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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不如去當警察!! 立院警隊長攜家眷違法住宿舍 7年A300萬
2013/03/04 21:50:30瀏覽767|回應0|推薦0

立法院警衛隊隊長李俊毅  [鄙視]

立院警隊長  家眷違法住宿舍  水電瓦斯費全免  7年A300萬

2013年03月02日  蘋果日報

警務人員竟如此目無法紀!立法院警衛隊隊長李俊毅違法把立法院警察宿舍當住家,帶著妻子及2名小孩入住,《蘋果》多次直擊,李俊毅每天上午從宿舍開車送小孩上學後再到立法院上班,全家入住不僅省掉每月3萬元的房租,就連水電、瓦斯也由全民埋單,《蘋果》估7年來A全民近300萬元。律師痛批此舉「已明顯圖利」!

離譜的是,早在2005年4月,《壹週刊》就曾踢爆時任立法院警衛隊隊長黃振迪違法帶家眷住宿舍,而當時擔任副隊長的李俊毅卻未因此警惕。

律師陳志揚表示,李俊毅身為公務員,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偏遠地區才可住

《蘋果》月前接獲讀者爆料,指立法院警衛隊隊長李俊毅(49歲)的妻小,長年居住在立法院警察宿舍內,但根據《警察機關宿舍管理要點》,警察所配置的宿舍,除非服務偏遠地區人員才能攜眷入住。

李俊毅在立法院上班,其妻在北市銀行工作,2個小孩又都在台北市就學,明顯不符合規定。

《蘋果》調查,位在羅斯福路一段的立法院警察宿舍大門崗哨24小時都有警員戒備,整棟建築共有16間房間,為3房與4房的格局,戶戶皆雙廳與雙衛及陽台,約30坪,每戶可住3至9人不等,並設有電腦供警員24小時免費上網。

房租月省3萬元

記者從1月中開始,每周一至周五不定期到現場觀察,其中在1月16日上午7時15分,直擊隊長李俊毅帶著2名小孩從宿舍大樓走出,登上一輛宿舍停車場的三菱黑色休旅車,記者尾隨車子從警察宿舍駛出,3分鐘到達台北市立中正國中側門,停在「家長接送區」,李的2名小孩下車直接進入學校,李再開車到立法院上班。

而其妻則在半小時後單獨從警察宿舍內走出來,到巷口搭計程車去忠孝東路的兆豐銀行上班。直到本周二,《蘋果》都直擊到其妻搭車上班的情形。

附近的房仲業者表示,以當地的租屋行情,單是房租每月就可省下3萬元,《蘋果》估算若加上每月水電瓦斯等雜費約3000元,每年就能省下約40萬元,李俊毅此舉等於是全民埋單「幫他養家」。

李俊毅全家每月A好康

◎房租:約3萬元
◎水:約500元
◎電:約1000元
◎瓦斯:約1000元
◎上網:約500元
◎瓦斯與電費高漲:無感

李俊毅小檔案

◎年齡:49歲
◎現職:立法院警衛隊隊長
◎官階:兩線二星
◎薪資:約8萬元(不含加給)
◎婚姻狀態:已婚育有1子1女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原文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302/3486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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