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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3 22:30:53瀏覽332|回應0|推薦0 | |
. 個人對於南海仲裁的看法是, 台灣當然有權利捍衛自己的利益, 但也不能睜眼說瞎話!!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地圖上的一個小點點,到底算是島嶼、島礁、還是低潮高地,將直接決定對它的佔有(主權)將帶來什麼樣的海洋權益,簡單羅列一下: 島嶼 ~ 既有12海里領海,也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 島礁 ~ 只有12海里領海,沒有專屬經濟區; 低潮高地 ~ 啥都沒有,而且不能作為領土佔有。 那麼到底怎樣判定這個小點點算是島嶼、島礁、還是低潮高地?簡略版標準如下: 低潮高地 ~ 漲潮的時候會完全被淹掉; 島礁 ~ 漲潮的時候不會被淹,但人類群體無法僅憑這個島上的自然條件生產生活; 島嶼 ~ 人類群體可以在上面過著像陸地上一樣的生活。 在現代的軍事、漁業設施進入之前,從來沒有人類定居在南海大大小小的島上。現在職業軍人是可以在上面活很久,可是沒有證據表明不給他們運送物資,他們還能活得這麼好。所以哪怕天然不被淹的島,也不能算島嶼,只能算島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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