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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8 13:38:30瀏覽57|回應0|推薦0 | |
長榮家族風波愈演愈烈,創辦人張榮發二房獨子張國煒(左)繼被拔除長榮航董座後,又退出榮運董事會。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面對長榮大房再出手,二房獨子張國煒的榮運董事遭改派,張國煒的律師宋耀明表示「意料之中」,不過他提醒遺囑執行人柯麗卿等人,凡若違反張榮發意願、處分張榮發在遺產上的權利,恐涉背信罪,「不要殺紅了眼,忘記觸犯法律」。刑法背信罪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或損害本人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的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的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界指出,遺囑執行人負有處理執行遺囑之責,雙方有委任關係,執行人若違背任務、造成損害,就有背信的問題。宋耀明不願直說是否對張榮發的四名遺囑執行人提出刑事背信罪告訴,但他強調,遺囑執行人沒有權力自作主張或違反張榮發在遺囑上表明的意願,也不能擅自處分張榮發遺產、股權及指定的經營管理職務,否則就涉及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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