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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辦案?理所當為
2008/12/05 13:19:40瀏覽4742|回應23|推薦22

八世紀民主啟蒙年代,一位法國的思想家曾說過,社會發展有兩種可能性:一是將不合理的特權日益削薄變少;一種則是有更多的人爭相去搶奪已往祇是由少數人壟斷的特權。

民主,並不保證必是上述發展中的前者,一八六五年到二十世紀初,以民主警察自居的美國在南北戰爭後,工商資本急速擴張,一群群白手起家的工商鉅子、一個個誇言浮詞的政治獵人,一批批肆無忌憚的官僚惡吏,透過民主制度站上舞台,他們疇躇滿志,自認是「成功」的定義者,創出「適者生存」的「適者」規範:「上帝不存在,一切皆可為。」

這段美國史造出「贜掠政治」,分贜與劫掠當道,是一種政治、經濟、民代和司法體系的被集體收買故事:富者收買政黨,政黨則賣官貪墨,甚至連多位總統都不能免。

在贓掠中,政府成分贓之所,政黨是佞悻之輩售官鬻爵議價場,國會公開喊價宛如交易商場,司法的貞操則不必懷疑,當然不會是玉潔冰清。

陳水扁時代的貪腐,正告知台灣「贜掠」時代已經到來,老國民黨的舊特權雖已日暮西山了,但民進黨的新權貴並不想去杜絕新特權形成,而是將反特權心理轉化成覬覦之心,特權爭逐更加慘烈,掠食者四出劫掠,禿鷹和土狼緊跟在後,腦中所想,祇有要多分一塊肉、能多喝一口血,一個社會所需要的努力、勤奮等特性,當政者對責任的尊重,對百姓親民愛民的基本態度,已煙消雲散,剩下祇有硬扯硬掰的技倆,和灑錢討人民歡心的媚俗,掩飾著難看的吃相‧‧‧

如果不把這樣的「贓掠」給揭發,徹查到底,誰能保證馬英九統治下的國民黨,會不會又是下一個「贓掠」的禿鷹?

美國,是如何走出這樣的「贓掠」?

正是媒體,正因為美國有這樣的「贓掠」,美國社會才發現「三權分立」不是萬靈丹,三權可以「制衡」,但也可以「分贓」,一九二九年後,美國社會找到了答案,就是「第四權」,就是透過「第四權」去制衡三權。

三權,可以分贓,五權,也可以分贓,都可以是劫掠人民的禿鷹與土狼!

誰來制衡?當然是媒體,媒體當然可以不斷在旁聒噪,指出各種權力的問題、提出對各種權力的質疑。

媒體能不能辦案?當然可以,更要如此!如果媒體不辦案,三權官官相護,怎麼可能有「水門案」拉倒尼克森呢?媒體永遠不停口,「贓掠」才能被壓制!

而那些說媒體不該在旁聒噪的聲音,才正是「贓掠」的幫凶啊,自甘當權力的代言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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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武士周報》            《回首頁》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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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arl6406&aid=2444817
 引用者清單(1)  
2008/12/06 10:09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政府坐在失去平衡的蹺蹺板上(制衡及監督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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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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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當然並是真在辦案
2008/12/06 04:51

我覺得有許多人搞錯了本文的主旨,以為媒體真的在辦案。

試問:媒體如果真在辦案,檢察官是誰?辦出什麼東西?證據在那裡?何時提起公訴?起訴書呢?誰寫的?

不要搞錯好不好?媒體只是在善盡監督之責,並無辦案的本事或權限。

綠營徒眾還有一個最愛叫的口號叫「未審先判」。如果認真問起來我看他們也講不出那是什麼意思。「未審先判」?很好啊,阿扁被判了嗎?我最高興了。請問他被判幾年徒刑?有期無期?何時發監?在那裡關押?

說穿了,無非就是為非作歹給抓包了,抵賴不了又死不認錯,加上愛面子,「ㄇ紅共」﹝不讓人講﹞,甘脆跟你扯爛污,「扮鬼變怪,八神六肖」而已。非常賤的一種人性。套一句施明德的話:匪夷所思,讓人啞口無言。


司法不及馬
司法不及馬
2008/12/06 04:28



貓空纜車弊案
富邦魚翅宴賤賣北市銀弊案
三中違法交易案
國發院土地弊案
大小巨蛋弊案
北市銀超貸中廣弊案
北平西路征收圖利國民黨弊案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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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四權也可分贓
2008/12/06 04:20

沒有媒體,三權確實可以密不透風.

但四權也可分贓,唯有人民正確的自覺與團結,才是制衡所有 [權] 的力量.

陳家海內外有天文數字的錢鐵證如山連當事人都承認竟然還有人替他們否認

葉先生隱匿公文鐵證如山連當事人都承認竟然還有人替他求情

這樣的人民,造成這樣的社會,也讓貪贓枉法永遠可以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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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監督需要媒體
2008/12/06 03:23

無疑,媒體是監督政治的最好工具。但是睜眼說瞎話的就很無恥了,綠營的地下電臺就是瞎話中心

期望我們大陸有一天也能讓媒體監督政府官員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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鏗鏘有力,可圈可點
2008/12/05 22:02
我上個月在臺灣幾乎天天看黃先生在李濤、李豔秋、還有一位金門人的節目,對先生的發言甚有同感。綠營最喜歡悻悻然狂吠亂叫,從很久以前的什麼「臺灣 double」、李應元的「爆發力」、到今天的「未審先判」、「挺扁挺到底」,說穿了都是是非不分的毛病在作祟。媒體是公器,也是人民力量。媒體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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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辦案,還要司法做啥?
2008/12/05 21:38
媒體辦案還要檢察官法官做啥

解非
看了這種評論好害怕
2008/12/05 18:48

如果不把這樣的「贓掠」給揭發,徹查到底,誰能保證馬英九統治下的國民黨,會不會又是下一個「贓掠」的禿鷹?

要保證馬英九統治下的國民黨不會有問題,不是要去立法?把法律立的周延,把財產來源不明罪訂好,把當人頭戶的罪跟犯者同罪,如果人頭戶出來檢舉,可以無罪並獲得罪犯所得的一半,你想台灣會有不清明的道理嗎?

每天在媒體上練,那司法偵察不公開的正義又在那裡?前南科管理局謝清志三審已經無罪,但其名譽卻無法回復,早就被你們練死了,這是我們要的人權嗎?這種幾近瘋狂式的狂練,什麼故事都可以出來,對當事人公平嗎?有證據可以交檢察官,我們要求一定要嚴辦,但不是這麼一回事,像胡忠信不是說劉泰英有陳水扁的滙款水單,邱毅去看劉泰英,不是證實沒有,當初信誓旦旦的這些人有道歉嗎?還是活該倒楣要被你們這樣糟蹋?

楊憲宏是跟周玉蔻節目做到倒了,心中有恨,才會說出那樣的話,什麼不辦陳水扁,以後就不會辦國民黨,那麼現在,陳水扁已經辦了,藍營的那些特別費及三中案,國發院案怎麼不見動靜,不要用這樣包裝,以為人家聽的進去,那只會加深台灣的對立及仇恨

陳水扁可以辦,但不是由媒體辦,當陳水扁案完了之後,如果沒有制度,我們還剩什麼?難道等馬英九下台時再來一次嗎?那台灣會了無完日,伊於胡底的對立,那是你想要看到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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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以毫無理由邏輯的亂辦案嗎?
2008/12/05 16:46

我想你應該是在新新聞被欠薪水太久了

所以有點發狂了吧

如果你有證據 為什麼不直接公佈

如果只是每天上CALL IN節目空口白話的質疑

連一點基本客觀的依據都沒有

那就只是賺通告費的名嘴 不是辦案

還有 媒體既然要享受第四權的權力

是不是也要負有被其他權力制衡的責任

如果是 那就不要被司法權審判或是行政權調查的時候

只會靠北說我有新聞自由 所以什麼都不能管

你行使權力的同時 也已經侵害了其他人的基本權利了


邱彼得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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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權可以濫權,媒體也可能濫權啊
2008/12/05 15:36

如果三權濫權 國家就亂了 只有靠媒體來監督

如果媒體濫權 社會就亂了 只有靠法律來監督

如果兩個都濫權 到時候國家亂了 社會亂了

到處亂砍亂殺  那麼人民怎麼辦呢?


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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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办案?谁办媒体的案?
2008/12/05 15:32

媒体,首先是一个公司。不论你给媒体赋予多少光环,它终究是一个公司。是公司,就有私利;有私利,就有阴谋,就可收买。黄先生不知承认否?

媒体从业者,并非尽皆大智大慧,大德大能之人。把媒体提高到如此高度,若真的人人皆信之,以当今媒体传播之速度,错误办案的影响可曾想过?

再者任何行业,如果作伪,则必有报应,轻则收入利润减少,重则破产倒闭。惟有媒体,不受此例限制。今日发惊天内幕,报纸大卖;明日又澄清辟谣,报纸又大卖。

譬如汽车公司,卖车固然赚钱,但是一旦质量有瑕疵,需要召回,就要加倍花钱。而反观媒体,“卖新闻”时,买报纸的花钱,“召回新闻”(澄清)时,还是买报纸的花钱。

此地说个笑话,大陆笑话,权且一笑:

大陆球星郝海东,客场比赛,刚下飞机,有记者来采访:“海东,请问你对本地妓女怎么评价?”海东原本是高级军官,觉悟尚在,反问:“全国扫荡,本地还有妓女?”次日,报纸通栏标题《心急如焚,海东一下飞机就问“本地有妓女”?》

训练之前,记者又问:“海东,请问你对本地妓女怎么评价?”海东学乖,不作回答。次日,报纸通栏标题《海东面对妓女问题无言以对》。

比赛之前,记者又问:“海东,请问你对本地妓女怎么评价?”海东大怒,叫道:“再问这个问题跟你翻脸啦!”次日,报纸通栏标题《海东冲冠一怒为“妓女”》

比赛结束后,海东回到家乡,将对方告上法庭。数周后,报纸通栏标题《郝海东“妓女案”,今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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