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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我写,公文我批,董事长我当
2011/12/16 10:18:42瀏覽239|回應0|推薦4
法律我写,公文我批,董事长我当!

这就是宇昌案的发展史。

台懋,
台懋科技,
宇昌,
宇昌蛋白,
宇昌生物科技,
宇昌科技投顾。。。等等。

其实,这些公司统统都是同一家公司,
叫着TaiMED

各位,以上这些公司名称,
是否很混淆?
这就是蔡马祖领导的TaiMED集团,
搞出来的一大堆公司,
其目的就是一般民众越不明白越好!

反正,法律是我拟定的,
公文是我批准的,
当然董事长是我的,
不然你要怎样?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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