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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6 10:18:42瀏覽239|回應0|推薦4 | |
法律我写,公文我批,董事长我当! 这就是宇昌案的发展史。 台懋, 台懋科技, 宇昌, 宇昌蛋白, 宇昌生物科技, 宇昌科技投顾。。。等等。 其实,这些公司统统都是同一家公司, 叫着TaiMED。 各位,以上这些公司名称, 是否很混淆? 这就是蔡马祖领导的TaiMED集团, 搞出来的一大堆公司, 其目的就是一般民众越不明白越好! 反正,法律是我拟定的, 公文是我批准的, 当然董事长是我的, 不然你要怎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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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