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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3 18:52:50瀏覽28|回應0|推薦0 | |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3/112.公司名稱:華夏聚合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華聚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董事、監察人及員工酬勞。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酬勞:新台幣508,615元,以現金方式發放。(2)董監酬勞:新台幣 0 元。(3)上述決議金額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E006767D06BB28C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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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