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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9 12:01:49瀏覽26|回應0|推薦0 | |
國內常見罹癌導致死亡的病例,不少人為轉嫁這類風險,都會選擇添購相關保險保障,但許多人也發現,除了癌症險外,重大疾病險理賠項目中,同樣有包含癌症,因此在選擇時,常不知道究竟該如何才是對自己最有利
。 不過,壽險業者也提醒,若是選擇重大疾病險來做為癌症保障,規畫的保額一 定要詳細計算,否則可能會面臨保險金不夠用。 但要注意的是,理賠總額是否有限制,現在的癌症險多有限額,或是天數、次數等規定,民眾一定要先詢問清楚。 中國時報【魏喬怡╱台北報導】 壽險業者建議,想要有防範癌症風險,最好作法宜先添購具靈活性的一次性給付重大疾病險,之後有更多預算,再增加實支實付型醫療險,或是癌症險等持續性給付的險種,整體保障性會更充足。 至於重大疾病險方面,只要符合保單的癌症定義,即可以診斷書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而保險公司在理賠之後,其約通 常會終止,這類保單只會理賠一次,故稱為一次性給付。 由於是一次給予大筆的保 險金,所以在理賠金運用上,自由度會比較高,要使用標靶藥物做治療,或是用來補貼治療期間沒有工作的薪資損失,都能夠不受理賠限制,運用上較靈活。 癌症險大多為持續性給付,也就是當保戶符合條款中的癌症定義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不會因為一次獲得理賠金後就失效, 只要符合項目即可持續申領。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就癌症的風險而言,目前標靶藥物的花費是最高的,而隨著醫療的進步,癌症也有新式療法出現,這些在傳統型的癌症險中,可能是不予理賠的。 壽險業者表示,這兩個 險種像是在給付方式就有很大不同,民眾必須要先瞭解,才能避免發生與預想有差異,產生投保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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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雲嘉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