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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涉抄襲 吳淡如認了並道歉
2008/01/20 00:04:28瀏覽9450|回應13|推薦62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影音》新書涉抄襲 吳淡如認了並道歉」報導

一、涉案事實

吳淡如新書「那些EMBA教我的事」的一段故事與文字,涉嫌抄襲資深媒體人蔡佑吉在部落格中所寫的文章「跟運將學企管」。

爭議文字如下:

  • 蔡佑吉版:
    • 成本的確比計程車常用的國產中型車高了四成;一公升跑五到六公里的耗油量,也比國產車高得多
  • 吳淡如版:
    • 成本的確比計程車常用的國產中型車高了四成;一公升跑五到六公里的耗油量,也比國產車高得多

上述兩段文字中,只有最後一個標點符號不同,《;》及《,》。

蔡佑吉指稱,除了幾個用字上有修飾,司機先生的引語,都一模一樣。

吳淡如則回稱:「...那是敘事的方式,敘事的方式是一樣,標點符號並沒有相同...」

最後,吳淡如在97年1月19日表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輾轉引用了蔡佑吉的文章,感到很抱歉,也收回當初指責蔡佑吉炒新聞的用詞。並且表示將會在新版中加註出處,兩人和解不在法庭上見面。

二、相關法令

首先,該篇文章蔡佑吉有著作權。

吳淡如的行為可能有重製該段四十餘字的行為,也可能涉及改作的行為,而必須依據下列法令處罰:

著作權法第91條第1、2項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權法第92條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由於雙方和解,本案屬於告訴乃論罪,所以執法機關也沒有介入的空間。

著作權法第100條

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但犯第九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之罪,不在此限。

三、案例分析

現在網路上常見許多人很熱心地轉寄文章,實際上這種未經授權的行為,如果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情況,很容易侵害他人之著作權。

其次,吳淡如很有可能是收到轉寄的文章,然後以自己為當事人的寫作格式,改寫這一篇「跟運將學企管」的文章。實際上這種情況蠻常見的,只是網路上的故事就是別人所寫的,自己可千萬不要拿來就當作是自己的,否則很容易出包,被逮到可就很糗了。

如果真的想要分享這一則故事,至少應該要引用出處,譬如「筆者曾經在某個部落格看到一篇不錯的文章,大意是說......」,如果真的不知道是誰寫的,至少要寫說「筆者曾經在網路上看到一篇很有意義的文章,內容大概是說......」

尊重別人是最基本的做人道理,本起事件之所以會引發蔡佑吉的不滿,就是因為未能受到尊重。若一開始,吳淡如就在第一時間回應說,不知道是他寫的文章,當初在網路上看到的,所以就參考改寫一下,下一版一定會引用註明出處。

相信這一位媒體人蔡佑吉,也不會搞得這麼生氣了。

話說回來,這本書「那些EMBA教我的事」,似乎也不全都事EMBA教的,有些是WEB的資料,還有購買的價值嗎?

或者是這本書的名稱應該改一下,稱之為「EMBA忘了教我的COPYRIGHT」。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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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15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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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貝卡在上海回來了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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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
2008/01/20 12:44
如果是中國媒體做了抄襲這件事,有法可據並控告嗎?
J教授(kf0630) 於 2008-01-21 04:01 回覆:
應該有規範,只是不知道有沒有效果罷了

怡克納米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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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危機處理,沒危機處理
2008/01/20 08:14
我在MBA的課程裡,的確沒有教智財法或著作權法,但我有修過「危機管理」,雖然我當兵兩年,天天作危機處理(啥危機?礙於軍機治罪條例,無法奉告,但聽說已經取消該法,部隊長官來電,說我可以考慮寫一本書了),顯然,台大EMBA不是沒開這門課,就是吳小姐沒修這沒課...
J教授(kf0630) 於 2008-01-20 08:30 回覆:

對啊!不過我想出版社沒有第一時間作好反應,也要打幾下屁股。

爬到雲端的人,偶爾跌下來一下,感覺也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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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一開始,就確定是抄襲了
2008/01/20 00:26
覺得奇怪的是,作者沒有道歉、出版社竟然未將此書立即下架,所有的通路也沒有相關動作,反而都是大量進貨。
開始的時候作者也硬拗...
其實光由這幾點看來,就知道台灣的出版環節真的出了很大的問題。

買了這本書的讀者,可以要求出版社無條件退書嗎?
J教授(kf0630) 於 2008-01-20 00:48 回覆:

可能是EMBA有開過一門課,如何在逆境中求生存,

看起來是學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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