的法案成為牆上掛著的展示品。君不見,偉大的菸害防治法不就是如此嗎?

 

有可能懸崖勒馬嗎?已暴衝至此,大概不可能不變動了。如何解套?或許傷害最小的解決方案是:主事者編一本極度精簡不超過十頁、在十幾分鐘內可完成的評量表,就借用ICF的名號,這樣子實務上才行的通,也給了立法院及學者們面子。你若要說這豈不是換湯不換藥,當初又何必多此一舉,我要說:「你問我,我又要去問誰?」天下本無事,自有無聊者去擾之。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j0036&aid=5494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